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声明
募集说明书摘要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
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zse.cn/)。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当仔细阅读募集说明
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
章节。
一、发行人已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21】3900 号文注册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 50 亿元的绿色公司债券(以下简
称“本次债券”)。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本期债券为第三期发
行,第三期发行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面值不超过 5 亿元,剩余部分自
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截至 2023 年 6 月末,发行人净资产为 2,107,285.75
万元,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71.40%,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9.27%;发
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53,339.11 万元(2020 年度、
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二、本期债券无评级,发行人有效期内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级,评级展
望为稳定,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
进行一次跟踪评级。考虑到信用评级机构对发行人是一个动态评估的过程,如
果未来信用评级机构调低对发行人主体的信用评级,本期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
能随之发生波动从而给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甚至导致本期债券无
法在证券交易场所进行交易流通。
三、由于近年来新建项目较多,在建工程大量投入导致发行人长期应付款
及长期借款升高,财务费用升高,发行人资产负债率一直处于较高水平,近三
年及一期末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79.86%、78.61%、72.12%和 71.40%。较高的资
产负债率水平会使发行人有较大的财务负担,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
四、2020-2022 年末及 2023 年 6 月末,发行人流动比率分别为 0.52、0.56、
均呈较低水平,一方面系公司属于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行业,具有非流动资
产规模较大的行业特点;另一方面系发行人主要通过较大规模的短期融资为日
常经营提供运营资金。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整体有所提升,但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若流动性指标继续有所波动,则有可能对发行人的短期偿付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五、近一期末,发行人及下属子公司受限资产合计 847,260.13 万元,主要
为货币资金、固定资产抵押和电费收费权质押。发行人受限资产数额较大,主
要是由于项目贷款采用抵质押方式较为普遍,如果发行人未来借款偿还出现问
题导致抵、质押资产被处置,可能对发行人的业务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2020-2022 年末及 2023 年 6 月末,发行人应收账款分别为 672,424.07
万元、835,411.59 万元、866,821.79 万元和 1,026,084.80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
分别为 11.99%、12.52%、12.12%和 13.93%,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呈上升的趋势,
主要为新能源项目补贴款增加。随着应收账款规模的扩大,如未来回收遇到困
难,将对发行人资金造成占用,影响偿债能力。
七、火力发电是发行人核心业务之一,电价受到国家政策调控,不能自主
进行调节,导致目前火电行业基本处于微利或保本。近三年发行人火电业务收
入分别为 40.05 亿元、42.69 亿元和 47.10 亿元,占当期电力业务收入的比重分
别为 50.70%、44.55%和 41.28%,报告期内呈波动下降趋势。近三年,公司营
业利润率分别为 8.79%、6.87%和 9.72%,虽然发行人已逐渐向新能源电力生产
企业转型,但电煤等燃料采购支出仍是运营成本的主要部分,因此,发行人的
营业利润将直接受到煤炭成本的影响,如煤炭价格因阶段性、局部性波动,可
能给公司盈利水平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八、发行人子公司数量较多,各子、分公司存在资源调解、内部协调发展
问题。发行人的业务经营区域遍布吉林、甘肃、青海、安徽、江西、北京、云
南、河北、河南、上海等多个地区,增加了发行人对子、分公司、控股公司跨
地区管理、营销以及投资决策的难度。发行人的子、分以及控股公司的主营业
务涉及火电、风电、太阳能发电、供热多个领域,不同业务领域间的子公司存
在一定的业务协调难度,可能影响发行人的经营效率。
九、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
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
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专业投资者中的机构投资者参与交
易,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十、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有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
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约
束力。债券持有人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
受《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十一、为明确约定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之间的权利、义
务及违约责任,发行人聘任了国泰君安证券担任本期公司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
人,并订立了《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投资者认购、交易或者以其他合法方式
取得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公司制定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十二、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
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
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
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
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
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十三、本次发行相关申请文件报告期为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
及 2023 年 1-6 月。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数据正
常,不存在影响发行人经营或偿债能力的其他不利变化,发行人仍符合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件,本次发行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
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十四、本期债券无评级,发行人有效期内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级,评级
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发行后符合进行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
折算率等事宜将按登记机构相关规定执行。
十五、发行人为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875.SZ”,股票状态正常,经营状
态稳定,不存在业绩下滑或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影响发行及上市条件。
十六、自本次债券注册后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存在变动情况,相关人员任职情况及简历已在募集说明书中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 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披露,上述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人员变动是发行人正常经营所需,已履行公司内部相关程序,对发行人的还本
付息能力不造成不利影响。
十七、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已在深交所公开披露了 2023 年三
季度报告,截至 2023 年 9 月末,发行人合并口径总资产 748.95 亿元,总负债
年 1-9 月发行人合并口径营业收入 110.22 亿元,净利润 16.54 亿元,归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86 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33.79 亿元;流动比
率为 0.75,速动比率为 0.74,资产负债率为 71.48%。2023 年三季度发行人生产
经营活动正常,未出现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大幅下滑或亏损的情况。截至募集
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影响公司经营或偿债能力的其他不利变化,仍符
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投资者可登录深交所网站
(http://www.szse.cn/)查询发行人 2023 年三季度报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汇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吉电股份 指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指本次规模不超过 50 亿元、期限不超过 5 年期的吉林电力
本次债券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
券(专项用于碳中和)
指本次规模不超过 5 亿元、发行期限为 3 年期的吉林电力
本期债券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
新绿色乡村振兴公司债券(专项用于碳中和)(第一期)
本次发行 指本期债券的公开发行
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
募集说明书
发行科技创新绿色乡村振兴公司债券(专项用于碳中和)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
指发行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为发行本期债券而制作的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
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行科技创新绿色乡村振兴公司债券(专项用于碳中和)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法律意见书
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专项用于碳中和)的法律意见书》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
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 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君安
联席主承销商/国信证券 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民生证券 指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恒泰长财 指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天国富 指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指为本次发行而组织的,由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
主承销商/承销团
组成承销机构的总称
指主承销商在主承销协议所规定的承销期结束后,将未售
余额包销
出的本期债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指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簿记管理人记
簿记建档
录投资者申购数量和认购价格的意愿的程序
绿色评估认证机构/联合
指联合赤道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赤道
发行人律师 指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审计机构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证监会 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债券登记机构 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指根据债券登记机构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本期债
债券持有人
券的投资者
《公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指为保障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
制定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之
则》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债券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署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司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最近三年及一期/近三年
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6月
及一期/报告期
最近三年及一期末/近三
指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6月末
年及一期末
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国务院
专业投资者
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专业投资者
指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
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
专业机构投资者
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等规定的专业
机构投资者
指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每一个起息日起至下一个起息日的前
计息年度
一个自然日止
交易日 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
工作日
假日或休息日)
省政府 指吉林省人民政府
省 指吉林省
指能源单位,1兆瓦等于1000千瓦,发电厂装机容量通常以
兆瓦
兆瓦表示
可再生能源法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指发电厂于既定期间实际售出的电量,相当于总发电量减
售电量
厂用电及输电损耗
指生成时对环境影响微小甚至无害的能源,其中包括使用
清洁能源
可减少污染物的燃效技术生成的风能、天然气及水能
国家电投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能投 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元、万元、亿元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万元、
亿元。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所引用的财务指标,如无特别说明,指合并报表口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
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一)本期发行的核准情况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会议由发行人董事长才延福先生召集并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应到 9 人,
实到 8 人,董事吕峰先生因公未出席,全权委托董事高平先生代为表决,参与
表决的董事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议
案:同意公司在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绿色公
司债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行绿色公司债券及中期票据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注册
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绿色公司债券。
发行人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
册。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
发行条款。
本期拟发行规模不超过 5 亿元。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条款
发行主体: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科
技创新绿色乡村振兴公司债券(专项用于碳中和)(第一期)。
债券简称:23 吉电 GCKV01。
发行金额:本期债券规模为不超过 5.00 亿元(含 5.00 亿元)。
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公司债券的期限为 3 年期,不设置含权期限。
债券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债券登记机
构开立的托管账户登记托管。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
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票面利率将根据
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
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3 年 12 月 1 日。
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
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
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4 至 2026 年每年的 12 月 1 日(如遇法定
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
另行计息)。
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 2026 年 12 月 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兑付登记日:本期债券的兑付债权登记日为兑付日之前的第 1 个交易日。
兑付日:本期债券的本金兑付日为 2026 年 12 月 1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应兑付债券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
息)。
兑付价格:本期债券兑付价格为 100 元,与面值一致。
偿付顺序:本期债券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
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
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支付方式及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
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
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
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本期债券无评级,发行人有效期内主体信用等
级为 AAA 级,评级展望为稳定。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
