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化工: 关于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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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26    证券简称:江南化工     公告编号:2023-078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实施细节尚待进一步落实和明确,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事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
司”或“乙方”)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一、协议签署概况
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合作共赢、共同
发展的宗旨,经双方友好协商,正式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确定相关合作内容。
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的框架性协议,是双方权利义务原则性的约定,所商定事项
作为双方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不构成协议双方互相追究违约责任的依据。合作
过程中单个项目的合作模式、要求及双方的具体权力义务,以双方今后实际签订的
项目合同约定为准。
关联交易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非金属材料南京矿山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彭宝文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134756161D
  注册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汤山镇
  注册资本:10000 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矿山、公路、铁路、隧道、桥梁、堤坝、电站、码头工程施工;土
石方工程施工;基础工程施工;工业与民用场地平整、建筑、构筑物爆破、拆除工
程施工;爆破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工程测量、
勘察、勘探服务;建材工业安装工程施工;机电设备、电气自动化设备安装、调试
及维修;非标设备、机械设备的制作;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施工;石灰石、
矿产品加工、销售;机械设备维修、租赁;普通货运,水泥销售;有形动产经营性
租赁、房屋租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地质灾害治理服务(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与中国非金属材料南京矿山工程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经查询,甲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并承担本协议约
定的相关义务的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合作的内容。甲乙双方达成合作意向后,在条件具备(如当地主管部门或属地部
门同意、支持)的前提下,甲方拟将其在安徽、江苏、浙江等地矿山项目优先采购
江南化工所属公司工业炸药、工业雷管等民爆物品及爆破服务,双方协定,甲方享
受乙方及所属公司供应民爆物品的大客户优惠价格,可根据区域和具体项目定价。
工业炸药生产及混装地面站等为支撑,融合企业管理文化服务矿山各项工作,为甲
方提供安全、高效、综合成本最优化的爆破一体化或钻爆等矿山施工服务。
指导,派驻人员或装备须接受对方管理。
框架协议》的基础上就单个项目另外签订合作协议,作为该项目的实施合同,指导
项目现场工作。
作期届满,可续签合作协议。
  四、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务一体化和矿山施工总承包业务、延伸民爆产业链布局具有重要意义。对公司发展
将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体项目及具体内容的约定,因此目前尚无法预测此次合作对公司未来各会计年度财
务状况、经营业绩的影响。
赖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合作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具体合作项目及合作方案均尚需双方进一
步协商确定,并以双方后续签订的具体合同为准,具体合作项目及相关事宜存在不
确定性。因本次合作项下的具体合作项目实施合同尚未签订,本协议的签订不会对
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六、其他相关说明
序号     披露日期           协议名称           协议内容            进展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日           架协议》    于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6)
 情况:
     ①公司于2023年9月28日披露了《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暨权益变
 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并分别于2023年11月2日披露了《关于
 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3)及2023年11月21日披
 露了《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在未来三个月内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
 董监高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及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若未来相关方拟实施股份减
 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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