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锐科技: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2-08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745        证券简称:欣锐科技          公告编号:2023-101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号楼栋 35 层公司会议室
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人,代表股份 33,332,73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0.1039%。通过网络投票
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72,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438%。
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333,03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836%;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6.0279%;反对 72,3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3.972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胡永胜律师、王娅静律师现
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
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
         《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欣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欣锐科技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