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协创
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创数据”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对协创数据2023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
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协创数据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
要,预计 2023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4,910.00 万元,
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包括租赁厂房、采购商品、销售商品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3 年 3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公告》。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因日常业务开展需要,同意公司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度人民币
采购芯片封测加工服务。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召开了专门会议并发表了一致
同意的审核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
司本次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原 2023 新增后预 截至 2023 年
关联交 关联方名 关联交 新增预 上年发
易定价 年度预 计 2023 10 月 31 日已
易类别 称 易内容 计金额 生金额
原则 计金额 年度金额 发生金额
参照市
购买芯
向关联 场公允
片封测
人购买 芯海微 价格双 700.00 82.99 782.99 547.01 -
加工服
服务 方协商
务
确定
注: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5 月 4 日、2023 年 11 月 2 日召开总经理办公室会议,审议通
过的公司与关联方芯海微预计交易总金额为 700 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芯海微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0F562Y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翠宝路 24 号巨龙厂房 A401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志东
注册资本:1,470.2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半导体(硅片及各类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
路芯片研发、设计和相关技术服务;电子产品、半导体设备和材料的销售;芯片
研发设计;IC 产品的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法律、行政
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
经营项目是:半导体(硅片及各类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的制造(包括
封装测试和装配);生产光掩膜、半导体和集成电路芯片(包括封装测试和装配)
(不含危险化学品);自产及集团关联公司生产的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及相关
产品的销售;IC 产品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实际控制人:胡志东。
履约能力分析:芯海微依法存续且经营情况正常,在日常交易中均能严格履
行合同约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芯海微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3 年 9 月 30 日
总资产 7,691.36
净资产 4,799.66
项目名称 2023 年 1-9 月
营业收入 7,477.38
净利润 1,191.79
注: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关系说明
芯海微为公司持股 10.00%的参股公司,公司副总经理易洲先生在芯海微担
任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芯海微
属于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芯海微的关联交易是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以市
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形。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新增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协议由双方根据实际业务发生情况具体
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芯海微发生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属于
正常、必要的交易行为,遵循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公平合法的原则,不存在损
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
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于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新增 2023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
平等互利、定价公允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因此
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符合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
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事项。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及意见
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认真审阅有关文件
及了解关联交易情况,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增加 2023 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系双方实际生产经营正常业务行为,双方交易遵循了客观、公
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
股东利益的情况。相关议案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于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新增
方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
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新增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为
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遵照平等互利、定价公允的市
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因此对
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本
次新增 2023 年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协创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新增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何朝丹 张兴旺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