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瀚深度”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对本次浩瀚深度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进行了审
慎核查,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浩瀚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3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2年8月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928.6667万股,每股发行价格16.56元。公司已于2022
年8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5,714.6667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12,260.8588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453.8079
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限售期为自限售股
股东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东共1名,限售股数量
共37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24%,现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2023年12月18
日起上市流通(因2023年12月16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顺延)。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限售股形成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导致
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根据《北京浩瀚深度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北京浩瀚
深度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本次申
请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关于其持有的限售股上市流通所作承诺如下:
(一)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本企业持新增股份自取得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
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浩瀚深度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浩瀚深度回购该
部分股份。若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申请豁免的,则本企业申请豁免获准后本承
诺失效,但如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则本企业同意按照
该等要求对本人所持浩瀚深度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上述关于
股份锁定的承诺事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370,000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18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数量(股) 司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北京合贤成宜企业
限合伙)
合计 370,000 0.24% 370,000 0
注:持有限售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总数与各分项
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造成。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自取得公司股份之
合计 370,000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浩瀚深度限售股份持有
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
(试行)》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浩瀚深度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