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冠科技: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取消使用非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3-12-07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取消使用非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
                  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康
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冠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康冠科技取消使用非募集资
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
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印发《关于核准深圳市康冠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5 号),核准公司公
开发行不超过 42,487,500 股新股。
   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8 日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
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248.75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48.84 元。截至 2022 年 3 月 14 日,公司共计募集货币
资金人民币 2,075,089,5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75,120,525.94 元,
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999,968,974.06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2 年 3 月 14 日全部到账,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22]000145 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相关公告,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
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合计                    199,996.90
三、公司取消使用非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事项的基本情况
  综合考虑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公司决定取消此前计划实施的使用非募集资金
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本次取消使用非募集资金
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及资金使用状况的审慎决策,未对公司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不
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情形。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使用非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取消使用非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取消使用非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状况
所做的审慎决策,未对公司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违反《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办法》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取消使用非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
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取消使用非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
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取消使用非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取消使用非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
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
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取消使用非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
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资金使用状况的审慎
决策,未对公司流动资金及募集资金使用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或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取消使用非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
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康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取消
使用非募集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之
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柯润霖     韩志强
                           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康冠科技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