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测标准: 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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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938          证券简称:信测标准            公告编号:2023-174
债券代码:123231          债券简称:信测转债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测标准”)
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公 司 已 于     2021   年 第 二 次 临 时 股 东 大 会 审 议 通 过 了
《关关关关关关关关关关关关关关关关关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故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
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
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
况进行了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
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公告内容请详见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 年 9 月 27 日和 2021 年 10 月 8 日披露公
告。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订
<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
司实施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
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
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40)。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173 名,
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 164.77 万股,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24
日。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数量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价格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数量由 29.08 万股调整为 49.436 万股,授予价格由 24.93 元/股调整为
计划的人员中有 1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拟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
售的限制性股票 174,25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4.4882 元/股。确定 2022
年 8 月 31 日为预留授予日,以 14.49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55 名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的 49.436 万股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2-123)。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为 493,360 股,占授予前公司总股
本 113,471,090 股的 0.43%;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总人数为 53 人;授予价格为 14.49
元/股,上市日期为 2022 年 9 月 30 日。
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同意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174,250
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14.4882 元/股。
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152)。公司对离职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74,250 股
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公司总股本由 113,964,450 股减少至 113,790,200 股。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 就的议
案》。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
公司按照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向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
除限售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 158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共计 787,286 股。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的议案》,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
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达成,本次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
效,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 2022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于 12 名激励对象已离
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调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同意对 12 名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的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第十五章“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的原则”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
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
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数量
的议案》。根据上述调整方法,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 24.93 元
/股调整为 14.4882 元/股。
司总股本 113,790,2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 3.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送红
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董事会将根据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
划”)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结果如下:
   一、回购价格的调整
   (一)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回购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回购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二)调整结果
   经 过 2022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调 整 后 , 限 制 性 股 票 回 购 价 格 P=14.4882-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
相关规定,对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回购价格的调整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此,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回购价格。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价格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事项。
   六、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依据及原因和调
整内容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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