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欣新材: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11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欣新材”、
                          “发行人”或“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 2,2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
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
监许可〔2023〕2120 号)。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
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或“国盛证券”)。发行人的股票简称为“兴欣新
材”,股票代码为“001358”。
  经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 2,200.00
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
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
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不安排战略
配售。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
“《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投资者报价
后,协商一致将申报价格不低于 51.41 元/股(含 51.41 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
除,以上过程共剔除 99 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 39,950 万股,占
本次初步询价符合条件的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 3,957,560 万股的 1.0095%。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价部分后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
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1.00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 2023 年 12 月 12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
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3 年 12 月
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
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
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
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
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1)13.0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2)12.95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
算);
    (3)17.43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4)17.27 倍(每股收益按照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
算)。
 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颁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
 分类指引》
     (2023 年),公司所属行业为“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截
 至 2023 年 12 月 6 日(T-4 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26 化学原料和化
 学制品制造业”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14.86 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2)截至 2023 年 12 月 6 日(T-4 日),可比上市公司市盈率水平情况如下:
                                                              对应的静态
                   T-4日股    2022年扣        2022年扣非   对应的静态市
                                                              市盈率(倍)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票收盘价     非前EPS         后EPS(元/   盈率(倍)-扣
                                                               -扣非后
                   (元/股)    (元/股)            股)     非前(2022年)
                                                              (2022年)
                   算术平均值                              17.53    18.33
     数据来源:Wind,数据截至 2023 年 12 月 6 日(T-4 日)。
     注 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 2:2022 年扣非前/后 EPS=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 日总股本;
      本次发行价格 41.00 元/股对应的发行人 2022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
 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17.43 倍,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
 倍,但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C26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最近
 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率 14.86 倍,超出幅度为 17.29%,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
 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
 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相较于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公司在以下方面具有一定优势:
      公司是行业领先的哌嗪衍生物生产厂商,已组建了一支知识型、专业化的技
 术研发团队,相关技术成果获得了教育部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浙江省科学技
 术成果等多个科技奖项,具备较强的哌嗪衍生物领域的科研能力。公司的研究开
发和技术创新优势具体如下:
  自主研发多种纳米复合催化剂:公司通过在哌嗪领域多年的技术研发、积累,
开发了纳米铜系复合催化剂,能够实现哌嗪联产 N-烷基哌嗪的生产。
  哌嗪的传统生产工艺为二氯乙烷与乙二胺/乙醇胺的胺解,会产生大量的含
盐和有机胺废水,且哌嗪为联产品,选择性差。公司根据自身生产工艺特点,自
主研发了纳米型铜系复合催化剂,使得原料的转化率达到 99%以上,哌嗪系列产
品的选择性高达 95%以上,降低了生产成本。
  以 N-羟乙基哌嗪为例,在精馏过程中可以实现脱水、脱色和 N-羟乙基哌嗪
的提纯。在这个过程中,公司的核心工艺体现在专用催化剂,其可以提升 N-羟
乙基哌嗪的品质。在医药、电子化学品等对 N-羟乙基哌嗪质量要求比较高的行
业,公司通过添加专用催化剂优化生产过程,使得 N-羟乙基哌嗪的生产效率、
品质及稳定性大幅提高。
  另外,公司自主研发了酸碱双功能催化剂,建立了以 N-羟乙基哌嗪为原材
料连续化生产三乙烯二胺的工艺,使得原子利用率提高,并显著降低三废产生。
  上述催化剂的研发,使得公司生产工艺具有收率高、废物产生少、能耗低、
易分离的优点,提升了产品的产量与质量。
  生产工艺的连续化优势:精细化工行业由于产品种类多,生产规模较小,通
常采用间歇式单釜操作生产方式,具有安全生产压力大、生产效率低、污染物排
放量大、能耗大等缺点。通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已实现哌嗪系列产品连续化
生产。由于采用了连续化、自动化生产技术,公司的生产过程更加安全、劳动生
产率显著提高、生产环境更加清洁、产品质量和稳定性得到提升、能源和原料得
到充分利用、原材料消耗同比降低,连续化生产技术使得公司在行业中获得了较
强的竞争优势。