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联席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恒泰长
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
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情况进行债券配售(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年修订)、国务
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并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A
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发行人股东优先配售。
配售规则:主承销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投资者
的获配售金额不会超过其有效申购中相应的最大申购金额。公司将按照投资者
的申购利率从低到高进行簿记建档,按照申购利率从低到高对申购金额进行累
计,当累计金额超过或等于本期债券发行总额时所对应的最高申购利率确认为
发行利率。申购利率在最终发行利率以下(含发行利率)的投资者原则上按照
价格优先的原则配售;在价格相同的情况下,按照等比例原则进行配售,同时
适当考虑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
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拟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债券发行、登记托管结算及上市流通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
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将不低于 70%
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或置换公司下属子公司清洁能源类绿色项目的前期借款,
其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绿色产业领域运营的流动资金及偿还绿色产业领域
借款本息。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排指定账户作为募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
通用质押式回购安排:本期债券无评级,发行人有效期内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级,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符合进行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
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上市安排: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
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上市条件,将采取匹配成交、
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的交易方式。但本期债券上市前,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公司
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
法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等情况
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
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
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三)本期债券发行及上市交易安排
发行公告刊登日期:2023 年 11 月 28 日。
发行首日:2023 年 11 月 30 日。
预计发行期限:2023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 日,共 2 个交易日。
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
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
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下同)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募集说明书对债券持有人的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
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
变更;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规模
本次债券的发行经发行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900号文同意向专业投资者发行面值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5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5.00亿元(含5.00亿
元)。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超过5.00亿元(含5.00亿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
拟将不低于70%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或置换公司下属子公司清洁能源类绿色项
目的前期借款,其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绿色产业领域运营的流动资金及偿
还绿色产业领域借款本息。
本期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
款的置换或偿还。发行人拟置换贷款均可提前偿还,具体明细如下所示:
表:本期债券拟用于项目部分的募集资金用途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 项目类 建设 项目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拟
项目公司 项目名称 所在区域
号 型 进度 总投资 用途 使用规模
河南省、山西
安徽吉电新能源 户用分布式光伏电 省、河北省、 光伏发 置换前期
有限公司 站项目 江西省、湖南 电 项目借款
省、山东省
合计 274,200.00 - 47,800.00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除用于绿色项目部分外,其余用于补充公司绿色产业领
域业务等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且不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
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及其他非生产性支出。发行人承诺,
若未来调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发行人会就相关事项及变更后募集资金用途是
否仍为绿色产业领域进行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三)绿色项目认证情况
清洁能源的利用对国家优化能源结构,降低碳排放,减缓气候变化等方面
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太阳能既是一次能源,又是可再生能源,它资源丰富,
不仅可免费使用,又无需运输,同时光伏作为一种清洁能源既不消耗资源,又
不释放污染物、废料,也不产生温室气体破坏大气环境,不会产生废渣堆放、
废水排放等问题,有利于周边环境的保护和生态环境的改善。不论从近期还是
远期看,光伏发电都可以作为常规能源的补充,从环境保护及能源战略上都具
有重大的意义。
及的光伏发电项目属于“三、清洁能源产业-3.2 清洁能源-3.2.2 可再生能源设施
建设与运营-3.2.2.2 太阳能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类,且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
选用的电池组件产品说明文件及其他资料可证实该电池组件的光电转化效率、
发电项目属于“3.清洁能源产业-3.2 清洁能源设施建设和运营-3.2.2 太阳能利用
设施建设和运营”。
表:募投项目碳中和属性符合性
项目 标准符合性
三、清洁能源产业-3.2 清洁能源-3.2.2 可再
光伏 3.清洁能源产业-3.2 清洁能源设施建设和
生能源设施建设与运营-3.2.2.2 太阳能利用
发电 运营-3.2.2 太阳能利用设施建设和运营
设施建设和运营
(四)绿色项目基本情况
本期债券募投项目合规性文件如下:
项目名称 类别 文号/合同号
备案文件 已出具备案文件
户用分布式光伏类项目 2108051025094
电站验收报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项目名称 类别 文号/合同号
注: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涉及多家居民,故联合赤道抽取并列举了部分地区户用分布
式光伏电站项目的运营合同,审核相关合规性。
本期债券募投项目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典型项目介绍如下:
(1)河南省-商丘吉电阳光户用光伏电站55MW项目
本项目位于河南省商丘市的部分县区,利用家庭住宅屋顶铺设太阳能组件,
建设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本项目实际装机容量45.20MW,项目采用的光
项目总投资为16,800.00万元,目前已经建成运营,年上网电量约为6,626.98万
kWh。
(2)山东省—枣庄吉昭新能源有限公司50MW户用光伏电站项目
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枣庄市部分县区,利用家庭住宅屋顶铺设太阳能组件,
建设户用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本项目实际装机容量为58.57MW,项目采用的
项目总投资为20,200.00万元,目前已经建成运营,年上网电量约为8,154.63万
kWh。
根据项目年平均上网电量及所在区域计算,本期债券募投户用分布式光伏
电站项目与同等火力发电上网电量相比每年可减排二氧化碳 84.35 万吨。
项目 CO2 减排测算具体情况如下表:
表:募投项目清洁能源发电项目CO2减排量测算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年上网电量/(MWh) CO2 减排量(万吨)
合计 1,062,440.00 84.35
目前,燃煤发电在我国电力结构中占据主导地位,将光伏发电与燃煤发电
对比,产出同等电量,光伏发电不产生大气污染物,间接减少 SO2、NOx、烟
尘等污染物排放,同时节约了煤炭资源。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在《中国电
力行业年度发展报告 2023》中公布的火力发电标准煤耗及单位火电发电量污染
物排放量计算,募投项目中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年度上网电量与同等火力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发电上网电量相比,每年可实现节约标准煤 31.95 万吨,减排 SO2 88.18 吨,减
排 NOx 141.30 吨,减排烟尘 18.06 吨。具体项目其他环境效益测算情况如下表:
表:募投项目清洁能源发电项目其他环境效益测算表
节约标准煤量 SO2 减排量 NOx 减排量 烟尘减排量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吨) (吨) (吨) (吨)
合计 31.95 88.18 141.30 18.06
依据募投项目资料,本期债券募投项目总投资为27.42亿元,本期碳中和绿
色公司债券募集资金47,800.00万元用于上述户用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按照各
项目的资金投放额度占各项目总投资比例折算后加和,则本期碳中和绿色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对应的募投项目预计可实现年减排二氧化碳14.94万吨,节约标准
煤5.55万吨,减排SO2 15.31吨,减排NOx 24.54吨,减排烟尘3.14吨。
综上分析,本期债券募投项目具有显著的碳减排及其他环境效益。
(五)用于科技创新的认定
本次债券满足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发行条件,主要认定如下:
品种公司债券》之“第七十八条”规定,“发行人申请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并在
本所上市或者挂牌的,最近一期末资产负债率原则上不高于80%。”截至2023年
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7号——专
项品种公司债券》之“第七十九条”规定,“科技创新类发行人应当具有显著的科
技创新属性,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一)发行人最近3年累计研发投入占累计营业收入的5%以上,或者最近3
年累计研发投入金额在6000万元以上;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科技创新领域累计营业收入占营业总收入的50%以
上;
(三)发行人形成核心技术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合
计30项以上,或者为具有50项以上著作权的软件行业企业。”
发行人形成核心技术和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合计47项,主要涉及光伏、风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电、火电、氢能等领域,满足上款第(一)条和第(三)条对于科技创新类发
行人认定要求。
发行人是国家电投控股的上市公司,以清洁能源供应为核心主业,在全国
范围内积极拓展新能源业务。电力行业作为全球能源产业加快从化石能源向清
洁低碳能源转型的重要行业,世界主要国家纷纷出台清洁能源支持政策,加大
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投入,加快能源与数字化融合。发行人确立了“先进能源技
术开发商、清洁低碳能源供应商、能源生态系统集成商”的三商定位,持续
“大力发展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综合智慧能源、创新发展氢能产业集群、全面
拓展先进储能业务”四条发展主线,以绿色、清洁、低碳为核心理念,主动适
应环境变化和市场竞争,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进公司“二次转型”。
发行人始终把创新作为发展的有力支撑,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
动转变。发行人与高校及科研院所取得可再生能源制氢、储氢、直流微电网、
生物质颗粒等一系列重要科技成果,同时以新能源制氢为发展方向,聚焦“制、
储、运、用、研”各个环节,依托吉林省“两大基地、一条走廊”整体规划,布局
“绿电、绿氢+”,构建多样化的绿氢载体新生态,助力吉林省能源转型和产业深
度脱碳。
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新能源装机规模达到906.42万千瓦,累计投运多个综合
智慧能源项目。氢能、储能等新兴产业取得突破,大安化工园区风光制绿氢合
成氨一体化项目创新示范落地,实现六项技术国内第一,其中三项技术国际领
先。目前,发行人已获得氢能技术发明专利授权5项,实用新型专利授权9项,
正在申请发明专利4项。
截至2022年末,发行人主要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主要研发项
项目目的 项目进展 拟达到的目标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目名称
中韩示范区 示范运行国家电投集团氢能 建 设 光 伏 发 电 、 发展氢能产业能够有效带动新
“可再生 能 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首台兆瓦 目 前 项 目 制 氢 站 已 试 PEM 电 解 制 氢 、 材料、新能源汽车以及氢储存
源+PEM 制 级 PEM 制氢设备,检验设备 运 完 成 , 具 备 制 氢 加 储氢、运氢、加氢 与 运 输 等 高 端 装 备 制 造 业 发
氢+加 氢” 制氢量、波动性、耗能等各 氢 能 力 , 屋 顶 光 伏 正 合一的氢能项目, 展,对于公司能源结构调整、
一体化创新 项参数指标,为继续优化制 在建设中。 实现多能源的源、 实现高质量发展、能源发展减
示范 项目 氢设备提供现场有力的数据 网、荷、储协同多 排减碳以及最终实现碳中和具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主要研发项
项目目的 项目进展 拟达到的目标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目名称
支撑。 能互补。其中光伏 有重要意义。
总 装 机 容 量 为
规模 200Nm3/h。
针对 300MW 及以 通过优化脱硫系统运行,提高
目前已完成脱硫系统
针对煤质变化及低负荷运行 上机组脱硫系统, 脱硫效率,降低系统能耗和物
能耗分析、数值仿真
燃煤电厂环 所造成的燃煤电厂环保系统 通过优化设计,在 耗,提升环保系统智能化运行
分析优化、pH 值分区
保系统节 能 中脱硫系统能耗高、技术经 脱硫主系统基本不 水平;有效降低公司脱硫系统
及自动供浆逻辑优
降耗新技术 济性差等问题,开发形成成 变的情况下,提高 运行成本,同时对公司火力发
化、氧化系统优化、
研究 本低、可靠性高的综合节能 脱硫效率。达到氧 电的碳减排具有重要意义,为
浆液循环泵智能运行
降耗技术。 化 系 统 年 节 能 效 公司火力发电的可持续发展提
等全部研究任务。
果。 供技术支持。
研究风、光分布式电源与储 已 开 发 适 用 多 场 景 、
从理论分析、实践 实现区域网内分布式能源的有
能装置的灵活配置;研究适 多 工 况 智 能 直 流 微 网
基于柔性直 验证、设备选型技 效利用与整个配电网达到能源
用多场景、多工况智能直流 协 调 控 制 策 略 , 并 提
流的智能 微 术路线开展研究, 的最优化配置,研究成果具有
微网协调控制策略;提出智 出 智 能 直 流 微 电 网 的
网系统研究 促进建成一套交、 可推广性,对公司未来开展智
能直流微电网的协调控制方 协 调 控 制 方 法 , 直 流
与应用 直流转化能源互联 慧能源、分布式能源等产业具
法,建立经济、可靠的区域 微 网 系 统 能 够 独 立 运
网。 有重要意义。
性低压配电网运行模式。 行。
研发基于星空地一
研制新能源场站地质灾害遥 通过开发设计新能游场站地质
完 成 所 有 地 质 灾 害 遥 体化的已建成场站
感监测系统,对已建成场站 灾害遥感监测系统,对已建成
感监测设备现场实施 地 质 灾 害 监 测 系
新能源场站 及周边自然区域进行定期监 场站及周边自然区域进行定期
工 作 , 并 开 发 对 应 风 统,开发对应风险
地质灾害 遥 测,建立地质灾害风险评估 监测,建立地质灾害风险评估
险 评 估 模 型 , 完 成 系 评估模型,实现对
感监测系统 指标,提供地质灾害风险监 指标,提供地质灾害风险监测
统 整 体 测 试 及 压 力 测 建成场站地质灾害
测结果,为场站日常运营提 结果,为场站日常运营提供安
试。 进行动态周期性监
供安全保障。 全保障。
测。
开发一套智能机器人巡检系
统(至少含图像识别、红外 通过智慧化场站管理系统研
已完成智能巡检机器
测温、声音采集、远程对 究,对新能源场站远程控制,
人 无 人 机 巡 检 系 统 、 提高电站发电量、
智慧化场站 讲、避障等功能)、一套无 提高公司的科学管理水平和经
视 频 监 控 系 统 开 发 工 减少故障率,实现
管理系统 研 人机巡检系统、子围栏,电 济效益,并为公司的持续发展
作 , 经 调 试 后 已 投 入 新能源电站无人值
究 站整体视频监控及视频检索 提供有效保障。对推动绿色低
使 用 , 目 前 处 于 试 运 守、状态检修。
分析系统、边缘计算设备、 碳、安全高效的现代智慧新能
行阶段。
所管场站区域监视中心建设 源体系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及功能模块研究等。
落地的大背景下,公司将着力引领能源转型升级,在保持全国化发展的基础上,
践行“三商定位”,扎实推进“四条发展主线”,继续挖掘清洁能源潜力,发展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分布式能源、综合智慧零碳电厂、生物质能利用、绿能替代和双碳服务等产业,
全力推动铅碳电池储能技术的开发和应用。
综上所述,发行人公司治理规范,诚信档案无不良记录,最近一期末资产
负债率不高于80%,且发行人具有显著的科技创新属性,满足科技创新类发行
人的认定标准。本次债券符合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的相关要求。
(六)用于乡村振兴的认定
乡村振兴专项公司债券指募集资金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脱贫地区
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的公司债券。
为切实做好乡村振兴工作,2021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
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 年中央一号文件),意见中明确指
出:“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加强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乡村清洁能
源建设工程。加大农村电网建设力度,全面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解
决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重点难点在‘三农’,迫切需要补齐农业农村短板
弱项,推动城乡协调发展”、“目标任务上,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城乡居民
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在农业农村
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吸纳更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地就
近就业”等相关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 7 号——专项品
种公司债券》之“第九十九条”,本期债券符合“(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乡村振
兴领域相关项目的建设、运营、收购或者偿还乡村振兴项目对应有息债务的乡
村振兴公司债券”相关规定。
在具体支持乡村振兴领域方面,本期债券募投项目主要位于我国近年来脱
贫“摘帽”的多个贫困县,以及核心经济圈以外经济相对欠发达的乡镇地区,具
