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微: 晶华微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2-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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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130        证券简称:晶华微            公告编号:2023-054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369,168 股,占公司总股本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760,177.94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
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通过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经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未来适
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
于人民币 1,5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0.00
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8 月 19 日、2023 年 8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
告编号:2023-035)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公告编号:2023-042)。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截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为 43.64 元/股,最低价为 41.05 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5,760,177.94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
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
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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