  公司在哌嗪衍生物上技术的积累,使公司实现了以哌嗪为核心的物料循环体
系,即大多数产品都有多种生产工艺,可实现多种原料的相互替代,使公司可以
在原料市场波动时,可以选择最为廉价的原料生产,降低公司生产成本。具体如
下图所示:
  图示:①以乙二胺为原料生产羟乙基乙二胺,或以乙二胺/羟乙基乙二胺为原料催化胺
化生产无水哌嗪联产 N-甲基哌嗪;也可以六八哌嗪为原材料通过精馏生产无水哌嗪;
  ②以乙二胺/羟乙基乙二胺为原料催化胺化生产无水哌嗪联产 N-甲基哌嗪;也可以六八
哌嗪为主要原材料通过还原胺化生产 N-甲基哌嗪;
  ③以六八哌嗪为主要原材料通过还原胺化生产 N-乙基哌嗪;
  ④以六八哌嗪为主要原材料通过烷基化生产哌嗪系列产品并复配成为脱硫脱碳剂;
  ⑤⑥以六八哌嗪为主要原材料通过烷基化生产 N-羟乙基哌嗪联产 N,N’-二羟乙基哌嗪;
  ⑦以 N-羟乙基哌嗪为原材料通过催化胺解生产三乙烯二胺,副产无水哌嗪、N-甲基哌
嗪、N-乙基哌嗪;也可以乙二胺为主要原材料通过催化胺解生产三乙烯二胺,联产氨水、六
八哌嗪。
  哌嗪是物料循环的基础,公司可以六八哌嗪为原料脱水生产哌嗪,同时开发
了以乙二胺和环氧乙烷为初始原料,经羟乙基乙二胺来生产哌嗪的工艺,使公司
可以在六八哌嗪、乙二胺、羟乙基乙二胺三种原材料之间选择具有成本优势的原
料进行生产。然后,公司以哌嗪(六八哌嗪)为原料,生产 N-甲基哌嗪、N-乙
基哌嗪、N-羟乙基哌嗪、脱硫脱碳剂等一系列哌嗪衍生物产品。发行人上述技术
已于 2015 年 2 月获得教育部颁发的“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
                                (证书号 2014-181),
并取得了“一种 2-羟乙基哌嗪的制备方法”、
                     “一种催化加氢制备哌嗪或烷基哌嗪
的方法”、“一种二(2-羟乙基)哌嗪的制备方法”等多项发明专利。
  在哌嗪的基础上,公司开发了以哌嗪的副产品为原料生产三乙烯二胺的工艺,
并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开发了以 N-羟乙基哌嗪为原料和以乙二胺为原料生产三
乙烯二胺的工艺,可以实现多种原料的切换。掌握多种三乙烯二胺的工艺路线使
得公司不但可以根据原材料的市场价格情况选择成本更低的工艺路线,同时还可
以提高哌嗪生产工艺的物料利用率,降低哌嗪生产成本,在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
动时始终保持竞争优势。
  另一方面,公司基于完整的物料循环产业链,建立了水、热等能源的综合利
用,不仅节约了能源,且符合绿色环保、可持续发展的理念。
  凭借多年的研发投入和生产实践,发行人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同时依托自
主研发的多种纳米复合催化剂,发行人生产的多项产品已具有行业领先的产品性
能,N-羟乙基哌嗪、N,N-二甲基丙酰胺、羟乙基乙二胺、五甲基二乙烯三胺等产
品已达到电子级的纯度要求,即金属离子浓度达到 ppb 级别,远高于工业级精细
化学品。以发行人生产的 N-羟乙基哌嗪为例,其金属离子浓度均小于 20ppb,能
够满足光刻胶剥离液等超净高纯试剂对精细化学品的纯度要求。
  公司通过对哌嗪系列产品多年的研究和生产,不断完善产品结构,已成功开
发出一系列富有竞争力和市场差异化的产品,产品种类达 20 余种。丰富的产品
线,有利于公司全方位满足大型客户的多样化需求,便于其集中采购。
  公司是行业领先的哌嗪衍生物生产商,规模化生产可有效提升产量,降低单
位产品的成本。同时,由于公司产品种类齐全,在产品需求发生变化时,可灵活
调整生产重点,使公司在市场竞争中保持有利地位,保障公司经济效益的平稳发
展。
  供应商方面,鉴于公司在哌嗪系列产品的生产规模在行业内已处于领先地位,
原材料采购规模较大,使得公司在原材料采购货源和价格等方面有一定优势。报
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向全球知名企业诺力昂、陶氏、巴斯夫等采购六八哌嗪,且
与上述供应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六八哌嗪为上述供应商在生产乙二胺
时的联产品,全球可大量消化上述供应商六八哌嗪产能的企业较少,随着公司产
品线的不断扩张,产品种类的不断丰富,未来与上述供应商的合作将更加紧密。
  客户方面,公司凭借先进的专业生产技术、系列化的产品、良好的产品质量、
稳定的供应及快速响应的营销服务,已与东进、京新药业、默克、华峰集团、壳
牌、诺力昂等知名企业建立了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并进入其全球采购体系。
   公司在与众多优秀企业交流合作过程中不断提升自身技术管理水平,在质量
控制、环保安全管理等方面都得到了不同程度提升,并通过及时了解客户特殊需
求,开发具有竞争能力、附加值较高的新应用领域和新产品,不断强化与下游客
户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进一步巩固在行业中的竞争领先优势。
   公司建立了一套完备的质量管理和控制体系,覆盖采购、生产、销售的全过
程,并通过了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标准的体系认证。公司在原材料采购
过程中严格控制原材料质量,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工艺标准,依托生产设备和
信息化系统来实现质量控制,保证质量控制的持久、有效。在客户服务过程中,
公司紧密跟踪产品使用情况,及时获取产品质量的反馈信息。公司通过严格的质
量控制,树立起公司产品的品牌影响力。
   综上,发行人在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工艺路线和循环经济、产品性能、
产品布局及、客户供应商资源、产品质量和过程控制等方面具备较强的竞争优
势,凭借多年的经验积累,不断优化升级产品,向电子化学品、环保化学品等
下游应用领域不断开拓,并且凭借较为强劲的研发能力、规模化的生产能力、
良好的产品性能和质量以及优质的服务水平在行业竞争中取得了优势地位,定
价具有合理性。
   (3)本次发行价格确定后,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
的 95.87%;有效拟申购数量总和为 3,800,000 万股,占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
量的 96.02%,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
模的 2878.79 倍。
   (4)
     《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意
向书》
  (以下简称“《招股意向书》
              ”)中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金额为 55,000.00 万元。本次发行价格 41.00 元/股对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90,200
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 9,241.20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为
   (5)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
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
券日报》《中国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绍兴兴欣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
告》”)。
  (6)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
实认购意图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
虑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
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
格。本次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
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
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
为其已接受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
与本次发行。
  (7)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
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
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市场风险,
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
与本次新股发行。
金总额 90,200 万元,扣除预计发行费用约 9,241.20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
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 80,958.80 万元(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本次
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
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
风险。
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
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
