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77 证券简称:星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3-062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12月1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三)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7日(星期三)下午14:45。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
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7日9:15至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
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
结果为准。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
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
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其他人员。
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等额选举
非累积投票提案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
体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提案1.00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应选独立董事2人,股东
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
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
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
进行表决。
(3)上述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
权过半数通过。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
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异地股东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上述时间内送达或传
真到公司。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
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
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在2023年12月22日截止前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
信函、传真、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联系人:唐莹
联系电话:0571-87115535
传真:0571-87115535
电子邮箱:SD@chinastars.com.cn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市民街98号尊宝大厦金尊24层浙江星华新材
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邮编:310000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
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
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
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附件:
特此公告。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称:“星华投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
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
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
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独立董事(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
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
附件 2: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 作为浙江星华新材
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
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
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
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选举覃予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选举罗英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非累积投票提
案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
案》
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候选人中任
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之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 3:
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姓名/名称
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姓名
股东证券账户开户证件号码
股东证券账户号码
股权登记日收市持股数量
是否本人参会 □是 □否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注: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登记日所记载股东信息不一致而造成本人(单位)
不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特此承诺。
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股东签名(法人股东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