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62 证券简称:民爆光电 公告编号:2023-019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通知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于 2023 年 12 月 1 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祖华先生主持,本
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独立董事吴战篪、卢护锋、廖
斌以视频通讯方式参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
相关要求,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公司
董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3 年度的
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14:45
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就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进行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