风险。
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
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
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
写限售期安排,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次发行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股申购。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
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在 2023 年 12 月 14 日(T+2 日)8:30-16:00 足额缴纳新股
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当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T+2 日)16:00 前到账。
  网下投资者划出认购资金的银行账户应与配售对象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
登记备案的银行账户一致。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规定时
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
股同日发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
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
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
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
金账户在 2023 年 12 月 14 日(T+2 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
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
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低于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时,本次发行因网下、网上投资者未足额缴纳申购款而放弃认购的股票
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量的 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
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不得超资产规模申购。提供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以及
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足额缴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
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
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
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均不得参
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的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
算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
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
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方式进行申购。参与本次发行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
得再参与网上申购,若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下询价和网上申购的,网上申购部分
为无效申购。投资者参与网上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购,只能使用一个有市值的证券
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按深交所交易
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第一笔有市值的证券账户的申购为有效申购,对其余申购作
无效处理;每只新股发行,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购一次。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
同一只新股申购的,以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的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
其余均为无效申购。
情况确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上、网下的发行数量进行调节。具体回拨机制
请见《发行公告》中“二、(五)回拨机制”。
果未能获得批准,本次发行股份将无法上市,发行人会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
期存款利息返还给参与申购的投资者。
向书》。上述股份限售安排系相关股东基于发行人治理需要及经营管理的稳定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的自愿承诺。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投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
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承销商)将协商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1)网下申购总量小于网下初始发行数量的;
  (2)若网上申购不足,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后,网下投资者未能足额
认购的;
  (3)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
  (4)发行人在发行过程中发生重大事项影响本次发行的;
  (5)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首
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第七十一条,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
现证券发行承销过程存在涉嫌违法违规或者存在异常情形的,可责令发行人和主
承销商暂停或中止发行,深交所将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并上报中国证监会。
  如发生以上情形,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中止发行原因、
恢复发行安排等事宜。投资者已缴纳认购款的,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尽快安排已经缴款投资者的退款事宜。中止发行
后,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有效期内,且满足会后事项监管要求的前提下,经
向深交所备案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择机重启发行。
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
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 www.zqrb.cn;经济参考网,网址 www.jjckb.cn;
中国日报网,网址 cn.chinadaily.com.cn)上的《招股意向书》全文,特别是其中
的“重大事项提示”及“风险因素”章节,充分了解发行人的各项风险因素,自
行判断其经营状况及投资价值,并审慎做出投资决策。发行人受到政治、经济、
行业及经营管理水平的影响,经营状况可能会发生变化,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
险应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议投资者充分深入了解证券市场的特点及蕴含的各项风险,理性评估自身风险承
受能力,并根据自身经济实力和投资经验独立做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申购的决定。
                            发行人: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
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绍兴兴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
市投资风险特别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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