体如下:
表:拟偿还有息债务对应的绿色碳减排乡村振兴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序 项目类 拟使用募集
项目名称 所在地 涉及脱贫县 建设进度 项目总投资
号 型 资金规模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序 项目类 拟使用募集
项目名称 所在地 涉及脱贫县 建设进度 项目总投资
号 型 资金规模
河南省-新蔡县、确山县、上
蔡县、宁陵县、虞城县、睢
河南省、山
县、柘城县、封丘县、范县
西省、河北
户用分布式光 光伏发 河北省-饶阳县、阜城县、
伏电站项目 电 临城县、巨鹿县、新河县、
省、湖南
广宗县、平乡县、威县
省、山东省
江西省-安远县、于都县、会
昌县、南康市
合计 274,200.00 47,800.00
本期债券募投项目主要为可再生能源光伏发电项目,有助于支持发展脱贫
地区乡村特色产业,推动新能源产业与乡村振兴的进一步融合,通过产业的投
入包括光伏电站开发阶段的施工和后期的运行及维护,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
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解决无电人口和贫困地区用电,提升脱村基础设
施等,符合乡村振兴用途要求的募集资金规模合计 47,800.00 万元,占募资金总
规模的 95.60%。
本期债券募投项目分布于我国核心经济圈以外经济相对欠发达的县乡地区,
发行人通过建立光伏电站,因地制宜培育当地特色新能源发电产业,充分发挥
乡村资源禀赋,将扶贫工作叠加覆盖于当地其他产业发展项目之中,有助于助
力脱贫摘帽县乡把发展产业作为实现稳定脱贫、减少返贫的治本之策。通过兴
建光伏电站,助力实施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工程,有助于加大农村电网建设力度,
巩固提升所在农村电力保障水平,助推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同时,通
过产业带动,吸纳更多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助力当地就业脱
贫,带动区域新能源经济发展及就业水平,协助农民增产创收。根据本期债券
各募投项目可研报告,对于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及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
详细情况如下:
该项目的主要任务是建设户用分布式低压并网光伏电站,充分开发利用民
宅屋面资源,建设绿色环保的新能源。在全球能源形势紧张、全球气候变暖的
时代背景下,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率,尤其发展太阳能发电是改善生态、保护
环境的有效途径。太阳能光伏发电以其清洁、源源不断、安全等显著优势,成
为关注重点,在太阳能产业的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不论是从当地经济发展、
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节约能源和改善结构、提高社会综合效益方面分析,还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是从就提高供电经济性、迎合国家制度的能源战略方针、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等
方面分析,建设本项目都具有较大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规划项目在建设过
程中,需要大量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施工人员,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对于提升
地区光伏产业发展,创造工作岗位解决就业,提升区域经济发展水平及居民生
活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分析,本期乡村振兴专项公司债的募投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有助于落实中央“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的要求,建
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助力脱贫攻坚补短板,接续推进全面脱贫和乡村
振兴的有效衔接。
(七)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发行人经公司董事会或者
内设有权机构批准,可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产品,如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地方政府债、交易所债券逆回
购等。
(八)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调整的授权、决策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按照募集说明书所列用途使用,原则上不得变更。对确
有合理原因,需要在发行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必须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说明原因、履行的内部程序、提交相
关决议文件,并修改相应发行申请文件。
债券存续期间,若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约定的募集资金用途,按照《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需提请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并作出决议。同时,公司
将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相关信息。发行人承诺,如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变更后募集资金用途仍符合绿色债券相关要求。
(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为了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合规使用及本息的按期兑付,保障投资者利
益,发行人将在本期债券发行前设立专项账户用以募集资金监管、偿债保障金
存储及使用等。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户名: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账号:581020100101029633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大额支付账号:309241000012
①开立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专款专用
发行人开立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专项用于募集资金款项的接
收、存储及划转活动,并将严格按照募集说明书披露的资金投向,确保专款专
用。发行人与债券受托管理人、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本次债券募集资金监管
协议,规定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资金监管银行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资金划
转情况。
②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资金来源
A:资金来源
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资金主要来自发行人经营活动现金流和净利润。
B:提取时间、频率及金额
发行人应在本期债券每次付息日前及时足额将应付的利息资金全额划付至
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在债券到期日(包括回售日、赎回日及提前兑付日等,
下同)前,将应偿付或者可能偿付的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存入偿债保障金专户。
③募集资金与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管理方式
A:发行人指定部门负责偿债保障金专项偿债账户及其资金的归集、管理工
作,负责协调本期债券本息的偿付工作。发行人其他相关部门配合落实本期债
券本息的兑付资金,确保本期债券本息如期偿付。
B:发行人将做好财务规划,合理安排好筹资和投资计划,同时加强对应收
款项的管理,增强资产的流动性,保证发行人在兑付日前能够获得充足的资金
用于向债券持有人清偿全部到期应付的本息。
④监督安排
A: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资金监管银行共同监督偿债资金的存入、使用和支取
情况。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内资金专门用于本期债券本息的兑付,除此之外不
得用于其他用途。
B: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对偿债保障金专户资金的归集情况进行检查。
⑤信息披露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资金监管银行将依据监管规定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资
金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安排。
(十)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以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
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将由 71.40%变
为 71.41%,资产负债率上升 0.01 个百分点。
以2023年6月30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本期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
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流动比率由0.77提升至0.79,速
动比率由0.75提升至0.77,发行人短期偿债能力进一步提升。
公司本次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可以适当利用财务杠杆,拓宽公司融资渠道,
为公司快速发展增加新的资金来源,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为适应
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计划通过发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以更好地实现公司业务
加快发展的目标。
综上所述,本期债券的发行将一定程度上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稳定的中长
期资金支持,有助于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十一)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发行人承诺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筹集的资金,按照募集说明书所列资金用途
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且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后,仍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7号——专项
品种公司债券》关于“碳中和绿色公司债券”“科技创新公司债”“乡村振兴公
司债券”相关规定。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的领域,不用于购置土地,不用于转借他人,不用于弥补亏损和非生产性支
出。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纳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施监管,充分发
挥内外部监管机制的作用,确保募集资金用于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用途。
绿色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绿色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使用具体领域、绿色项目进展情况及其产生的环境效益等。受托管理人应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在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披露上述事项。
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发行人和受托管理人应当分别在定期报告和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中披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科技创新项目
进展情况和促进科技创新发展效果等内容。
乡村振兴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乡村振兴领域或者项目支持效果等。
二、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引起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的变化。假设公司的资产负
债结构在以下假设基础上产生变动:
的相关费用且全部发行;
其中根据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按照谨慎原则测算,假设4.78亿元用于置换
前期项目借款。除用于绿色项目外的部分,用于发行人补充营运资金。
基于上述假设,本期债券发行对公司合并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如下表:
表:债券发行对资产负债结构影响表
单位:亿元
项目 债券发行前 债券发行后(模拟) 模拟变动额
流动资产合计 135.90 136.12 +0.22
非流动资产合计 600.90 600.90 -
资产总计 736.81 737.03 +0.22
流动负债合计 177.55 172.77 -4.78
非流动负债合计 348.53 353.53 +5.00
负债合计 526.08 526.30 +0.22
资产负债率(%) 71.40 71.41 +0.01
流动比率 0.77 0.79 +0.02
速动比率 0.75 0.77 +0.02
三、前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前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如下: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22吉电G1”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该期债券最
终发行规模为10亿元,发行人使用该期债券募集资金9.50亿元用于绿色项目,
其中3.00亿元用于置换前期长期借款,6.50亿元用于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投入,
资金使用实际用途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22吉电G2”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该期债券最
终发行规模为10亿元,该期公司债券为碳中和乡村振兴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
规模为10亿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已投放7亿元用于乡村振兴区域的光伏
发电和风电项目,其余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绿色产业领域运营的流动资金及偿还
绿色产业领域借款本息。募集资金使用实际用途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
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信息
气电、生物质、核能)的开发、投资、建设、生产、经营、销售、技术服务、
项目建设委托管理;供热、工业供气、供水(冷、热水)、制冷服务(由分支机
构凭许可证经营);煤炭的采购与销售;电站检修及运维服务;配电网、供热管
网、供水管网的投资、建设、检修和运营管理业务;汽车充电桩设施的建设和
经营管理服务;粉煤灰、石膏综合利用开发、销售;燃烧煤烟污染治理服务;
自有房屋租赁;电力项目科技咨询;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电力设施承试四级
(申请人在取得相关许可审批部门许可文件、证件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电站
发电设备及附件的生产、开发和销售(由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电力设备加
工、安装、检修;冷却设备安装、维护;工程管理及设备实验服务;火电厂环
保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环境工程设计、环境污染治
理运营;环保成套设备的研发、销售;信息安全技术服务、咨询与评估;危险废
物处置;进出口贸易。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二、公司历史沿革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 1993 年 4 月 28 日,是经吉林省经济体制改
革委员会(吉改股批(1993)第 47 号)文批准,由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以
下简称“能交总”)作为主发起人与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原吉林省电力公司)、
交通银行长春分行、吉林省信托投资公司、吉林华能发电公司共同发起,以定
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工农大路 3088 号。
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26,000 万元。
元,缩股前后各股东持股比例均保持不变。
本总额保持不变,股票代码为 000875。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签署了《关于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产权转
让协议》,中电投成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的母公司,因此中
电投成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2005 年 9 月 23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中
电投的收购事宜出具了(证监公司字[2005]91 号)行政无异议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2]97 号)文批准,经发行
人申请,内部职工股已于 2006 年 5 月上市流通。发行人已于 2006 年 6 月至 7
月进行了股权分置改革。以资本公积向在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前的流通股股
东每 10 股定向转增 3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 63,000 万股增至 77,910 万股。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发行人通过定向增发普通股收购吉林省能源交通总
公司持有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 94%的股权。根据发行人与吉林省能源交通
总公司签署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与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关于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的协议》,发行人向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定向增发面值为 1 元的普通
股 6,00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94 元),以换取其对松花江热电有限公
司 94%的股权。对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的股权购买价格以该公司经评估的
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向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发行新股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购买资产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7]223 号)批复同意,2008 年 11 月 11 日
发行的 6,000.00 万股份上市。 此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增至 83,910.00
万股。其中,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持股比例 25.58%,其他流通股股东持股比
例 74.42%。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557 号)核准,吉电股份向中电
投集团等不超过十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62,151.22 万股新股,发行价格 2.87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83,739,999.65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1,731,828,153.08 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松花江热电公司新建背
压机组项目,其他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此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增至 146,061.22 万股。其中,能交总持有
