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20 证券简称:翱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6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翱捷科技”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忠方先生主持,应参会监事 3 名,实际参会监事 3 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
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
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理办法》”)、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和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
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本次调整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调整到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其他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
总量 950.00 万股及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807.50 万股保持不变。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3-077)。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除 5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
弃拟授予其全部限制性股票外,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相符。
任职的核心技术人员和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符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益的情形,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办法》以及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
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
为 2023 年 12 月 7 日,授予价格为 21.50 元/股,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1,017 名激
励对象授予 807.50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
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
励对象名单相符。
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公司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符合《管
理办法》及《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
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形,公司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
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②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③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以及公司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
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 2023 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授予 39.75 万份股票增值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所述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增值权的公告》(2023-079)。
特此公告。
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