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3-063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
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十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3 年
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
于重新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重新制定<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议案》、
《关于重新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重新制
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重新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
议案》、《关于重新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重
新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重新制定<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重新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实施细则>的议案》、
《关于重新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
重新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重新制定<投资者关
系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重新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重新制定<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的议案》、
《关于重新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
《关于重新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关于重新制定<监事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上述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的部分制度尚需
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维护公
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部分内部制度重新制定。相关情况如下:
是否提交股
序号 重新制定的制度名称
东大会审议
关于重新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
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重新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
案
上述重新制定的各项制度全文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