公司股份 21,466.31 万股,持股比例为 14.70%;中电投集团持有公司股份
股比例为 1.14%。
并,公司实际控股人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更名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增持发行人股份 6,543,300 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
根据发行人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
监许可[2016]1994 号文《关于核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
复 》, 发 行 人 以 非 公 开 发 行 方 式 向 10 名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普 通 股 ( A 股 )
民币 2,146,313,980.00 元。
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2018 年 1 月 10 日,控股股东国家电投集团吉林省能源
交通总公司再次更名为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2018 年 1 月 12 日,
实际控制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更名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10 号)核准,吉电股份向国家电
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等十五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64,389.42 万股新股,
发行价格 3.4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240,751,795.12 元,扣除发行费
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197,178,680.85 元,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江西兴国
风电项目、延安宝塔蟠龙风电项目等新能源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此次发行完成后,发行人总股本增至 279,020.82 万股。其中,国家电投集
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73,087.23 万股,持股比例为 26.19%;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15,888.50 万股,持股比例为 5.69%;
国家电投财务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3,448.28 万股,持股比例为 1.24%;中国电能
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2,443.007 万股,持股比例为 0.88%。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79,020.82 万元。
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末,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表:2023 年 6 月末发行人的股东结构情况
股份类别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344,530,707 12.35
国有法人股 309,877,699 11.11
其他内资股 34,482,758 1.24
境内自然人持股 170,250 0.01
其他境内自然人持股 34,312,508 1.2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445,677,467 87.65
三、股份总数 2,790,208,174 100.00
表:2023 年 6 月末发行人的前十大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
国有法人 730,872,327 26.19%
限公司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58,884,995 5.69%
境内非国有法
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34,482,758 1.24%
人
吉林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9,700,000 1.06%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24,430,700 0.88%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
基金、理财产
瑞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 22,646,354 0.81%
品等
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20,245,227 0.73%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
基金、理财产
弘中证光伏产业指数型发起式 14,191,551 0.51%
品等
证券投资基金
郑捷文 自然人 10,471,475 0.38%
李明东 自然人 9,000,000 0.32%
股本总数 - 1,054,925,387 37.81%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所持股份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数为 420,994,628 股,有限售条件股份数为 309,877,699 股;国
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数为 158,884,995 股;国
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所持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股,份数为 34,482,758 股;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持有的均为无限售条件股,份数为 24,430,700 股。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为发行人的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持
有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为发行人的最终实际控制人。截至募
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控股股东持有的股票无质押,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
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
公司名称: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0001239214404
注册资本:人民币 377,777.96 万元
成立日期:1997 年 11 月 26 日
住所:长春市工农大路 50 号
法定代表人:才延福
经营范围:电力项目投资;火电、水电、新能源(包括风电、太阳能、分
布式能源、气电、生物质)的建设、生产与销售;供热、工业供汽、供水(冷、
热水);煤炭的批发经营、采购与销售;电站检修及运维服务;配电网、供热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管网、供水管网的投资、建设、检修和运营管理业务;汽车充电桩设施的建设
和经营管理服务;粉煤灰、石膏综合利用开发、销售;自有房屋租赁。(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合并口径资
产 总 额 7,989,512.86 万 元 , 负 债 总 额 5,912,580.06 万 元 , 所 有 者 权 益 总 额
万元、利润总额 151,881.75 万元、净利润 127,311.76 万元。
公司名称: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09310534
注册资本:人民币 3,5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03 年 03 月 31 日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28 号院 3 号
法定代表人:钱智民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电源、电力、热力、铝土矿、氧化铝、电解铝的开
发、建设、经营、生产及管理(不在北京地区开展);电能设备的成套、配套、
监造、运行及检修;销售电能及配套设备、煤炭(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的
交易、储运活动);铁路运输;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工程建设与监理;招
投标服务及代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电力及相关业务的咨询服
务;物业管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
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铁路运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
经营活动。)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并口径资产总额
负债率 69.91%;2022 年全年实现收入 3,633.91 亿元、利润总额 274.30 亿元、
净利润 193.38 亿元。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的股权架构
截至2023年6月末,发行人股权结构情况表如下所示:
图:发行人股权结构情况
国务院国有资产
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
有限公司
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 国家电投集团财务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
源投资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吉林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
*注:40.86%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对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直接持股权,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拥有控制权。
从发行人股权结构来看,发行人前十名股东中第一名为国家电投集团吉林
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第二名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名为国家电投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和第五名为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其中发行人实际控
制人为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其余三家为国家电投的合并范围内子公司,
和发行人为同一实际控制人下的关联公司。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
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100%股权,为发行人的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持
有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为发行人的最终实际控制人。截至募
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化。
(二)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表:2022 年末发行人控股子公司情况表
持股比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新能源发 非同一控制下
电 企业合并
吉林热电检修安装工程有限公
司
非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江西中电投新能源发电有限公 同一控制下企
司 业合并
吉电宏日智慧能源(长春)有限 综合智慧
公司 能源
吉电太能(浙江)智慧能源有限 新能源发 非同一控制下
公司 电 企业合并
新能源发
电
兴安盟吉电双松新能源有限公 非同一控制下
司 企业合并
吉林省延边朝
鲜族自治州
非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广西自治区南 非同一控制下
宁市 企业合并
综合智慧
能源
新能源发 非同一控制下
电 企业合并
吉林省吉电昊姆智慧能源有限 新能源发
公司 电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持股比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
吉电通化河口热电有限责任公
司
非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
企业合并
仁化县金裕新能源发电有限公 新能源发 非同一控制下
司 电 企业合并
综合智慧
能源
同一控制下企
业合并
综合智慧
能源
新能源发
电
白城吉电综合智慧能源有限公 综合智慧
司 能源
吉电智慧能源(长春汽车经济技 综合智慧
术开发区)有限公司 能源
太阳能、
风电
吉林省吉电希尔智慧能源有限 新能源发
公司 电
吉林省吉电希莲智慧能源有限
公司
吉电清能工融(北京)股权投资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太阳能、
风电
吉电凯达发展能源(长春)有限 综合智慧
公司 能源
综合智慧
能源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持股比例
序号 子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取得方式
直接 间接
新能源发
电
综合智慧
能源
吉林吉电绿色能源发展有限公 新能源发
司 电
磐石吉电宏日智慧能源有限公 太阳能、
司 风电
长春吉电绿能能源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注:(1)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持有吉电清能工融碳中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
合伙)19.98%的股权比例。根据吉电清能工融碳中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的合伙协
议所规定的表决机制,发行人可以控制该基金的投资决策。因此,发行人管理层认为发行
人对吉电清能工融碳中和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具有实际控制,故将该基金纳入合并
范围。
(2)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发行人持有长春吉电绿能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根据长春吉电绿能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合伙协议所规定的表
决机制,本公可以控制该合伙企业的决策。因此,发行人管理层认为发行人对该有限合伙
企业具有实际控制,故将该企业纳入合并范围。
安徽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4 年 8 月 6 日设立,注册资本 251,221.41 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浩,注册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柏堰科技园明珠大道 198 号。经营范
围:水电、新能源、储能项目开发、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及技术服务、技术
咨询;售电业务;生态林牧渔业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综合利用;农业土
地设备设施租赁及管理;综合能源管理;电站检修、运维服务;风力发电机组
检修;供热、工业供气、供水(冷、热水)、制冷技术服务;配电网、供热管网、
供气管网、供水管网的投资、建设、检修和运营管理;汽车充电桩的建设和经
营管理服务;碳排量指标销售;自有房屋租赁;工程管理及设备试验服务。(未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吉电股份持有安徽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如下:
表:安徽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1,443,393.54
净资产 364,209.73
营业收入 171,265.29
净利润 37,751.73
吉林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7 日设立,注册资本 243,607.41 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国涛,注册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生态西街天普路 1550 号泰豪总
部基地(一期)2 号楼 507 号。经营范围:新能源(包括风电、太阳能、分布
式能源、气电、生物质)发电、项目开发、建设、生产、运营、安装、技术咨
询、培训服务,电站检修及运维服务,以自有资金对配电网的投资(不得从事
理财、非法集资、非法吸储、贷款等业务)、建设、检修和运营管理服务,汽车
充电桩的建设和经营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吉电股份持有吉林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50.65%的股权。近一年主要财务数
据如下:
表:吉林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851,944.84
净资产 521,555.70
营业收入 103,706.30
净利润 36,295.43
江西中电投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2007 年 11 月 6 日设立,注册资本 109,916
万元,法定代表人谢晓刚,注册地江西省南昌市。经营范围:可再生能源项目
的开发与建设;可再生能源发电及相关产品生产;环境保护工程;物资综合利用;
可再生能源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吉电股份持有江西中电投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51%的股权。近一年及一期
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表:江西中电投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545,057.28
净资产 178,373.56
营业收入 76,857.63
净利润 31,722.00
北京吉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15 年 6 月 24 日设立,注册资本 75,4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勇,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方庄南路 15 号楼 4 层 2 座 520。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力供应
(仅限售电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太
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
础设施运营;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吉电股份持有北京吉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近一年主要财务
数据如下:
表:北京吉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778,833.35
净资产 121,354.55
营业收入 84,537.37
净利润 20,856.02
陕西吉电能源有限公司 2018 年 2 月 9 日设立,注册资本 190,171.29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刚,注册地址西安曲江新区雁塔南路 292 号曲江文化大厦 9 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
务;储能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热力生产和供应;
电气设备修理;供冷服务;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气设备销售;风力发电机组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及零部件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发电机
及发电机组销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咨询策划服务;环保
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信
息系统集成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水力发电;生物质燃
气生产和供应;供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
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吉电股份持有陕西吉电能源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
下:
表:陕西吉电能源有限公司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905,553.83
净资产 295,187.94
营业收入 98,803.77
净利润 18,823.29
