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11 证券简称:新洁能 公告编号:2023-049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
知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以电话和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以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玲莉主持,应参加会议监事 3 人,实际参加
会议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本激
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
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9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2840 万股,占公司
目前股本总额的 0.0378%,同意公司董事会后续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
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部分 1 名
激励对象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无锡新洁能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监事会
同意公司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352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
购注销。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经营
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表决结果: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关
于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特此公告。
无锡新洁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