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7 证券简称:金奥博 公告编号:2023-075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奥博”)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和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自 2024 年 1 月 19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发展和日常经营
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
的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
能够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稳
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自 2024 年 1 月 19 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
评估、筛选,选择低风险、流动性较高、投资回报相对较高的现金管理产品,投
资品种为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短期现金管理产品,包括购买商业银行及
其他金融机构固定收益或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
存单等;各项现金管理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 12 个月;该等投资额度可供公司及
控股子公司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
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
本次现金管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实施期限为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自 2024 年 1 月 19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投资使用额度在决议
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
员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
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的受托方均为银行、证券、保险及其他正规
的金融机构,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属于低风险投资品
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此外,在投资过程中,也存在着资金的存放与使用风险,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
职业道德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采取以下风险控制措施:
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
施,控制投资风险。
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投资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现金管理产
品是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及日常流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实施的,
不会影响公司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并能够
获取一定的投资效益,为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四、履行的相关程序及相关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为提高公司暂时闲置资金使用效率,
在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投资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现金管理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
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运营,符合公司利益,
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
用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将此事项提交至股
东大会审议,该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 2024 年 1 月 19 日起 12 个
月内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稳健型、低风险、流动性
高的现金管理产品,上述额度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 2024 年 1 月 19 日
起 12 个月内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审议通
过,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事项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因此,保荐机构对金奥博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奥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