汪清吉电能源有限公司 2021 年 8 月 16 日设立,注册资本 36,631.04 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新徽,注册地址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汪清县金城街 1201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一般项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
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
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吉电股份持有汪清吉电能源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
下:
表:汪清吉电能源有限公司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项目
总资产 274,701.55
净资产 17,574.66
营业收入 38,827.29
净利润 18,378.04
注册地址吉林市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力路 1 号。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
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燃气经营。(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供冷服务;煤炭及制品销售;技术服务、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
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燃料加工;生物质能技术服务;生物质成型燃料
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再生资源销售;石灰
和石膏销售;特种设备出租;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污水处理及其
再生利用;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发电技术服
务;储能技术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碳减
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石油天然
气技术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吉电股份持有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如下:
表: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总资产 182,468.57
净资产 114,871.76
营业收入 87,628.90
净利润 -18,465.05
(三)发行人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最近一年末,发行人的参股公司共计 14 家,具体情况如下:
表:截至 2022 年末发行人主要合营、联营企业情况表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取得
序号 参股公司名称 注册地 业务性质
(万元) 直接 间接 方式
广西国电投海外
广西省
南宁市
司
长春绿动氢能科 吉林省
技有限公司 长春市
西藏自
国家电投集团当
雄能源有限公司
萨市
沈阳远达环保工 辽宁省
程有限公司 沈阳市
吉电未来智维能
吉林省 新能源技术推广
长春市 服务
有限公司
吉林省吉电能源 吉林省 建筑工程机械与
服务有限公司 长春市 设备经营租赁
电投绿色氢能一
期(海南)私募 海南省
基金合伙企业 海口市
(有限合伙)
深圳市吉电盈晟 广东深
电力、热力生产
和供应业
公司 山区
吉电憧憬(吉
吉林省 新能源技术推广
长春市 服务
有限公司
安庆高新吉电能 安徽省
源有限公司 安庆市
吉度(苏州)智 江苏省
慧能源有限公司 苏州市
氢动力(北京)
北京市 其他科技推广服
延庆区 务业
司
中吉慧能(深
广东省 其他未列明信息
深圳市 技术服务业
司
吉电能谷(白
吉林省
白城市
限公司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重要参股公司。
五、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及独立性
(一)发行人的治理结构组织结构
截至 2023 年 6 月末,公司下设办公室、战略规划与发展部、党建部、人力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资源部、市场营销部、科技与创新部、计划与财务部、资本运营部、法律与企
业管理部、火电部、新能源部、安全质量环保部、审计部、纪委办公室、党委
巡察办、群团工作部、物资管理与采购中心、燃料管理中心和氢能产业中心共
图:发行人组织结构图
部门职能定位:负责办公事务、“三会”事务、党委事务、行政事务、调研
督办、党委会及总经理办公会会务、信访稳定、公共关系、保密与信息、后勤
事务管理,组织起草重大文件材料、重要会议领导讲话。负责联系集团公司办
公厅(董事会办公室)。
部门职责:
(1)负责公司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月度行政例会、年度(年中)工作
会等重要会议的管理工作。
(2)负责公司领导班子日常办公事务,归口公司领导班子工作日程安排、
外部公务活动和内部调研检查的联系协调工作。
(3)负责重要综合性报告、文件、领导讲话的起草工作。
(4)负责归口管理公司公文、机要、档案(不含人事档案)、保密、印鉴。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5)负责督办公司重要会议决议及公司领导议定、指示、批办事项的贯彻
落实,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
(6)负责公司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公司领导指示。
(7)负责与公司本部所在地政府及部门的协调联系。
(8)负责归口管理公司公共关系、综合信息、外事管理工作。
(9)负责公司信访和稳定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见。
(10)负责公司安全生产以外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1)负责归口管理各类社会团体、协会相关事项。
(12)负责指导吉林能投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及“三供一业”移交相关工作。
(13)负责归口管理后勤类业务外委工作。
(14)负责公司本部公务接待、会议服务、文明办公工作。
(15)负责公司本部办公楼管理。
(16)负责归口管理公司本部办公设施与设备、房产、车辆、保卫、消防、
后勤服务、机关事务、物业等工作。
(17)负责归口履职待遇管理及公司本部业务招待费、办公费、会议费、
印刷费、通信费、低值易耗品、物业管理费、后勤类等相关费用管理工作。
(18)负责公司 “三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事务工作。
(19)负责公司董事、监事的日常事务服务工作。
部门职能定位:负责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政策研究、投资与项目前期管理、
商务管理,牵头战略、规划、计划体系相关工作及扶贫工作,归口管理业务发
展协调及相关的对外联系。联系集团公司战略规划部(政策研究室、专家委员
会办公室)、发展部。
部门职责:
(1)负责公司产业发展战略的研究工作,指导和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实施
产业及区域发展战略。
(2)负责归口管理公司发展规划工作,编制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组织开展
区域规划、专业规划、专项规划的制定、平衡和产业协同,指导和协调规划的
实施和落实工作。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3)负责组织对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进行评估和滚动调整。
(4)负责围绕公司改革发展中的重大政策问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
(5)负责根据集团公司产业政策信息,结合公司实际提出相关建议。
(6)负责制定公司软科学课题研究计划并组织实施。
(7)负责收集、整理国家和地方经济政策信息、产业政策信息以及其它辅
助领导决策的重要信息,并结合公司实际研究提出相关建议。
(8)负责归口公司投资管理工作,编制公司年度发展计划,编制基本建设
和小型基建投资计划,组织投资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9)负责归口管理公司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协调、指导项目开展
初步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工作。
(10)指导落实项目建设支持条件,负责自主开发项目、并购类项目等各
类项目从立项至核准全过程的前期管理工作。
(11)负责组织对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立项、可研审查、审批、开工申请、
项目终止核销等环节进行审查和报批(报备)。
(12)负责组织公司非经营性基建项目(小型基建)审查和报批(报备)。
(13)负责组织协调公司与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签订
和管理工作。
(14)负责落实项目投资方,组织拟定、审查项目合资协议及合同。
(15)负责公司供热项目开发方面的管理和指导。
(16)负责公司定点扶贫、对外捐赠工作。
部门职能定位:负责党建管理、意识形态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管理、新闻
宣传、企业文化建设、舆情监控、品牌管理、机关党委事务管理、社会责任,
统战工作;领导新闻中心工作。联系集团公司党建部(党委办公室)。
部门职责:
(1)负责落实集团公司党组和省国资委党委关于党建工作相关要求,做好
公司党的建设工作。
(2)负责公司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公司所管单位开展工作。
(3)负责公司意识形态工作。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4)负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5)负责公司党内学习教育活动的组织和督导,负责公司党员教育管理工
作。
(6)负责公司党建思想政治理论研究工作。
(7)负责公司社会责任工作。
(8)负责公司党建责任制的落实、考核工作。
(9)负责落实好党务公开、党委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10)负责公司党委成员党建联系点工作等党内政治生活协调和服务工作。
(11)负责公司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党委民主生活会、大党建工作例
会的筹备、督办工作。指导公司所管单位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
(12)负责公司机关党委事务及机关党支部建设、党员管理、党员教育培
训和党员发展、党费收缴使用以及相关统计等工作。
(13)负责公司统战工作。
(14)领导新闻中心工作。
新闻中心职责:
(1)负责公司企业文化体系建设、宣贯落地、先进典型宣传等工作。
(2)负责管理公司内外部新闻、宣传工作。
(3)负责公司媒体资源和社会媒体关系管理。
(4)负责舆情监测与突发事件新闻处置相关工作。
(5)负责公司宣传画册、影像文化产品等工作。
(6)负责公司品牌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7)负责管理公司视觉识别系统(VI),指导并检查公司所管单位规范应
用。
部门职能定位:负责所管领导人员及梯队建设管理、劳动组织和定员管理、
薪酬管理、员工绩效管理、培训管理、社会保险及离退休管理、企业改革、工
作标准;领导培训中心工作。负责员工关爱工作,归口管理荣誉体系建设工作。
联系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党组办公室、离退休办公室)。
部门职责: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1)负责公司所管领导人员及梯队建设管理。
(2)负责公司独立董事、职工董(监)事任职资格审查。
(3)负责提出全资子公司及控(参)股公司董事、监事人选建议。
(4)负责干部日常监督工作。
(5)负责公司系统人员招聘、录用、调配相关工作。
(6)负责所管领导人员及本部员工人事档案、劳动合同管理。
(7)负责本部员工绩效管理工作。
(8)负责因公出国(境)人员的政审及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所管领导人员
因私出国(境)证照的管理。
(9)负责组织编制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优化人员配置。
(10)负责公司系统组织机构、职能划分、劳动定员和用工总量管理。
(11)负责工作标准的归口管理工作。
(12)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职业病体检及治疗工作。
(13)负责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的完善、指导和监督工作。
(14)负责建立公司薪酬福利体系,完善所管单位工资总额调控,指导所
管单位工资分配工作。
(15)负责公司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申报和决算。
(16)负责所管领导人员及本部员工薪酬、考勤、休假管理。
(17)负责编制公司劳务费总额预算,以及所管单位劳务费管理工作。
(18)负责归口管理福利费。
(19)负责公司劳动工资统计报表管理。
(20)负责公司培训体系构建与完善,组织制定公司培训计划,指导和检
查培训业务工作。
(21)负责公司专业技术职称管理,组织技师、高级技师评审、推荐及技
能鉴定工作。
(22)负责员工职业发展多通道建设。
(23)负责公司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管理,指导所管单位做好企业年
金业务、住房公积金、补充医疗保险管理。
(24)负责所管领导人员及本部员工各类保险管理。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5)负责公司离退休人员和老干部管理工作。
(26)负责员工关爱工作,归口管理荣誉体系建设工作。
(27)负责组织落实集团公司部署的体制改革工作,编制改革方案并指导
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协调解决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28)负责所管单位体制改革方案的审核和指导。
培训中心职责:
(1)负责组织落实集团公司火电检修人才培训工作任务。
(2)负责公司人才培训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培训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
(4)协助做好公司培训体系建设工作。
(5)完成公司员工岗位培训项目设计与实施,组织开展员工专业技术、技
能竞赛及抽(调)考工作。
(6)负责内部培训师队伍建设,组织培训课件开发与推广应用。
(7)负责实施员工技能鉴定及职称评定等工作。
部门职能定位:负责电力及热力市场营销管理、电热价管理、配售电业务
管理。联系集团公司发展部、电力市场营销中心。
部门职责:
(1)负责制定公司市场营销策略,指导、协调所管发电公司的电力、热力
市场营销工作。
(2)负责公司年度、月度电量统筹协调及管理工作。
(3)负责公司系统电量交易管理工作。
(4)负责协调政府主管部门和电网公司,跟踪指导各相关单位做好市场营
销工作,配合编制并分解全年电量、供热量计划。
(5)负责电量指标管理及统计分析。
(6)负责组织签订购售电合同。
(7)组织办理电力业务许可证。
(8)负责公司自营热网的经营管理工作。
(9)负责指导热力市场开发工作。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10)负责组织签订供热合同。
(11)负责电、热价格市场信息收集,组织价格测算;并就标杆电价、出厂
热价等协调相关政府部门。
(12)负责协调、指导配售电业务。
(13)负责协调、指导绿证交易业务。
部门职能定位:负责科技管理、信息化管理、技术标准、知识产权管理,
负责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与孵化工作;领导信息中心工作。联系集团公司科
技与创新部(军民融合办公室)。
部门职责:
(1)负责组织编制公司科学发展规划、年度科技计划及预算,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公司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基础平台建设与管理。负责科技统计、
分析及所管单位科技工作考核评价管理。
(3)负责公司科技项目的立项、实施和验收管理。
(4)负责公司科技成果管理,组织成果鉴定、评审、奖励和推广应用。
(5)负责国内外先进技术跟踪,组织对外科技交流和技术引进。
(6)负责研究提出公司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方向、重点领域和主要目标,
研究制定公司促进集团公司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和孵化的政策、措施。
(7)负责联络国家、省部委、集团公司科技管理部门和学术团体,组织申
报科技项目、资金技持、成果奖励等。
(8)归口管理技术标准化工作,组织建立健全技术标准体系。
(9)负责专利技术管理相关工作。
(10)负责拟定公司知识产权战略、规划,负责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
指导所管单位重大项目中的知识产权事务。归口管理专利、技术秘密、商标、
软件著作权、知识产权合同、知识产权维权与纠纷处理等工作。
(11)负责 QC 小组活动管理,制定 QC 小组活动的相关制度及标准。
(12)负责组织编制公司信息化发展实施规划、年度信息化项目计划及预
算。
(13)负责公司信息化管理体系和信息化运维体系建设,制定信息化管理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制度、信息化标准规范。
(14)负责集团化项目、公司化项目、本部信息化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
指导所管单位信息化项目执行。
(15)负责搭建集成信息系统总体构架及公司信息化网络规划、组织建设,
IT 基础资源(硬、软件)集约管理。
(16)负责公司信息安全管控体系建设,组织开展信息安全监督及合规性
审查,牵头组织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保测评、风险评估工作,开展公司信息
安全事故、事件调查分析和处理。
(17)负责公司 ERP 系统项目组织实施。
信息中心职责:
(1)负责网络系统、本部信息系统运维工作。
(2)负责公司本部办公软件、终端桌面 IT 运维等工作。
(3)负责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企业网站安全、安全等级保护定级、备案、
信息安全应急演练、信息系统安全建设测试等工作。
(4)负责机房环境监控、服务器及网络设备巡检、生产调度系统、环保监
管系统、网闸系统、VPN 系统运维、企业网站安全巡检。
(5)负责 ERP 系统(生产、财务、物资、合同)运维协调,编制 ERP 运
行月报。
(6)负责信息内网终端安全管理、防违规外联、防病毒系统的监控、处理、
统计和编制信息系统安全运行月报。
(7)负责本部信息化项目实施。
部门职能定位:负责预算与成本管理、核算及报表管理、资金管理、资产
管理、投融资管理、税务管理、电热费管理、财务监督、本部财务管理、综合
计划与统计、经营业绩考核评价等,牵头 JYKJ 体系相关工作;归口统筹各类
融资计划与去杠杆工作;领导共享中心工作。联系集团公司计划与财务部。
部门职责:
(1)牵头公司 JYKJ 体系相关工作。
(2)归口管理公司综合计划与统计工作。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3)负责组织对相关部门审查提出的企业发展、生产经营、资产质量、节
能环保等综合计划指标进行综合平衡和优化,编制公司综合计划。
(4)负责年度综合计划的分解、下达、监控和评价等工作,协调计划编制
和执行中的问题 。
(5)负责组织对综合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和预测,对年度综合计划
适时提出优化调整建议。
(6)负责组织公司经济运行分析工作,具体负责综合计划指标的分析、评
价工作。
(7)负责公司综合统计工作,建立综合统计指标管理体系。
(8)负责对外、对内发布和报送综合统计信息工作。
(9)负责建立预算指标体系,对资产运营、成本控制、投资安排、资金筹
集、并购重组、收益分配等经营活动实施全面预算管理。
(10)负责下达公司年度经营预算,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预测、
考核、评价,对预算指标适时进行优化调整。
(11)负责组织公司会计核算,建立财务决策程序,完善会计基础管理工
作。
(12)负责建立标准成本管理体系,分析变动会计信息,为经营决策提供
支撑。
(13)负责财务决算、竣工决算相关工作,组织编制财务报告。
(14)负责财务报表相关工作,并配合做好电热价格测算工作。
(15)负责组织编制公司年度、月度资金计划,统筹协调资金筹集、平衡、
审批使用和统计分析等工作。
(16)负责编制多元化融资工作方案和专项融资工作计划,并协调中介机
构、金融机构落实融资方式和渠道。
(17)负责公司银行账户和基金管理工作。
(18)负责内部资产重组、企业清算等重大财务事项管理,及相应资产处
置方案的审批。
(19)负责企业重组、股权转让及收购等专项审计工作。
(20)负责资产评估工作,包括申报评估立项、审核评估报告、评估备案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等。
(21)负责组织财务预测与分析,监测公司财务运行状况,实施财务风险
评估和控制。
(22)负责税费管理工作,协调取得纳税减免、财政补贴、可再生能源优
惠等政策,并指导所管单位税费管理工作。
(23)负责财产保险的组织、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协调重大事故的
理赔。
(24)负责配合相关单位组织的财务监督检查等工作。
(25)负责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组织开
展年度经营专项审计工作。
(26)负责本部费用及预算控制、报销审核工作。
(27)依据集团公司综合业绩考核相关要求,确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及目
标,并组织考核与评价。
(28)负责组织所管单位开展综合业绩评价工作。
(29)领导共享中心工作。
共享中心职责:
依托信息化手段,负责公司系统的会计核算、资金支付等工作。
部门职能定位:负责股权及产权管理、三会议案管理、资本运作、参控股
公司董监事履职管理、专职董监事日常管理与服务、市值管理及股权融资管理。
联系集团公司资本运营部(专职董监事办公室)。
部门职责:
(1)负责公司非项目类收购兼并、外部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方案的设计和
实施。
(2)负责公司资本市场再融资等股权融资工作。
(3)负责公司股权投资方案、证券投资方案的制定及实施。
(4)负责参控股公司投资收益管理相关工作。
