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重机: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子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1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535     证券简称:林州重机    公告编号:2023-0097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拟增持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实际控制人郭现生先生、韩录云女士之子郭钏先生计划自 2023 年 12
月 12 日起 6 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交易方式增
持公司股份,合计计划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 万元(含)且不超
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含)
               。
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实际控制人郭现生先生、韩录云女士之子。
占公司股份总数 0.01%。
在本次公告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价值认可,拟增持公司股份。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含)
                     。
大宗交易方式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及法
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 12 个月
内不减持;不进行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不在窗口期买卖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市场情况变化等因素,导
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
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事项说明
条件,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五、备查文件
  《关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函》
               。
  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林州重机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