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创 业板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自查表
公 司 简称:美康生物 股 票 代码:300439 独 立 财务顾问:无
是 否 存在该事项
序号 事项 备注
( 是 /否 /不适 用)
上 市 公司合规性要求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财 务 会 计 报 告是 否 被注 册 会 计师 出 具否定意见
或 者 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最 近 一 个 会 计 年 度 财 务 报 告 内 部控 制 被注 册 会 计师 出 具否定意见
或 者 无 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 行
利 润 分配的情形
激 励 对象合规性要求
是 否 包 括 单 独 或者 合计 持有 上市 公司 5%以 上股 份的 股东或者实际
人 员 成 为 激 励 对象 的必 要性 、合 理性
最 近 12个 月 内 因 重 大 违 法 违 规行 为 被中 国 证 监会 及 其派 出机构行
政 处 罚 或 者 采 取市 场禁 入措 施
激 励 计划合规性要求
上 市 公 司 全 部 在 有 效 期 内 的 股权 激 励计 划 所 涉及 的 标的 股票总数
累 计 是 否 超 过 公司 股本 总额 的20%
激 励 对 象 预 留 权 益 比 例 是 否 未超 过 本次 股 权 激励 计 划拟 授予权益
数 量 的 20%
激 励 对 象 为 董 事、 高级 管理 人员 、单 独或 合计 持股 5%以上股东或
草 案 是 否 已 列 明其 姓名 、职 务、 获授 数量
股 权 激励计划披露完 整性要求
( 1)对 照《 股 权激 励管 理办 法》的规 定,逐条 说明 是否存在上市
公 司 不 得 实 行 股 权 激 励 以 及 激励 对 象不 得 参 与股 权 激励 的情形;
是
说 明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的 实 施 会 否导 致 上市 公 司 股权 分 布不 符合上市
条件
( 2) 股 权 激 励 计划 的目 的、 激励 对象 的确 定依 据和 范围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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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股 权 激 励 计划 拟授 予的 权益 数量 及占 上市 公司 股本总额的比
例 ;若 分 次 实 施 的,每次 拟授 予的 权益 数量 及占 上市 公司股本总额
的 比 例 ;设 置 预 留权 益的 ,拟 预留 的权 益数 量及 占股 权激励计划权 是
益 总 额 的 比 例 ; 所 有 在 有 效 期内 的 股权 激 励 计划 所 涉及 的标的股
票 总 数 累 计 是 否超 过公 司股 本总 额的 20%及其 计算 方法 的说 明
( 4)除预留部分外,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应当
披 露 其 姓 名、职务 、各自可获 授的权益数量 、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
予 权 益 总 量 的 比例 ;其他 激励 对象( 各自 或者 按适 当分 类)可获授
是
的 权 益 数 量 及 占 股 权 激 励 计 划 拟 授 出 权 益总 量 的比例;以及单个
激 励 对 象 通 过 全 部 在有 效 期 内 的 股权 激 励 计 划 获授 的公司 股票 累
计 是 否超过公司股本总额1%的说明
(5)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或者授权日的确定方式、可行
是
权 日 、 锁定期安排等
( 6)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及其确定方法。
未 采 用《 股 权 激 励管 理办 法》第 二十 三条 、第二 十九 条规定的方法
确 定 授 予 价 格 、行权 价格 的,应当 对定 价依 据及 定价 方式作出说明 是
,独 立 财 务 顾 问核 查该 定价 是否 损害上市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发
表 意 见 并披露
(7)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拟分次授出权益的,应当披
露 激 励 对 象 每 次获 授权 益的 条件 ;拟分 期行 使权 益的 ,应当披露激
励 对 象 每 次 行 使权 益的 条件 ;约定 授予 权益 、行 使权 益条件未成就
时 ,相 关 权 益 不 得递 延至 下期 ;如 激励 对象 包括 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
是
员 ,应 当 披 露 激 励对 象行 使权 益的 绩效 考核 指标 ;披 露激励对象行
使 权 益 的 绩 效 考 核 指 标 的 , 应当 充 分披 露 所 设定 指 标的 科学性和
合 理 性 ;公 司 同 时实 行多 期股 权激 励计 划的 ,后 期激 励计划公司业
绩 指 标 如 低 于 前期激 励计划 ,应当充分说明原因及合理性
( 8)公司授予权益及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程序;当中,应当明确上
是
市 公 司 不 得 授 出限 制性 股票 以及 激励 对象 不得 行使 权益 的期间
(9)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权益数量、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是
( 例 如 实施利润分配、配股等方案时的调整方法)
( 10)股 权 激励 会计处 理方法 ,限制性 股票或 者股票期权公允价值
的 确 定 方 法 ,估 值模 型重 要参 数取 值及 其合 理性,实施股权激励应 是
当 计 提 费用及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 11)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 是
( 12)公 司 发生控 制权变 更、合 并、分 立、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
是
、 离 职 、死亡等事项时如何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 13)公 司与 激励对 象各自 的权利 义务,相关纠 纷或者争 端解决机
是
制
( 14)上 市 公司有 关股权 激励计 划相关 信息披 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
载 、误 导 性 陈 述 或者 重大 遗漏 的承 诺;激励 对象 有关 披露文件存在
虚 假 记 载 、 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大 遗 漏导 致 不 符合 授 予权 益或者行
是
使 权 益 情 况 下 全 部 利 益 返 还 公司 的 承诺 。 上 市公 司 权益 回购注销
和 收 益 收 回 程 序的 触发 标准 和时 点、回购价格和收益的计算原则、
操 作 程序、完成期限等。
绩 效 考核指标是否符 合相关要求
指 标 是 否 客 观 公开 、清 晰透 明,符合 公司 的实 际情况,是否有利于
促 进 公 司竞争力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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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同 行 业 可 比公司 相关指 标作为 对照依 据的,选 取的对照 公司是否
不少于3家
限 售 期、归属期、行 权期合规性要求
限 制 性 股 票(一类)授 权登记日与首次解除解限日之间的间隔是否
少于1年
各 期 解 除 限 售 的 比 例 是 否 未 超 过 激 励 对 象获 授 限 制 性股 票总额的
股 票 期 权 每 期 可 行 权 的 股 票 期 权 比例 是 否 未超 过 激 励对象获授股
票 期权总额的50%
监 事 会及中介机构专 业意见合规性要求
监 事 会 是 否 就股权 激励计 划是否 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
存 在 明 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发表意见
上 市 公 司 是 否 聘请 律师 事务 所出 具法 律意 见书 ,并按照《股权激励
管 理 办 法》的规定发表专业意见
(1)上市公司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实行股权激励
是
的条件
( 2) 股权激励计划的内容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 是
(3)股权激励计划的拟订、审议、公示等程序是否符合《股权激励
是
管 理 办 法》的规定
(4)股权激励对象的确定是否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相关法
是
律 法 规的规定
( 5)上市公司是否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是
( 6) 上市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否
(7)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和违
否
反 有 关 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
(8)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或者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董事是否根据
是
《 股 权 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了回避
( 9)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是
上 市 公 司 如 聘 请 独 立 财 务 顾 问 ,独 立 财务 顾 问 报告 所 发表的专业
意 见 是 否完整,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要求
审 议 程序合规性要求
本 公 司 保 证 所填写 的情况 真实、 准确、 完整、 合法,并 承担因 所填写 情况有 误所产 生的一 切法律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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