(5)负责协调股权管理各项工作,协助其他股权管理主体参与对控股公司
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工作。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6)负责本部及所管单位产权登记、变更和注销工作。
(7)负责完成公司定期和临时的“三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会议策划,
以及相关议案、记录、决议的编制、审核、整理、立卷、归档。
(8)负责编制公司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
(9)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参、控股企业章程的编制和修订。
(10)负责协调监管机构定期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11)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临时公告的策划、
沟通、编制及发布。
(12)负责公司市值管理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市值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13)负责做好与监管机构、投资者、中介机构、媒体的沟通协调工作。
部门职能定位:负责法律事务、内控与风险管理、合同管理、制度建设、
流程管理、管理提升与创新、对标管理、公司本部业务监督、管理标准,归口
合理化建议工作。联系集团公司法律与企业管理部。
部门职责:
(1)负责公司法律事务、监督工作,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
处理有关法律事务。
(2)负责组织相关案件的证据材料收集,受托参加公司的诉讼、仲裁、行
政争议和听证等活动。
(3)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工作体系和法律风险管理机制的建设工作。
(4)负责跟踪国家政策、法律的制订、修改,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培训、
法律咨询。
(5)负责指导公司所管单位法律事务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6)负责公司法律服务中介机构的选聘与管理工作。
(7)负责对公司证照进行合法性审查及合规性督查督办。
(8)负责协调公司所管单位工商登记、注册、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
(9)负责归口管理公司律师费和诉讼费。
(10)负责完善公司规章制度体系建设,制定年度规章制度建设计划并组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织落实。
(11)负责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与发布。
(12)负责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3)负责组织规章制度的宣贯、评价及升版等工作。
(14)负责审核公司合同、协议内容的合法与合规性。
(15)负责建立、维护合同管理台帐。
(16)负责建立健全公司企业内部控制标准与体系。
(17)负责公司控制环境、风险管理、经营活动、资产并购、监督等内部
控制状况的评估和报告。
(18)负责对公司的高风险经济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
(19)负责管理标准的归口管理工作,对公司管理流程和制度的有效性进
行评价。
(20)负责开展公司部门管理有效性评价活动。
(21)负责公司标准化管理相关工作。
(22)负责制定对标指标体系和对标综合评价体系。
(23)负责组织开展对标、综合评价、结果发布工作。
(24)负责组织审定和推广对标管理典型经验。
(25)负责指导所管单位开展对标管理工作。
(26)负责组织开展内控审计工作。
部门职能定位:负责公司火电板块生产技术管理、运行管理、检修及技改
管理、技术监督、节能管理、调度管理、供热设备管理。火电、综合智慧能源
产业规划,火电、综合智慧能源项目设计及火电类项目工程管理。联系集团公
司火电部。
部门职责:
(1)负责公司生产运营的协调与指导。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电、热、综合智
慧能源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2)负责火电、供热、综合智慧能源工程设计管理,对项目前期工作提供
专业技术支持。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3)负责公司火力发电、供热、综合智慧能源项目的工程建设、生产准备、
运行及检修管理。
(4)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公司火力发电、供热、综合智慧能源设备
技术改造工程项目的立项、可研、报批、组织实施及后评估工作。
(5)协助做好公司火力发电、供热、综合智慧能源科技项目的专业技术性
审核工作。
(6)负责公司火电企业生产类劳务外委项目的管理和审查工作,对实施过
程进行监督和指导,控制外委运维项目成本。
(7)负责归口管理公司火力发电、供热、综合智慧能源生产材料费、技改
费、修理费、生产类委托运行费、排污费、技术监督费、灰渣处理费等生产相
关费用。
(8)负责所管单位节能管理,组织对影响能耗指标的问题进行技术攻关。
(9)负责公司火力发电、供热、综合智慧能源非生产用能的管理。
(10)负责公司火力发电、供热、综合智慧能源设备的可靠性管理及技术
监督管理。
(11)负责公司火力发电、供热、综合智慧能源设备安全、可靠、经济、
环保运行管理。
(12)负责生产调度的日常管理。
(13)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月度电热生产计划,负责公司日、周、旬、月、
年电热产品的统计分析。
(14)负责公司火力发电、热力、综合智慧能源生产废弃物(灰、渣、石
膏、各种废气)的综合利用与管理。
(15)负责协调省调运行及辅助服务管理有关事项。
(16)协助做好公司电热产品营销及电热费回收工作。
部门职能定位:负责新能源板块运行管理、可靠性管理、检修及技改管理,
新能源产业规划、项目设计、工程管理。联系集团公司水电与新能源部。
部门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公司新能源产业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负责公司新能源产业生产运营的协调与指导。
(3)负责公司新能源产业生产类劳务外委项目的管理和审查工作,对实施
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控制外委项目用工成本。
(4)协助做好公司新能源产业新建项目初可研、可研、初步设计的专业技
术性审核工作,为收并购项目的立项、尽职调查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5)参加公司新能源产业设备招标评标工作,审查确定设备招标主要技术
条件,对招标工作提供相应的专业技术支持。
(6)负责指导、协调新能源项目的工程建设管理。协调、指导重大建设项
目的推进。
(7)协助做好公司新能源产业电力市场营销工作。
(8)协助做好公司新能源产业科技项目的专业技术性审核工作。
(9)负责归口管理公司新能源产业生产材料费、技改费、修理费、生产类
委托运行费、技术监督费等生产相关费用。
(10)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新能源产业检修管理、设备管理、技术管理、
技术监督及设备可靠性管理。
(11)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新能源产业重大设备检修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
的立项、可研、报批、组织实施及后评估工作。
(12)负责公司新能源产业发电设备经济运行与节能管理,协助做好新能
源生产调度的日常管理。
(13)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新能源产业月度生产计划,负责公司日、周新能
源产品的统计分析。
(14)负责组织协调公司新能源产业新建项目设备调试、生产准备相关工
作。
部门职能定位:负责安全监督、质量监督、环境保护监察、安健环体系建
设;归口管理员工职业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联系集团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
部门职责:
(1)负责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建设,监督和指导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支持体
系有效运行。
(2)负责编制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措施及要求,并监督执行落实情况。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3)负责公司安全健康环境管理体系建设,监督指导体系的有效运行。
(4)负责组织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监督执行情况。
(5)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尽职督察、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
(6)负责组织开展综合性安全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活动。
(7)负责组织公司本部、监督所管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分
管领导、安全专职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证件办理,监督所管单位安全生产培
训教育工作。
(8)负责组织安全生产隐患监控与治理、危险源监控及安全风险管理等工
作。
(9)负责组织编制公司综合应急预案,指导监督所管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
与培训演练等工作。
(10)负责组织安全生产事件的内部调查,提出事故处理建议。
(11)负责监督所管单位外包、外委项目安全管理。
(12)负责组织健全各级人员消防责任制,强化消防监督管理。
(13)负责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分析和对外信息发布。会同有关部
门提出所管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建议。
(14)负责协调、指导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编制及报送。
(15)负责公司所管单位生产过程污染物治理的指导、监察工作。
(16)负责监督所管单位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状况,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或
参与对环境事件的调查和责任追究。
(17)组织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及处理。
(18)负责建立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监督指导专业管理部门、所管单位质
量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19)负责监督公司本部、所管单位质量管理工作。
(20)负责策划和组织实施公司质量专项活动。
(21)组织协调质量管理先进技术及手段的借鉴和推广工作。
(22)负责质量事故的统计与分析,组织或参与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的调
查处理,负责质量事故的内部查处与责任追究。
(23)归口管理员工职业健康和劳动保护工作。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部门职能定位:负责公司审计管理,领导区域审计中心工作。联系集团公
司审计部。
部门职责:
(1)负责对公司所管企业的经济责任审计,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进
行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2)负责组织对公司所管企业重大建设项目工程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进行
审计、经营项目绩效结果进行审计或审计调查。
(3)负责组织对公司所管企业经营状况、财务收支情况的例行审计或审计
调查。
(4)负责组织对公司所管企业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集团公司、公司有关规
定制度情况进行审计或审计调查。
(5)负责协调、配合外部审计工作。
区域审计中心职责:
(1)负责完成公司统一安排的内部审计工作。
(2)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联合审计工作。
(3)负责公司所管单位内部审计的其他有关工作。
部门职能定位: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行政监察、信访举报与申诉受理及问
题线索处置。联系集团公司纪检监察部。
部门职责:
(1)负责公司惩防体系建设及廉洁从业风险防范管理。
(2)负责落实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负责受理信访举
报,统一归口管理问题线索。
(3)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党委管理的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纪党规和执行廉洁
从业有关规定的情况。
(4)负责回复拟任干部党风廉政意见。
(5)参与对公司党委所管干部进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调查、核实、认定。
(6)负责公司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公司重大决策部署、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8)负责对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公司重大经营活动和“三重一大”决策实施监察。
(8)组织开展专项监察和招投标等专项监督工作。
(9)负责指导所管单位开展专项监督、专项监察工作。
(10)负责参与对公司党委所管干部进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的调查、核实、
认定。
部门职能定位:负责组织内部巡察工作、巡察工作政策研究、制度建设、
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服务保障等工作,监督巡察发现问题整改。联系集团公
司党组巡视办。
部门职责:
(1)负责巡察工作的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服务保
障。
(2)负责向巡察领导小组汇报巡察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3)负责向巡察工作组传达巡察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4)负责巡察发现问题的监督整改。
(5)负责巡察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6)负责督办公司党委、巡察领导小组有关决定的贯彻落实。
(7)会同人力资源部确定巡察工作组具体人员组成,并提出调配意见。
(8)负责非巡察期间专职巡察组长的日常管理。
(9)完成巡察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巡察工作组:
(1)负责本巡察组巡察期间日常工作。
(2)对巡察期间发现的重大问题及巡察结果汇报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3)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发现问题。
(4)非巡察期间,专职巡察组长的工作安排由党委巡察办负责。
部门职能定位:负责公司工会自身建设、民主管理、员工维权、班组建设、
劳动竞赛、女工工作、团青工作、评先评优、文体活动以及工会经费、温暖救
助基金归口管理等工作,协助对外扶贫工作。联系集团公司群团工作部(工委
办公室)。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部门职责:
(1)负责公司群团组织建设,指导所管各单位群团组织的组建、换届和选
举工作。
(2)负责公司员工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对所管各单位工会员工代表大会制
度建设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考核。
(3)负责公司企务公开监督、民主管理工作。
(4)负责指导公司所管单位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参与劳动纠纷
处理工作,依法维护员工合法权益。
(5)负责制定班组建设工作规划和规章制度,指导所管各单位开展班组建
设。
(6)负责制定劳动竞赛规章制度和方案,组织所管各单位开展技能竞赛和
劳动竞赛。
(7)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民主监督、员工职业病预防监督、劳动保护监
督检查,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及责任认定等工作,保障员工合法劳动权益。
(8)负责组织开展各类攻关、比赛等群众性经济技术活动。
(9)负责公司帮扶救助、走访慰问等工作。负责公司温暖救助基金归口管
理。
(10)负责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劳动模范推荐、评选、表彰工作。
负责公司劳模管理工作。
(11)负责公司女工工作。
(12)负责组织开展公司文体活动。
(13)负责组织开展团青活动,加强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提高青工队伍素质。
(14)负责公司群团干部的培训工作。
(15)负责公司工会经费、团费的归口管理。
部门职能定位:负责物资管理、招标采购管理;领导招标采购中心工作。
联系集团公司物资与采购部。
部门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集团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建立公司物资管
理体系。
(2)负责组织公司所管单位大宗材料、通用物资、备品备件等的集中采购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和总包配送工作。
(3)负责公司仓储管理,健全仓储台账,开展月度盘点,组织所管单位开
展物资调剂、平衡利库、优化库存工作。
(4)负责公司物资储备管理,组织制定公司轮换备品、事故备品储备定额,
并组织所管单位进行联合储备、厂家代储等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所采购设备的监造、催交和验收工作。
(6)负责 ERP 系统物资管理模块的运行和功能优化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的
建设和管理。
(7)负责物资管理与采购信息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8)对三级单位的物资管理和采购工作进行评价、考核。
(9)负责组织招标采购计划的编制、审核,制定公司年度和月度招标采购
计划,并按照权限分级实施。
(10)负责组织招标文件的编制、审查,确定采购策略和主要技术条件及
入围资质条件。
(11)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权限范围内的评标会议、网上询价工作,并对评
标和询价结果的有效落实实施监督、考核,对公司负责招标的采购合同进行审
查、备案。
(12)负责组建和管理公司评标专家库,定期开展专家补充、评定工作,
对专家进行动态考核。
(13)对三级单位实施的小额度采购工作进行适时监控,对违规采购进行
处置。
(14)负责组织实施供应商管理,建立合格供应商准入机制,开展供应商
绩效评价工作,对不良行为的供应商实施处置。
(15)负责公司招标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筹备公司招标领导小组会议,
落实会议议定事项。
(16)领导招标采购中心工作。
招标采购中心职责:
(1)负责为公司提供专业化招标服务工作,包括为采购方式、标段划分、
评标方案、定标等提供合理化建议及相关服务工作。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负责为公司管理权限内的采购管理系统提供网络采购服务工作。
(3)负责公司招标领导小组会议关于招标采购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公司
招标领导小组会议相关议定事项。
(4)协助建设公司招标采购管理范围内的招标采购管理制度体系。
(5)协助公司开展供应商管理的具体工作。
(6)协助完成公司评标专家库的运行和日常维护工作。
(7)完成公司布置的其它招标采购相关工作。
部门职能定位:负责燃料计划、价格、合同及供应商管理、燃料报表及对
标管理,监督指导燃料厂内管理。联系集团公司火电部。
部门职责:
(1)负责组织编制中、长期煤炭供应规划,审核年度煤炭订货方案。
(2)负责审核新建、 改(扩) 建火电项目用煤方案, 审核设计(校核)
煤种和燃料供应方案。
(3)负责审核和下发年度、月度燃料采购计划。
(4)统筹协调、指导燃料采购计划的落实,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5)负责制定燃料采购质价标准。
(6)负责组织编制各项燃料管理控制指标,报公司审批。
(7)负责对燃料管理指标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监督和考核。
(8)负责协调、指导燃料采购合同(协议) 的签订工作, 对燃料采购合
同(协议) 进行审核。
(9)负责制定煤炭供应商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定原则,指导燃料分公司和火
电企业开展供应商管理和评价工作。
(10)负责新增供应商的审核工作,监督供应商动态评价执行情况。
(11)负责燃料监督管理工作。
(12)负责对发电公司燃料的采、制、化、煤场管理、统计及结算等厂内
燃料管理全过程进行指导、检查及考核。
(13)负责编制燃料监督检查通报工作。
(14)参与燃料专项审计等工作。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15)负责监督指导发电公司煤场盘点工作。
(16)负责燃料采购资金、二次费用计划审核。
(17)负责对燃料从业人员的资格进行检查、监督, 对敏感性岗位人员的
定期轮换情况进行检查督办。
(18)负责指导所属火电企业燃料人员培训工作。
(19)负责协调、组织对燃料采购量、质、价争议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方
案。
(20)负责燃料技改项目的专业审核工作。
(21)负责燃料数据统一归口管理和上报。
(22)负责公司燃料信息化管理。
(23)负责燃料管理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部门职能定位:氢能产业中心(集团公司氢能产业分中心)为集团公司氢
能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服务和科技示范项目支撑,是推动公司氢能产业创新发展
