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峰集团: 东峰集团第五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2-05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广
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广东东峰新材料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五届提名委员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关于提名部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经资格审查,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刘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
交易所的处罚和惩戒,刘伟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能力均能够胜任独
立董事的职责要求,且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与刘伟先生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因此同意提名刘伟先生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将《关于提名部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以下无正文)
提名委员会委员签名:
      林长鸿       李   哲        谢名优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东峰集团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