股票代码:003043 股票简称:华亚智能 公告编号:2023-086
转债代码:127079 转债简称:华亚转债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三)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不召开本次重组相关的股
东大会的议案》。根据授权,公司董事长决定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三)
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7 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15 至 2023 年 12 月 27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
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
自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3 年 12 月 22 日(星期五)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
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不能亲自出席股东
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被委托的股东代理人可
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定条件的议案
√作为投票对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数:(21)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份的种
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价及定价
依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及发
行价格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标的资产过渡期
间损益安排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滚存未分配利润
安排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业绩承诺及补偿
安排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种类、面值
及上市地点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金额及发
行数量
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的议案
关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苏州华亚智能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
议》《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苏州华
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情形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第十一条、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9 号
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
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规定之情形的议案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
的公允性的议案
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
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关填补措
施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
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
提交的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
况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
明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交
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或第
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
相关公告或文件。
议案 1-18 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议案 2 包含子议案,需逐项表决。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会对中小投资者(除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
东)表决结果单独计票并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
和本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
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
托书(格式见附件二)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于登记截止日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须在 2023 年 12 月 25 日下午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
大会”字样,邮编:215143),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
(格式见附件三),以便登记确认。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
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股
东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
东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原件;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
一票表决权;
(5)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
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
票。(具体投票流程见附件一)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四、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产业园春兴路 58 号,苏州华
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12-66731999/0512-66731803
传真:0512-66731856
电子邮箱:ysg@huaya.net.cn xxd@huaya.net.cn
五、备查文件
六、会议附件
附件一:《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一: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
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
弃权。
(2)本次股东大会设总议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
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7 日下午 15:00。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的苏
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
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人/本公司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表决权,后果
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
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同意 反对 弃权
以投票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案
非累积投
票提案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作为投
关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票对象的
数:
案的议案
(21)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股
份的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象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
价及定价依据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支付方
式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定价基
准日及发行价格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发行数
量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锁定期
安排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标的资
产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滚存未
分配利润安排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业绩承
诺及补偿安排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超额业
绩奖励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决议的
有效期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种
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及
发行价格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
金额及发行数量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
用途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滚存未分配利
润安排
关于《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以及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
市的议案
关于公司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苏州华亚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苏州华亚智能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苏州华
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之业绩补偿协议》的
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规定的议案
关于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
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议
案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
二条规定之情形的议案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
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议案
关于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的审计报
告、备考审阅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的议
案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相
关填补措施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
资产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
说明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信息发布前公司股票价
格波动情况的议案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
制度的说明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说明: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
在相应栏内划“√”,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
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
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委托人(个人股东签字,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三:
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发言意向及要点: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附注:
方式(传真号:0512-66731856)到公司(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经济开发区漕湖产业园春
兴路58号,苏州华亚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不接受电话登记。
注明所需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