的主要载体,是公司氢能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制定的支撑机构,是公司氢能
产业的协同发展平台、氢能技术孵化应用平台、氢能创新和对外交流合作平台,
为公司氢能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部门职责:
(1)负责集团公司氢能源供给创新示范相关工作,包括绿电制氢等氢能供
给项目的技术集成应用研究、技术成果推广应用、运营管理技术研究等。
(2)负责开展氢能产业信息收集和需求分析工作,承担公司氢能产业发展
战略研究、产业规划研究、技术发展路线研究,向公司提出符合未来发展需要
的技术应用和产业发展建议。
(3)负责统筹组织公司所管各单位开展氢能项目布局建设,重点围绕绿氢
生产、加氢站设施建设、氢能交通、氢能储运等领域发展,形成具有核心竞争
优势的产业集群效应。
(4)立足公司能源前沿技术开发应用平台战略定位,负责引入先进氢能技
术,为集团公司和战略合作伙伴提供开发、应用、孵化平台。
(5)负责统筹公司国内外氢能先进技术和产业链协同的资源对接,统筹重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大科技和产业项目合作等事宜,组织争取、落实国家和地方氢能项目发展的相
关政策,推动项目立项。
(6)负责公司氢能发展项目的技术支持,协调集团公司内外部产业资源,
组织提供项目规划、论证、技术支持和服务,支撑公司氢能项目落地实施。
(7)负责公司氢能专业技术及管理人才培养,满足公司氢能产业人才需求。
(二)公司治理机制
发行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了《吉林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章程》”)。
根据《章程》,发行人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公司治理组织机构,设立了董事
会、监事会,聘任了总经理,并设置了相关职能部门。发行人以现代企业制度
为基本管理控制模式,由发行人权力机构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经营权限,董事
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总经理的经营管理权由董事会授权,并向董事会负责;公
司本部对各分厂及控股公司的管理主要通过对有关责任人的任命和管理、职能
部门的归口管理模式进行。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
资计划;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
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议;对公司合
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议;修改《章程》;对公司聘
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做出决议;审议批准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事项;审议
批准第四十三条规定的交易事项;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审议股权
激励计划;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
定的其他事项等。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其他机
构和个人代为行使。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独立董事三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名、职工代表董事二名。设董事长一人,不设副董事长。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
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
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
他证券及上市方案;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发行人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
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
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决定公司
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总经理的
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总经济师等高级
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订
《章程》的修改方案;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
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
问题时,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超过股东大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二至五名。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
责人、总工程师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
经理每届任期三年,总经理连聘可以连任。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
权: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
作;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
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负责落实依法治企的各项工作;《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
其他职权。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五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不设副主席。
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
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章程》或者股东大会
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
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
大会;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
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内部管理制度
为规范管理,控制经营风险,公司根据自身特点和管理需要,建立起了一
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分为基本管理制度和业务管理制度。基本管理制
度主要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
则;业务管理制度包括:战略规划与计划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财务管理
制度、资本运作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安全与环保管理制度、采购与
物资管理制度、工程建设管理制度、生产管理制度、市场营销管理制度、监察
审计管理制度、法律事务制度、综合事务管理制度、科技与信息管理制度、国
际合作管理制度、党群管理制度、考核评价管理制度等。
公司在加强日常经营管理方面制订了详细的管理制度和操作细则,在经济
业务的处理中均有明确的授权和核准体系,各类事项的审批和相关重要资料均
能妥善保管,对控股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
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加强重点控制,建立有严格的具体的管理制度,并得到
有效的执行。公司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做好内部控制工作:
为优化资源配置,明确工作分工,提高管理效率,公司制定《全面预算管
理办法》,建立科学、高效的全面预算管理体系,明确了各责任部门和单位在预
算管理中的职责、分工与权限,规范了编制、审批、执行与控制、调整、分析
考核等程序,保证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合理,编制方法科学,预算执行监管
有效。报告期内,公司全面推进 JYKJ 体系建设,制定了《JYKJ 一体化管理办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法》,建立计划、预算、考核、激励制度四位一体的管理体系,有效促进预算目
标的合理制定和预算的刚性执行。
为加强营运资金风险管控,公司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资金预算管理
实施办法》、《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就货币资金管理岗位分工、管
理内容、控制方式、会计核算及资金的合理使用等做出了规定。公司强化资金
预算管理、保证资金整体平衡。以资金集中管理为平台,加强资金过程管理与
控制,实施收支两条线的资金集中管理,确保了资金流动性、安全性、效益性,
为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效支持,同时公司制定了《规范与关联方资金
往来管理实施办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防范关联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
公司制定了《内部控制管理办法》《股权管理办法》和《外派董事、监事、
高管人员管理办法》,通过向子公司委派董事、监事及主要高级管理人员,总部
职能部门向对应子公司的对口部门进行专业指导,并通过内部审计、专业检查
等方式,从公司治理、生产经营及财务管理等方面对子公司实施有效的管理。
对子公司实行统一的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其定期向公司提交季度、半年度、年
度财务报表及经营情况报告等。对子公司资金严格控制,执行收支两条线原则,
每日账户资金余额自动上划,子公司每月上报月度资金预算,经审批后按照预
算划拨资金,保证资金可控在控。要求子公司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业务事项、
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
按照公司《章程》将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或股东大会审议。要求子公司
及时向公司报送其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重要文件,通报可能对公司股
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建立绩效考评机制,从业绩指标、重点任务、
党建指标、保障性指标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使公司对子公司的管理得到有效
控制。
公司对关联交易采取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制定了《关联交易
管理办法》,对公司的关联方、关联交易的审批权限与程序、关联交易的披露等
内容作了详尽的规定。同时公司严格按照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则》《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章程》以及《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
规定,对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包括交易原则、关联人和关联关系、决策程序、披
露等进行全方位管理和控制。报告期内已经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
的原则下公平公允地进行,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
利益。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事后专项意见,
均认为公司对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未有违反《上市公司内
部控制指引》的情形发生,公司对本报告期内的所有重大关联交易均已按照监
管要求及时披露。
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
定,公司在《章程》中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审批权限,
并制定了《担保管理实施办法》,对担保对象、担保的审查与审批、担保的权限、
担保的信息披露等作了详细的规定。公司对外担保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
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遵循筹措合法、规模适当、筹措及时、来源经济、结构合理的原则,公司
制定了《债务融资管理实施细则》《权益融资管理实施办法》《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等管理制度,对筹资规划、筹资方式选择、筹资审批权限、筹措资金的合
理使用等进行了规定。通过对债务融资、权益融资等筹集资金活动进行有效控
制,降低了筹资成本和筹资风险。
公司的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股权投资等,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
效的原则,公司制定了《投资管理规定》《并购投资管理办法》《股权管理办法》、
《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重大投资、资本运作决策事项风险管理实施办法》
等多项管理制度,就投资方向与范围、决策权限、管理程序、风险管理等做出
了规定,形成从决策到实施再到后评价的闭环管理,投资过程中充分、系统的
分析政策、法律、市场、资金及合作伙伴等风险因素边界变动对投资效益和进
度的影响,在对项目可行性进行反复分析、论证的基础上,经公司董事会或股
东会审批后实施,为控制投资风险、保证预期投资收益提供了保证。报告期内,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为加快推进新能源项目并购,提高并购工作效率和质量,公司印发了《关于新
能源项目股权并购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优化新能源项目并购管理流程,明
确管控要求。同时,公司着手开发新能源投资风险管理系统,提高投资风险防
控能力。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公司制定了《定期报告编制管理办法》《信息披露管理规定》《内幕信息知情人
登记管理办法》等制度,对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程序、责任与处罚等做出明
确规定,公司对外披露的所有信息均由提供信息的部门负责人在认真核对相关
信息资料并签署意见后,董事会秘书进行合规性审查,报公司主管领导审阅,
总经理审核,董事长审定;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信息对外披露等相
关事宜。公司信息披露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规定》的规定,披露信息公平、公正,进一步加强
了与投资者之间的互动与交流。
发行人为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最大程
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企业稳定,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促进和谐企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然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
规定,针对公司治理和人员管理方面,如遇突发事件造成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构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董事长或总经理
无法履行职责的,公司将及时安排其他管理层人员代为履行职责,并及时选举
新任管理层人员,并根据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确保正常经营的开展和公司
治理机制的运行。
(1)发行人资金管理办法及资金管理模式
为规范财务行为,发挥财务管理在企业管理中的作用,公司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其他相关法规和制度,结合公司自身发展战略和公司实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际情况,制定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该制度的总体目标是
建立健全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发挥财务管理的职能作用,集中公司各项资
源,在着力提升企业经济效益,防范、化解经营风险的同时,实现公司价值最
大化。
为加强营运资金风险管控,公司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资金预算管理实
施办法》《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就货币资金管理岗位分工、管理内
容、控制方式、会计核算及资金的合理使用等做出了规定。公司强化资金预算
管理、保证资金整体平衡。以资金集中管理为平台,加强资金过程管理与控制,
实施收支两条线的资金集中管理,确保了资金流动性、安全性、效益性,为生
产经营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有效支持,同时公司制定了《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管理实施办法》,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防范关联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
(2)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
在短期资金调度方面,发行人所属集团公司采用财务公司统一归集、统一
调配的形式管理集团整体现金流,以满足集团短期资金调度的灵活性。集团会
根据月度还款计划,提前三个月统筹安排调度短期资金,确保账面上保留较为
充足的货币资金应对短期流动性。同时,公司拥有较为充足银行授信,为短期
资金调度打下扎实基础。公司短期资金调度应急预案包括:A.小额计划外支出,
由财务公司进行短期资金调度;B.大额计划外支出,可适时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四)发行人的独立性
发行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
经营层等组织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发行人在资产、人员、机构、财务、
业务经营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面向市
场自主运营的能力。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各项资产来源合法,产权清晰,与股东资产
有明确的界定和划分。
发行人建立了独立的劳动、人事、社会保障及工资管理体系。发行人的高
级管理人员均专职在发行人处工作,不存在在国家电投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取薪酬的情形。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推荐及选举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之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干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
已经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的情况。
发行人已建立了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系,各职能部门之间分工明确、
各司其职。发行人的机构与国家电投完全分开且独立运作,不存在混合经营、
合署办公的情形,完全拥有机构设置自主权。
发行人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专业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
算体系,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对分公司和子公司实施严格统一
的财务监督管理制度。公司成立以来,在银行单独开立账户,与控股股东账户
分立。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与股东单位无混合纳税现象。
发行人主要从事电力、热力的生产和销售,具有完整的业务流程和独立的
采购、销售系统,独立控制产供销系统和下属控股公司,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
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其它需要依赖国家电投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生产经
营活动的情形。国家电投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业务上不存在对发行人的经营
业绩造成严重不利影响的情形。
六、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发行人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要求,设立了董事会和监事会,公司高
级管理人员的设立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截至募
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董事 9 名,监事 5 名,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7 名。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信息如下表
