昊华能源: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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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101   证券简称:昊华能源    公告编号:2023-047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董事
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董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弃权票。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以传签方
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
董事、监事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0 人,实到董事 10 人。本次会议召开
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表决,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提名张明川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决
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认为张明川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
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本次
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表决,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聘任张明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
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认为张明川先生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
解除的情况;张明川先生具备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上海
证券交易所无异议并审核通过;本次提名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
  聘任张明川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张明川先生的履历、任职
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张明川先生具备担任公司总会计师的任职
资格,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
  经表决,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公司将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
项对照,符合现行公司债券相关政策和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的各项规定,具备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
资格,并决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以下简
称“本次债券”
      )每张面值为 100 元,按面值发行。
  经分项表决,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项。
  (2) 发行规模及债券品种:本次债券的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
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
                               。具
体发行规模及发行品种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
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
确定。
  经分项表决,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项。
  (3) 债券期限:本次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续期公
司债券不受前述限制),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
的混合品种。本次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
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经分项表决,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项。
  (4) 债券利率:本次债券的票面利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本
次公司债券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经分项表决,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项。
  (5) 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次债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向具
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的专业投资者发行。
  经分项表决,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项。
  (6) 募集资金用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本次债券
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
  经分项表决,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项。
  (7) 向本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
配售。
  经分项表决,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项。
  (8) 上市场所: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申请本次债券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经分项表决,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项。
  (9) 担保安排:本次债券由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
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安排事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确定。
  经分项表决,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项。
  (10) 偿债保障措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本次债
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
息情况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取相应偿还保证措施,包括
但不限于:不向股东分配利润;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
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
奖金;与公司债券相关的公司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经分项表决,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项。
  (11) 决议的有效期: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
公司债券之日起 24 个月届满为止。
  经分项表决,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项。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决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同意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
长董永站先生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发行方案的基础上,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并决定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表决,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通过此议案。
  特此公告。
  附件:张明川先生简历
                    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
           张明川先生简历
  张明川,男,汉族,1970 年出生,大学本科、高级会计师。
科员、财务科科员;赤峰亚光地毯厂财务科科长;赤峰第一毛纺织
厂(现羚羊集团公司)财务科会计;赤峰市羚羊(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赤峰分公司财务科科长;赤峰正清会计师事务所(与赤峰万泰
华会计师事务所合并后更名为万泰华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内蒙
古宏达益同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内蒙古中宏会计师事务所)副所
长;京能赤峰煤电项目筹建处会计;京能(赤峰)能源发展有限公
司财务部经理、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经理、总会计师;京能电力后
勤服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京能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临时
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执行董事。现任京能服务管理有限公司党委
书记、董事长,京能电力后勤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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