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390 股票简称:五矿资本 编号:临2023-080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2〕383号)及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优先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92号)核准,同意五矿资本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000万股优先股(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获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临2022-045)、
的《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
优先股批复的公告》(临2023-002)。
本次发行采用分次发行方式,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向特定对象
发行第一期优先股,共发行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00元;于
股面值人民币100.00元;于2023年11月21日向特定对象发行第三期优
先股,共发行2,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00元。截至2023年11月
优先股所募集的资金共计人民币1,996,000,000.00元(已扣除保荐费及
承销费(含税)4,000,000.00元,尚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所有募集
资金均以人民币形式汇入。上述募集资金在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人民币
(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五
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51216号)。
根据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召开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
项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
的募集资金净额拟用于偿还有息负债。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
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及《五矿
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就本次第三期发
行优先股,公司及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贸金租”),
连同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
席保荐人”),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市副中心分行(以下简称
“北京银行”),于2023年12月5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
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
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
差异。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放金额如下所示:
第一期优先股 第二期优先股 第三期优先股 截至协议签署
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存放 募集资金存放 募集资金存放 日募集资金专
序号 开户银行
账号 金额(人民币 金额(人民币 金额(人民币 户余额(人民
万元) 万元) 万元) 币万元)
北京银行
股份有限
副中心分
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外贸金租与联席保荐人及北京银行签署的《监管协议》主
要内容如下:
户”),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及外贸金租拟用于偿还有息负债募集资金
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监管协议》签署之日,外贸金租未以存单的方式存储募集
资金。如以存单方式存储募集资金,各方将另行签署补充协议约定存
单方式的募集资金存储及监管事宜。
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规章。
员对公司及外贸金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联席保荐人。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外贸
金租应当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联席保荐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以及存在未配合联席保荐人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外贸金租可
以主动或在联席保荐人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监管协议》并注销募集
资金专户。
管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任何一方未履行《监管协议》项下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
法转为非监管账户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五矿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