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3-050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以
电子邮件方式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在
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金砂湾工业园向阳路 8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会
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丁建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已于 2022 年 6 月 8 日实施完成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 2023
年 6 月 2 日实施完成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故根据《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
司需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2)。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
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规定:“(三)激励对象因辞职、被公
司辞退、被公司裁员、劳动合同/聘用协议到期不再续约等原因而离职,自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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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日起,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
格回购注销。”
由于 4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
激励对象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 8.112 万股,回购价格为 9.17 元/股。
综上,本次公司拟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8.112
万股。根据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将依照股东大会的授权
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和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鉴于公司及激励对象的各项考核指标均已满足《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
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
二个限售期解除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 40 人,
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37.011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4)。
本议案已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
(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3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00
元/股(含),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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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结合二级市场股票价格确定。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
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部分制度进
行修订,修订具体制度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备注
上述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次修订的制度中,《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
行修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57)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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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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