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83 证券简称:湖北能源 公告编号:2023-097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天门天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投资情况概况
势,增加新能源发电装机比例,推动实现公司“十四五”规划目标,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由全资子公司湖北能
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公司)以股权对价不超
过 15,200 万元收购天门天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门天辰
或项目公司)100%股权,承接其全部资产及经审计确认的负债,总投
资(股权价值+负债总额)不超过 73,852 万元。天门天辰公司为天门
市天辰拖市 100MW 风电场项目公司。股权交割后,将天门天辰公司
(即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增加至 18,400 万元,由新能源公司以自
有资金根据项目需要逐步实缴到位,项目其他投资由新能源公司自筹
解决。
天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董事会有效表决票数为 8
票,其中同意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西安风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日期:2019年8月5日
注册资本:1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建明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细柳街办上林苑四路70号特变
电工产业园二期办公楼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项目开发、建设;风力发电;新能源技术
的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信息:由湖北省疆峡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100%。
西安风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不存在
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天门天辰公司概况
企业名称:天门天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日期:2019年9月18日
注册资本:15,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盛忠
注册地址:湖北省天门市拖市镇人民路18号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项目开发、建设,风力发电,新能源技术研
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
可后方可经营)。
股东信息:由西安风拖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持股100%。
天门天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天门天辰公司经营及财务情况
天门天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为天门市天辰拖市100MW风电场项目
的项目公司。天门市天辰拖市100MW风电场项目位于湖北省天门市,
本工程于2023年5月26日开工建设,10月31日首台风机(5MW)并网
发电。经测算,该项目投资收益满足公司要求,经济性较好。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天门天辰公司总资产为2,270.70万元,
净资产为1.50万元。
截至2023年9月30日,天门天辰公司总资产为15,252.56万元,
净资产为15,200万元。2023年前三季度,项目处于建设期,尚未产
生经营收入。
四、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根据项目公司持有的风电电站现状,各方同意转让方将按照本
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向受让方转让项目公司100%股权,受让方将
以承债式方式(在已披露且审计确认的负债范围内)按照本协议约
定的条款受让转让方持有的项目公司100%股权,并按照本协议的约
定支付股权转让款152,000,000.00元(大写:壹亿伍仟贰佰万元
整)。
(1)第一期资金付款条件
本协议已签署生效;完成项目公司的股东工商变更登记等。
(2)第二期资金付款条件
转让方向受让方交付项目公司经过工商企业信息变更登记的营
业执照(正、副本),交付项目公司的经备案登记的公章、法人印
章等所有印章,以及账簿和银行账户,并变更银行预留印鉴;转让
方与受让方指定人员在受让方公司现场签署交接清单进行交接,并
由受让方指定人员对项目公司进行全面接管;目标项目完成全容量
并网通过试运行。
各方同意,过渡期内的损益归属于受让方。交割日当月月末后
三十(30)个工作日内,由受让方聘请的审计单位进行补充审计并
出具《过渡期审计报告》,过渡期损益以《过渡期审计报告》为
准。
(1)转让方向受让方承诺,除项目公司基准日审计报告所列负
债及经过渡期审计确认增加的过渡期负债外,项目公司在交割日前
不存在未披露(或未解决)的其他负债或可能产生负债的事由。对
于转让方未披露(或未解决)但已实际发生的交割日之前的负债,
或因交割日之前的事由而致将来产生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漏交的契
税、滞纳金、行政罚款、未结清的工程款),超出项目公司基准日
审计报告所列负债及经过渡期审计确认增加的过渡期负债部分,由
转让方向受让方或项目公司承担等额的返还赔偿责任,由此给受让
方或项目公司造成损失的,转让方应予赔偿。
(2)因转让方及目标公司交割日前的有关事项/原因(包括但不
限于合同签订)发生纠纷,导致目标公司或受让方处于债务人、被处
罚人、被告或第三人等不利情况,转让方应开展相关纠纷的调解并承
担全部责任。给目标公司或受让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转让方承担。
若转让方未按照约定完成股权转让,则受让方有权解除本协
议,并有权要求转让方退还受让方已经支付的股权转让款,受让方
由此产生损失的,转让方应予赔偿。受让方原因导致的股权转让延
误的除外。
五、交易定价依据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3年7月31日为基准日对
标的公司使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天门天辰公司
在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权益(净资产)账面值15,200万元,评估
价值为15,200万元,无评估增减值。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的评
估值为基础,并经双方友好协商,本次股权收购价格为不超过
本次股权交易价格以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值为定价基
础,并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本项目总投资价格根据市场造价
及双方友好协商确定,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投资可进一步扩大公司新能源装机规模,加快向清洁、
高效、低碳能源转型,有助于提高能源供给保障能力,提升公司两
个平台功能定位。项目经营期盈利较好,能有效提升公司经营业
绩。
本次投资可能存在项目完成交割后,可能部分危重大工程未完
成导致安全管理风险、可能存在相关手续办理不全的风险、市场交
易导致电价下调,从而导致潜在的损失或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等,公司要求转让方严格按照计划工期,在交割前完成各项危重大
施工作业,以降低项目交割后的施工安全风险;督促转让方加快办
理相关手续,同时在协议中明确因项目公司手续缺失或未及时办理
等问题所导致项目公司遭受或可能遭受损失的,转让方负责承担损
失;后续加强市场营销能力、关注政策变化争取有利电价等措施,
保障项目盈利能力。
六、备查文件
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