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未信安: 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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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89        证券简称:三未信安             公告编号:2023-050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尚未行权的期权数量由 60.60 万股调整至 89.6880 万股。
?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由 5.43 元/股调整至 3.38 元/股。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未信安”)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根
据《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 2021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股票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
                                     《关
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已就本次激
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 年 8 月 5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同意公司实施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并授权董事
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相关事宜。
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达成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
权条件达成的公告》。
年 2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本次行权后,
公司总股本由 76,556,268 股变更为 76,952,268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三未信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
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
议案》
  ,同意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18000 份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04)。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2023 年 5 月 9 日,公司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公告编号:2023-018)。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
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76,952,268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429 元(含
税 ), 以 资 本 公 积 金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股 转 增 0.48 股 , 共 计 派 发 现 金 红 利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有派息、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数
量、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数量按如下公式调整:
   Q=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股票期权数量;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
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
Q 为调整后的股票期权数量。
   按照上述公式,经调整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尚未行权的期权数
量为:Q=60.60×(1+0.48)=89.6880 万股。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P=P0÷(1+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n 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P 为
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2)派息
   P=P0-V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为正数。
   按照上述公式,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P=(5.43 元/股
-0.429)÷(1+0.48)=3.38 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不会对
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调整
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
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
同意本次调整《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和
行权价格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毕。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和《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本次激励计划的期权数量及行
权价格的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议案。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已取得
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
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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