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27 证券简称:奥特迅 公告编号: 2023-071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12月21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
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年 12 月 5 日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21 日(星期四)下午 14:5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1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 2023 年 12 月 1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大厦公司十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选举袁亚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
选举陈展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上述事项已经 2023 年 12 月 5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3 年 12 月 6 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决议公告》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将逐项表决。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的要
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
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
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
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
记。
大厦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邮编:518057
联系人:吴云虹;
联系电话:0755-26520515;
联系传真:0755-26520515;
电子邮箱:atczq@atc-a.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松坪山路 3 号奥特迅电力大厦
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518057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特投票”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 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
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 3.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
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2 位。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
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附件二: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的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
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
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公司/
本人承担。
备注
该列打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勾的项
目可以
投票
累积投票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提案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选举廖晓霞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选举王凤仁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选举黄昌礼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选举张翠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
关于公司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选举袁亚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
选举陈展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
非累积
投票提案
附注:
√,代表将拥有的投票权均分给打√的候选人)。
公章。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单位: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