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西藏
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多瑞医药”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多瑞医药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因正常经营需要,
公司拟继续向关联方朗皓医疗科技(湖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皓医疗”)
采购一次性可视双腔支气管插管等产品,总金额不超过 970 万元。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
议案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无关
联董事,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 2024年 11月该类 年11月30
序号 关联方 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内容
类别 预计金额 交易已发 日往来余
生金额 额
朗皓医疗科
朗皓医疗为公
司关联法人
有限公司
合计 —— —— —— —— 970 172.19 394.34
注:以上表格列示金额,均为含税金额。2023 年 1-11 月实际发生金额尚未经审计,最
终数据以会计师审计为准。公司与朗皓医疗的往来余额 394.34 万元系预付货款。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公司名称:朗皓医疗科技(湖南)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422MA4RW83G5B
注册地址: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云集工业电子产业园 3 号标准厂房 1 楼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333.3333 万元人民币
股东:易可持股 70%,公司持股 25%,赵常利持股 5%
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易可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
医疗器械经营;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医用口罩生产;医护人员
防护用品生产(Ⅱ类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一般项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
销售;医用口罩批发;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医
护人员防护用品批发;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朗皓医疗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人民币
民币 197.05 万元,净利润人民币-320.43 万元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朗皓医疗 25%股权,且公司高管韦文钢先生担任朗皓医
疗董事,对朗皓医疗施加重大影响
关联方是否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采购朗皓医疗一次性可视双腔支气管插管等产品。
定价:该关联交易系双方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价格公允,因此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况,亦不存在向公司输送利益的情形。
付款方式:采购朗皓医疗产品采取先款后货的付款方式。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正常经营所必需,有利于公司经营发展。
公司与朗皓医疗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依据市场化原则独立进行,体现了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
益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 2024 年度拟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
需,交易定价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原则,符合《公
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因此,同意公司关于
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与朗皓医疗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交易遵循
了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
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亦不会因此对关联方
形成依赖。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董事会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与朗皓医疗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上述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
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西藏多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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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磊 马晓露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