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海汇通
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委托,担任上市公司本
次拟以现金及转让债务方式向南昌鸿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都置业”)
出售其所持有的上海绿泰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绿泰”)100%股权
(以下简称“本次重组”)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情况
汇通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次交易处于筹划阶段时,上市公司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具
体情况如下:
的保密措施,并严格控制项目参与人员范围,尽可能的缩小知悉本次交易相关敏
感信息的人员范围,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登记。
和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并与上述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明确约定了保
密信息的范围及保密责任。
程备忘录》等备查文件,内容包括本次交易过程中各个关键时点的时间、参与人
员名单、主要内容等,相关人员已在备查文件上签名确认。
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
卖公司股票。
海分公司申请查询自查期间内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否存在买卖上市公司
股票的行为。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作为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制定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信息的知悉范围,并及时与相关方签订了保密协议,严格履行了本次交易在依法
披露前的保密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上海汇通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许 亮 张蓝月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