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8 证券简称:马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0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
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1 月 30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九华西路 8 号马钢办公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其中:A 股股东人数 14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 股) 1
其中:A 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3,737,541,063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 股) 1,716,344,653
份总数的比例(%) 70.40
其中:A 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48.245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丁
毅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点票监察员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担任,尹翔雨女士代表该所出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得票数占
出席会议
议案 是否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有效表决
序号 当选
权的比例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
董事
董事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于本次股东大会举行当日,本公司概无任何股份持有人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须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13.40 条所载放弃表决赞成
决议案。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之决议案概无投票限制,亦无任何股份的持有人有
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但只可于会上表决反对决议案。股东不论亲身或委派代表出
席,就其持有的每股股份可投一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葛志群、郭堃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