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45 证券简称:欣锐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1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号楼栋 35 层公司会议室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人,代表股份 33,332,73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0.1039%。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72,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438%。
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333,0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36%;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0279%;反对 7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97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胡永胜律师、王娅静律师现
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
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