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36 证券简称:传音控股 公告编号:2023-061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传音智汇园手机测试验证及中试车间建设项目”和“手机生产基地(重
庆)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事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9 月 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传音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656 号),
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5.15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81,2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267,465.6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332 号)。
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
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变更及延期的公告》等相关披露文件,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
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入金额
合 计 287,006.18 267,465.61
注:投资总额包含自有资金投入部分(如有)
。
三、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传音智汇园手机测试验证及中试车间
建设项目”和“手机生产基地(重庆)项目”。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前述 2 个
项目已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具体投入募集资金及节余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剩余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金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高新区支 762772751873 10,231,822.46
行
传音智汇园手机测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和平支行
建设项目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华侨城支 755930761310909 24,076,759.94
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深圳高新区支 762774933271 434,894,958.79
手机生产基地(重 行
庆)项目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79320078801300000880 66,398,288.63
科苑支行
/ 合 计 / / 602,969,628.97
(二)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本次结项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以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理财收益及 节余募集
募集资金拟 累计投入募 待支付的项
序 利息收入扣 资金金额
项目名称 投入金额 集资金金额 目金额
号 除手续费后 (A-
(A) (B) (D)
净额(C) B+C-D)
传音智汇园手
机测试验证及
中试车间建设
项目
手机生产基地
(重庆)项目
合 计 157,720.89 109,110.88 11,686.95 27,287.55 33,009.41
注:节余募集资金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收入,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
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四、本次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前提下,坚持谨慎、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
合理控制了项目总支出。
期内出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有效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率,增加了公司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在存储过程中也产生了利息收入。
五、节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传音智汇园手机测试验证及中试车间建设项目”和“手机生产基地
(重庆)项目”已达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33,009.41 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
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存在合同约
定的尚待支付合同款项及保证金,因此,公司仍保留相应募集资金专户,直至待支
付合同款项及保证金支付完毕。届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
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也将随之终止。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
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传音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