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大胜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大胜
达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胜达”、“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
督导工作指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对大胜达本次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
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2024 年度 月已发生金额
关联方 生金额(未经审
别 预计金额 占同类业务比
计)
例(%)
向关联方采 胜达集团有限公司
购能源 及其控股子公司
向关联方采 胜达集团有限公司
购运费 及其控股子公司
向关联方承
胜达集团有限公司
租及支付物 710.00 786.26 89.76
及其控股子公司
业费
胜达集团有限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
向关联方销
浙江胜达祥伟化工
售产品
有限公司及其控股 200.00 146.09 0.08
子公司
合计 4,030.00 3,361.43 -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前次预计金额 前次实际发生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方 [注 1] 注
金额[ 2]
胜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
向关联方采购能源 1,000.00 775.39
公司
胜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
向关联方采购运费 1,900.00 1,560.60
公司
向关联方承租及支 胜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
付物业费 公司
胜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
浙江胜达祥伟化工有限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
合计 4,330.00 3,361.43
[注 1] 前次预计金额的期间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注 2] 前次实际发生金额的期间为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
二、关联方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胜达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4 年 12 月 8 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方吾校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市心北路 2036 号东方至尊国际中
心 1 幢 21 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纸制品制造;纸制品销售;
再生资源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棉、麻销售;针纺织品销售;化工产品
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
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仪器
仪表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胜达集团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间接控制的法人组织。
胜 达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2022 年 末 总 资 产 为 171,739.50 万 元 , 总 负 债 为
净利润-967.27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产 60,664.64 万元,2023 年 1-9 月营业收入 109,343.40 万元,净利润 654.07 万元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胜达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二)浙江胜达祥伟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 年 11 月 12 日
注册资本:2,228.00 万美元
法定代表人:唐水江
注册地址:萧山区浙江南阳经济开发区
经营范围:生产:颜料及中间体(除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销售:
本公司生产的产品。
浙江胜达祥伟化工有限公司系上市公司关联自然人间接控制的法人组织。
浙江胜达祥伟化工有限公司 2022 年末总资产为 50,209.64 万元,总负债为
万元,净利润 4,661.17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产为 44,982.51 万元,2023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 30,841.08 万元,净利润 3,718.74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浙江胜达祥伟化工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行为,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了公平、公
正、公允的定价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发生的交易,均为公司与各关联方之
间的经常性、持续性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各关联方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日
常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等同时参考与其他第三方
的正常价格条件,因而不会造成对公司利益的损害。其交易行为未对公司主要业
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本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相关的董事会议案
和决议、监事会议案和决议、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案和决议,对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提交董事会,履行了必要的审
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该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2)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涉及的关联交易具备必要性和公允
性,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
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上述事项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