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得医药: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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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073   证券简称:毕得医药   公告编号:2023-057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以下简称“回购股份”
           ),回购方案具体如下:
  ?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
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将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
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则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
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调整,
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政策实行。
  ? 回购规模: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
币 10,000 万元(含)
             。
  ?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
   ? 回购价格:不超过 95 元/股(含) ,该价格不高于公司
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 回购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超募资金
及自有资金。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经公司发函确认,持股 5%
以上股东宁波欣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丽
水欣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回复其在未来 3 个月、
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的股东均回复
其在未来 3 个月、6 个月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相关人
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告知公司并配合公司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相关风险提示:
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
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
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
案的风险;
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
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
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一)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
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会议,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
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的规
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
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建立、
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
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
健康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
的情况下,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
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
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未能在
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将依法
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程序,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如法律法规对
相关规定进行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法律法规实行。
  (二)拟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三)拟回购期限
  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
超过 12 个月。如在回购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如因筹划重大事项
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方案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
施并及时披露。
  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达到上限,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额,则回购期限可自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
届满。
决议终止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前 10 个交易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0 个交
易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
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
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并在股份
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予以转让;若公司未能将
本次回购的股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
内转让完毕,未转让股份将被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调整,
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政策实行。
  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 95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
~105.2631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58%~1.16%。本次回
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
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实施
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
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五)本次回购的价格
  本次股份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95 元/股(含)
                          ,该价格
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 150%,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派息、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六)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
公司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若按本次回购价格上限 95 元
/股(含)测算,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并全部予以锁定,预计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   本次回购前      按回购金额     按回购金额
 别                        上限回购后              下限回购后
      股 份 数 占 总 股 股 份 数 占 总 股 股 份 数 占总股
      量(股) 本 比 例 量(股) 本 比 例 量(股) 本比例
               (%)                (%)               (%)
有限售
条件流            58.86              60.01             59.43
      ,615              246                ,931
 通股
无限售
条件流            41.14              39.99             40.57
      ,333              702                ,017
 通股
总股本            100.00             100.00            100.00
      ,948              948                ,948
  注:1、以上数据未考虑回购期限内限售股解禁的情况,上表本
次回购前股份数为截至 2023 年 12 月 7 日的数据。
实际变动情况以后续实施情况为准。
  (八)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
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
的分析
有一定弹性。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总资产为
次回购资金上限 10,000 万元测算,分别占指标的比例为 4.14%、
务、研发、盈利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有能力
支付回购价款。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13.75%,
流动负债 278,664,145.19 元,非流动负债 53,254,498.96 元,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于公司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对公司偿债
能力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通过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将有利
于促进公司盈利能力等经营业绩的进一步提升,促进公司长期、
健康、可持续发展。回购股份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
续经营能力。
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
公司的上市地位。
   (九)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规性、必要性、合
理性、可行性等相关事项的意见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会会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拟用于本次股份回购的资金来源为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公司有
能力支付回购价款,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
大影响。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
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具有可行性。
益,有利于建立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
极性,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具有
必要性。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合法合规,回购
方案具备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同
意本次回购方案。
  (十)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董事会做出回
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是否买卖本公司股份,是否与本次回购方
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及其在回购期
间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的情况说明
  公 司 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共同增持公司股份
计划实施完毕暨增持结果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6),2023
年 9 月 20 日至 2023 年 11 月 29 日期间,戴岚女士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78,745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66%,合计增持金额为人民币 502.10 万元。
除上述情况外,其他公司董监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 6
个月内不存在直接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
  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
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
复公司问询,表明其在本次回购期间不存在增减持计划。若上述
人员后续有增减持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的规定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一)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
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
具体情况:
  经公司发函确认,持股 5%以上股东宁波欣曦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曾用名:丽水欣曦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回复其在未来 3 个月、6 个月不确定是否存在减持公司
股份的计划。公司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份的计划。若相关人员未来拟实施股份减持,将按照相关规定及
时告知公司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二)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在
发布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股份转让。若公
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
毕已回购股份,将依照《公司法》和《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注销本次回购的未使用部分股份,并就注销股份事宜履行通知债
权人的法律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若发生注销情形,
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公司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若发生回购股份注
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
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四)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安排
  为提高本次回购股份相关工作效率,保证本次回购股份顺利
实施,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范围内,按照维护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
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价格和数量等,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下限时,公司管理层可根
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理与股份回购有关的其他事宜;
变动的资料及文件条款进行修改,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工商
变更登记等事宜(若涉及);
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
合约等;
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
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份的相关事宜;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
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如下不确定性风险:
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
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
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
案的风险;
激励。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则存
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
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毕得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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