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3 年 11 月 24 日)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现将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决议、2023 年 1 月 19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
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3)1928 号)核准,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人民币 500,000,000.00 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
金总额为人民币 500,000,000.00 元,期限 6 年。
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人民币 500,000,000.00 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律师费、资信评
级等其他发行手续费(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 9,806,386.81 元,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490,193,613.19 元(人民币肆亿玖仟零壹拾玖万叁仟陆佰壹拾叁元壹角
玖分)
。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出具了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5429 号《验资报告》
。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本次募集资金的计划使用情况
根据《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披露,
本次募集资金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合计 61,707.74 50,000.00
三、 拟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止 2023 年 11 月 24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为
单位:万元
拟使用募集资金 拟以募集资金置换
序号 项目名称
投入金额 已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合计 40,000.00 29,678.29
四、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截止 2023 年 11 月 24 日,已从公司自有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含税)情况如下:
单位:元
发行费用
序号 费用类别 自筹资金预先支付 拟置换金额
(不含税)
承销保荐费 7,000,000.00
律师费用 849,056.61 849,056.61 849,056.61
会计师费用 1,000,000.00
资信评级费用 330,188.68 330,188.68 330,188.68
信息披露费用 518,867.93
发行手续费用 108,273.59 108,273.59 108,273.59
合计 9,806,386.81 1,287,518.88 1,287,518.88
五、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实施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修订)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尚须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注册会计师出具
鉴证报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方可实
施。
上海艾录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