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99 证券简称:硕世生物 公告编号:2023-038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12月5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房永生先生、梁锡林先生、王国强
先生关于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通知。鉴于各方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上市前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以及2022年12月5日签署
续签的《一致行动协议》已到期,为完善公司治理,保证公司经营
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实现对公司实质且有效的控制,各方续签《一
致行动协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 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背景情况
房永生、梁锡林通过绍兴闰康生物医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闰康生物”)控制公司 26.61%股权,其中房永
生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闰康生物 7.99%财产份额,梁锡林作
为有限合伙人持有闰康生物 71.88%财产份额,房永生、梁锡林通
过泰州硕源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泰州硕康企业管
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控制公司 3.68%股份,房永生通
过泰州硕鑫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泰州硕科企业管
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泰州硕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控制公司 0.87%股份,房永生先生为公司名誉董事长、董
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国强先生持有公司 8.44%股权
且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长期管理公司的生产经营。
上述三人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签署了《一致行
动协议》,并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为促
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基于共同理念,经充分沟通协商,房永生、
梁锡林和王国强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续签了《一致行动协议》。
二、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房永生 乙方:梁锡林 丙方:王国强
(以上各方合称为“各方”,单称为“一方”
)
司的股权及其所能控制的董事(本协议所称“所能控制的董事”指
由其提名,并经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选举获任的董事)作出对公
司的决策时应保持一致行动。
提名公司董事人员、选举董事以及促使所能控制的董事行使表决
权等股东权利时应根据本协议保持一致行动。
提案权、表决权、提名权等公司董事权利时应根据本协议保持一
致行动。
同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将在公司决策性事务上开展积极合作,
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作为一致行动人行使公司股东、董事权利。在
一致行动期间,房永生、梁锡林和王国强承诺将严格遵守和履行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一致行动人的义务
和责任,同时,房永生、梁锡林和王国强还应严格遵守和履行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规章所规定的、关于一致行动人的义
务和责任,房永生、梁锡林和王国强将作为一致行动人共同处理
涉及公司相关的各重要事项。
人期间,不得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得影响公
司的规范运作。
三、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后,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
化,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仍为房永生先生、梁锡林先生、王
国强先生。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
,有利于实现公司实际控制
权的稳定,有利于公司保持发展战略和经营管理政策的连贯性和
稳定性,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或损害中
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硕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