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目 录
一、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二、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三、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股东及股东代表在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
权利,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南京
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秘书处设在公司证券部,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的事
宜。
二、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于会议当天下午 13:30 到达会场签到
确认参会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在办理会议登
记手续时出示或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
账户卡、加盖法人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股
东代理人)、持股凭证等文件;没有在规定的股东登记日通过电话、邮件或传真
方式登记的股东,或不在现场会议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股东,或在会议主持人宣
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数后进场的股东,恕不能参加现场表
决和发言。
三、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
态。
四、本次会议表决方式除现场投票外,还提供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1 日采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
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
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五、股东在大会上的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
股东发言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 3 次,发言的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 3 分钟。主持人
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回答股东问题。对于与本次股
东大会议题无关、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
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作答。股东及股东代表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
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表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
及股东代表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表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
拒绝或制止。
六、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以
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
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
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每张表决票务必在表决
人(股东或代理人)处签名,未签名的表决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
股份数的表决结果作为废票处理。
七、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
正常程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
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予以查处。
八、表决投票统计,由两名股东代表、一名监事代表、两名见证律师参加,
表决结果于会议结束后及时以公告形式发布。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1 日(星期四)14:00
二、网络投票系统及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1 日(星期四)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
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2023 年 12 月 21 日 9:15-9:25,9:3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源大道 88 号南京佳
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根林先生
六、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七、与会人员
(一)截止 2023 年 12 月 15 日(星期五)交易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议程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签到登记;
(二)会议主持人介绍本次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宣布股东大会开始,会议登
记终止;
(三)宣读股东大会议案及内容;
(四)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提问;
(五)确定计票人、监票人;
(六)股东及股东代表现场会议表决;
(七)统计表决结果,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八)现场投票结束后,休会,将现场投票统计结果上传至网络投票平台。
网络投票结果产生后,复会,监票人宣布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合并
后的表决结果;
(九)主持人宣读会议决议,出席会议的董事等签署会议记录、决议;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闭幕。
议案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董事罗威德先生因计划退休,已经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向董事会提交
辞职报告,辞去公司董事及副董事长职务,为保证董事会的规范运行,根据
《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经公司股东安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
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海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陈海明先生的简历如下:
陈海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1 年生,本科学历,1982
年 11 月至 1986 年 9 月,任其士(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策划工程师;1988 年 3
月至 1991 年 8 月,任香港捷成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1991 年 8 月至 2001
年 6 月,任 ATAL Engineering Limited 经理;2001 年 7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
ATAL Engineering Limited 副董事、副首席总监;2016 年 1 月至 2020 年 3
月,任 ATAL Engineering Limited 首席总监;2020 年 4 月至 2022 年 12 月,任
ATAL Engineering Limited 董事总经理,2023 年 1 月至今,任 ATAL
Engineering Limited 行政总裁。2016 年 1 月至 2023 年 11 月 27 日,任南京佳
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截至目前,陈海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任何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在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安乐工程集团有
限公司任行政总裁,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及被上海证券交易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其提名程序合法、合规。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
及股东代表审议。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议案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监事陈海明先生因工作调整,已经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向监事会提交
辞职报告,辞去公司监事职务,为保证监事会的规范运行,根据《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
安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卢书聪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
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
满之日止。
卢书聪先生的基本情况和简历如下:
卢书聪先生:中国国籍,香港永久居留权,1972 年生,博士学历,历任菱
电工程有限公司及柏诚(亚洲)有限公司工程师、中华电力有限公司二级工程师、
九广铁路公司架空电缆工程师、中港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业务及策略发展经理、
怡和机器有限公司高级经理和中兴工程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 年 8 月至
乐数据中心基建有限公司总监。
截至目前,卢书聪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任何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在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安乐工程集团有
限公司子公司安乐数据中心基建有限公司任总监,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及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符合《公
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担任公司监事的相关规定,其提名
程序合法、合规。
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及
股东代表审议。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议案 3: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和经营发展需要,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并于 2023 年 9 月 4 日生效实施的《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
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上述制度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 年 12 月)、《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 年 12 月)、《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 年 12 月)、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 年 12 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
及股东代表审议。
南京佳力图机房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