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皮玻璃: 耀皮玻璃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2-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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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证券简称:耀皮玻璃/耀皮 B 股   公告编号:临 2023-037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八
次会议(临时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并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以通
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 8 名,出席会议董事 8 名。本次会议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修改公司治理方面部分制度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监管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公司发展质量,
规范公司运作,提高科学治理水平,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最新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
际情况和发展需要,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相应的修订和完善。
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重新修订。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制度》。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
                       、香港《大公报》、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则》的议案
  新增累积投票制,具体内容同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中新增的累
积投票制内容。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
则》的议案
  根据修订后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相应条款,新增如下条款:
  第十八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上市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 的
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
他事项。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
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
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事项。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
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须有三
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
  本制度后续条款的序号相应调整,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
     。
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修订后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相应条款,新增如下条款:
  第二十四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
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事项。
  本制度后续条款的序号相应调整,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
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根据修订后的《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相应条款,对本工作细则第九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新增如下条
款:
  第九条 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
  (七)对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提名或者任
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八)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
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九)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提出建议;
  (十)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
事项。
  ……
  本制度后续条款的序号相应调整,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薪酬考核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二、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
                    、香港《大公报》、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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