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94 证券简称:华斯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3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12月7日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了《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
告编号:2023-032)
(以下简称“通知”),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把通知第一
页中“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6、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
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
式,表决结果以第二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以及附件一中的“一. 网 络 投
票的程序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
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
为准。
”中的误写成了“第二次”应该改为“第一次”。
现更正如下:
更正前: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二次有效
投票结果为准。
附件一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
更正后: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结果为准。
附件一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更正后)》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正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12月25
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大东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5日 14: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12月25日9:15 至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
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
果为准。
(1)于 2023年12月1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
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
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案编码
可以投票
议案》;
(二)议案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
见 2023 年 12 月 8 日 刊 登 于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单独计票提示: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
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
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
证明进行登记;
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
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
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确认。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登记时间:2023年12月24日上午 9 时~11 时,下午 1 时~4 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
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
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人:郗惠宁 徐亚平
(二)联系电话:0317-5090055
(三)传 真:0317-5115789
(四)邮政编码:062350
(六)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本次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
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
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和 13:00—15:00。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
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出
席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
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
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明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_____________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2023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委托授权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