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6 证券简称:山东玻纤 公告编号:2023-102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2 月 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楼四楼第一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董事长李庆文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现场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
董事张善俊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的出席人员、人数及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及《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合法、有效。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25,094,420 99.9975 8,000 0.0025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25,094,420 99.9975 8,000 0.0025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25,094,420 99.9975 8,000 0.0025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25,094,420 99.9975 8,000 0.0025 0 0.0000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25,094,420 99.9975 8,000 0.0025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25,094,420 99.9975 8,000 0.0025 0 0.000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25,094,420 99.9975 8,000 0.0025 0 0.0000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得票数占出席
议案序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是否当选
号
权的比例(%)
选举张善俊先生为公
立董事
选举朱波先生为公司
董事
选举高峻先生为公司
董事
选举朱辉女士为公司
董事
议 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序号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选举刘长雷先生为公
董事
选举王贺先生为公司
事
选举安起光先生为公
董事
议 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当选
序号 会议有效表决
权的比例(%)
选举丁丹丹女士为公
代表监事
选举霍仁现先生为公
代表监事
选举武玉楼先生为公
代表监事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票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 数 (%)
选举张善俊先
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选举朱波先生
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选举高峻先生
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选举朱辉女士
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
选举刘长雷先
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选举王贺先生
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
事
选举安起光先
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选举丁丹丹女
士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股东
代表监事
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股东
代表监事
选举武玉楼先
生为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股东
代表监事
关于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董事
薪酬方案的议
案
关于公司第四
届监事会监事
薪酬方案的议
案
关于变更会计
案
关于制定《山东
玻纤集团股份
师事务所选聘
制度》的议案
修订《山东玻纤
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
修订《山东玻纤
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关联交易
管理办法》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总数的 2/3 以上表决通过。
份总数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议案 2、3、4、5、6、7、8 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姜伟、崔康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