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的会
议资料,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规范性文件及《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现对公司有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预计在 2024 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活动所需,预计规模符合公司经营计划和发展需要,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
协商确定,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没
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预计公司 2024
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杨 渊 刘林森 谢树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