所示:
职位 姓名 职务 任期起讫日期
才延福 董事长 2019-12-10 至今
董事 牛国君 董事、总经理 2021-08-10 至今
李铁证 董事 2023-07-19 至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职位 姓名 职务 任期起讫日期
廖剑波 董事 2022-08-09 至今
王义军 独立董事 2018-02-09 至今
张学栋 独立董事 2022-09-14 至今
潘桂岗 独立董事 2022-09-14 至今
明旭东 职工董事 2022-09-14 至今
梁宏 职工董事 2021-11-26 至今
徐祖永 监事会主席 2022-07-22 至今
崔强 监事 2019-09-18 至今
监事 孔辉 职工代表监事 2023-1-18 至今
杨青春 职工代表监事 2021-10-26 至今
王海国 职工代表监事 2022-09-14 至今
于剑宇 副总经理 2021-04-27 至今
马佳 副总经理 2021-08-10 至今
孔德奇 副总经理 2023-04-26 至今
非董事高级
叶绍义 副总经理 2023-08-29 至今
管理人员
陈喜庆 副总经理 2023-08-29 至今
刘爽 董事会秘书 2023-04-26 至今
谢晶 总会计师 2021-12-03 至今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情况
才延福先生,1963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兼生产技术部主任、中电投东北电力有限公
司总工程师、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法定代表人。
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党委书记。
牛国君先生,1970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白城发电公
司总经理、公司计划发展部主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计划发展部主任、公司总
经理助理兼营销中心主任、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党委
副书记、法定代表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
李铁证先生,1962 年出生,博士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龙羊峡水
电厂厂长;龙羊峡发电分公司经理;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组成员
兼副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兼副总经理;中电投南方分公司筹备组组长、总经理、
党组书记;中电投南方电力有限公司党组书记、副总经理;中电投国际矿业投
资有限公司党组书记、副总经理;中电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员。现任国家电投集团专职董事、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股东代表董事。
廖剑波先生,1968 年 6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
济师,现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曾任重庆白鹤电力有限责任
公司财务总监;中电投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重庆中电节能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经营部主任、经营总监、财务经营部主任。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股东代
表董事。
王义军先生,1969 年出生,教授,硕士学历。东北电力大学教授、校学术
委员。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张学栋先生,1978 年 2 月出生,法学学士。北京中尧律师事务所主任、律
师。曾任信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首席风控官;中海圣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裁;北京远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山东恒联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中尧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
潘桂岗先生,1972 年 10 月出生,注册会计师。北京长和会计师事务所主
任会计师。曾任中国乐凯胶片股份公司审计主管;北京中润华会计师事务所项
目经理;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北京长和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
现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明旭东先生,1972 年 1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
程师。曾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主任、吉林省吉电配售电有限公司
总经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与发展部(政策研究室)主任、吉电智
慧能源(长春)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现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委员会代主席,第九届董事会职
工代表董事。
梁宏先生,1965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
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松花江第一热电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大安吉电绿氢能
源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徐祖永先生,1964 年 4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主任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编辑。曾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信息技术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党委
书记、集团公司信息中心主任(兼);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信息技术公司执行
董事(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党委书记。现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
限公司专职董事、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
崔强先生,1965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风险
总监、合规总监兼合规部总经理、投资总监兼投资部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九届
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孔辉先生,1971 年出生,研究生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国家电投集团河
南电力有限公司监察部主任、巡察办主任、机关党委副书记、纪委副书记、纪
委办公室主任; 国家电投集团黑龙江分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现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纪委书记,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杨青春先生,1973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硕士学位,高级政工师。
现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王海国先生,1965 年 7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工学学
士学位,高级工程师。曾任吉电(滁州)章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安徽
吉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中共北京吉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总支委员会书记。现任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
理、党委副书记,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松花江第一热电分公司总经理,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于剑宇先生,1975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霍煤鸿骏铝
电公司电力分公司党委副书记,霍林河循环经济电力监控指挥中心党委副书记。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马佳先生,1977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会计师、工程师。曾任吉林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发电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孔德奇先生,1975 年出生,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内蒙古大板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赤峰热电厂生产副厂长;通辽盛发热电有限责任
公司经营副总经理;中电投东北节能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家电投集团电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站燃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科技信息部副主任、主任;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本溪热电分公司总
经理、党委副书记(本电依兰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
司副总经理。
叶绍义,男,1972 年 3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学位,
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副主任;吉林电力股份
有限公司浑江发电公司副总经理、吉林热电检修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白山分公司
负责人;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发电公司党委副书记兼副总经理、党委书
记兼副总经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科技与创新部主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
公司科技创新中心主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科技与创新总监(首席专家)、
吉电智慧能源(长春)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陈喜庆,男,1974 年 2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硕士学位,
高级工程师。历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四平第一热电公司副总经理、副总经
理(主持工作)、总经理;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四平热电公司总经理;吉林电
力股份有限公司长春热电分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长春吉电热力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
刘爽先生,1969 年出生,本科学历,经济师。已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历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吉林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科技分公司党委副书记(主持工作)兼副总经理、党委书记兼副总经理;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专职董监事办公室)资本业务总监、资本
运营部(专职董监事办公室)主任、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专职
董监事办公室)主任。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谢晶先生,1981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核
工业无损检测中心助理会计师;国核电站运行服务技术有限公司助理会计师、
团委副书记、计划财务部主任助理、计划财务部副主任、计划财务部主任、财
务部主任、财务运营总监。现任公司总会计师。
发行人高管人员设置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相关要求。
其余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请参见“公司董事简历”。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三)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法违规情况
公司高管人员设置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同
时,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在公司领取薪酬,并不在政府部门兼
任职务或领取薪酬,符合《公务员法》第四十二条“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
兼职,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的相关规定及中组部《关于
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第三条“按规定经批
准在企业兼职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领取薪酬、奖金、津贴等报酬,不
得获取股权和其他额外利益”的相关规定。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涉
嫌重大违法违纪的情况。
七、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一)所在行业情况
“十三五”期间电力行业经历了以电价改革、电网独立、放开市场等内容为
核心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并在增量配网改革试点项目、电力市场化交易、
输配电价重新核定和电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等方面均有实质性推动。在具体的
业务层面,市场化交易电量的规模逐步扩大,市场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
比重持续提升,除医院、军事等部分特殊行业的用电外,用户的准入门槛进一
步降低,并开始探索以市场化交易方式来拉大峰谷价差;增量配网方面,改革
的重点将从扩大改革试点区域转向推动既有试点项目进入实质性建设运营阶段,
并为水电和火电上市公司提供新的发展机遇。
“十三五”期间以风电和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在度电补贴不断下调的情况下,
装机规模和发电量整体上均呈现出稳步向好的趋势,虽然也经历了 2018 年的
“530”政策,但是随着度电补贴的取消和平价上网周期的到来,以及非化石能源
在一次能源消费占比目标的提前完成,电力清洁化的趋势进一步加快,以风电
和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已开启类似于 2002 年电力体制改革以来水电和火电的大
规模建设周期,平价风电和光伏装机时代已来临。
全力保障能源安全,致力构建节能低碳、多能互补、融合的新发展格局,能源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产业进入清洁、低碳的快速发展阶段,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年内,国务院
相继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
《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在保障能源安全前提下大力实施可再生能
源替代,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新能源成为实现“双碳”目
标至关重要环节,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成为推进重点,大基地、
规模化项目与分布式、户用项目共同发展,形成以“新能源+”为核心的能源新业
态。同时,能源多元化趋势明显,各种能源形式均得到快速发展,综合智慧能
源、氢能、抽水蓄能、储能充换电等技术类型深度融合,开发模式持续创新,
应用场景广泛拓展,能源“去碳化、去中心化、数字化”发展趋势逐步显现。国
内电力、石油、煤炭类能源企业积极践行绿色低碳发展,实现“十四五”能源工
作良好开局,我国能源产业正朝着清洁化、低碳化方向稳步发展。
(1)全社会用电情况
三、四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 5.0%、0.8%、6.0%和 2.5%,第二、
四季度电力消费增速回落。第一产业用电量 1146 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0.4%,
其中,农业、渔业、畜牧业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 6.3%、12.6%、16.3%。乡村振
兴战略全面推进以及近年来乡村用电条件明显改善、电气化水平持续提升,拉
动第一产业用电量保持快速增长。第二产业用电量 5.70 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量 1.34 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 13.8%。全国共有 27 个省份用电量正增长,中部
地区用电量增速领先。
(2)电力供给情况
我国长期以火电和水电为主,风电、核电和光伏等新能源发电为辅。截至
投资、发电装机增速及结构变化等情况看,电力行业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显著。
截至 2022 年底,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电量 8.39 万亿千瓦时、同比增
长 2.2%,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火电、水电、核电发电量同比分别增长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总发电量的比重为 58.4%,同比降低 1.7 个百分点,煤电仍是当前我国电力供应
的最主要电源。在来水明显偏枯的三季度,全口径煤电发电量同比增长 9.2%,
较好地弥补了水电出力的下降,充分发挥了煤电兜底保供作用。
“十三五”期间,我国开始了新一轮的电力体制改革,也是在这一时期内,
煤价因为前期的严重产能过剩,开始进入供给侧的深度调整。2016 年 2 月 5 日,
国务院发布《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2016 年 3 月
明确了“276 个工作日”的限产政策。2016 年 3 月 22 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16
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要求 2016 年淘汰落后产能 6000 万吨。2016 年 7 月 8 日,
国家发改委领导在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上
指出 2016 年要完成煤炭产能退出 2.5 亿吨。2016 年,煤炭最终实现 33.64 亿吨,
为近十年来最低产量。
随着煤炭行业深度化解产能过剩,煤价也在 2016 年上半年止住下跌趋势,
下半年开始了止跌回升。2017 年后至今,煤价一直在 600 元/吨上下维持震荡。
反弹走势;下半年需求持续强劲回升,目前已进入煤炭需求旺季。
由于电煤成本占火企业总成本的 60-65%左右,因此火电企业的盈利情况受
煤价影响较大。受煤炭价格持续上涨影响,2021 年火电板块毛利率和净利润大
幅下跌。由于宏观经济影响 2020 年火电板块营业收入,出现负向增长,2021
年全国各地稳步有序复工复产,社会用电需求大幅提升,火电板块营收恢复增
长态势,增速达到 26.1%。然而由于 2021 年燃煤价格暴涨,成本高企,导致火
电板块毛利率和净利润出现大幅下跌,亏损严重,2021 年板块毛利率下跌超 16
百分点,板块归母净利润下降严重。
虽然国家大力提倡发展清洁能源,增加新能源装机与消纳,但是火电仍是
我国电力的主要来源,在供给端具有其特殊价值。2022 年 3 月,国家发改委发
布《“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规划》,明确了能源安全稳定供应以及绿色低碳转型
的目标,指出要统筹电力保供和减污降碳,根据发展需要合理建设先进煤电,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加快推进煤电由主体性电源向提供可靠容量、调峰调频等辅助服务的基础保障
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转型。4 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2 年能源工作指导意
见》再次强调,要科学规划建设先进煤电机组,按需安排一定规模保障电力供
应安全的支撑性电源和促进新能源消纳的调节性电源,保持装机合理余;同时
推动落实煤电企业电价、税收、贷款等支持政策,鼓励煤电企业向“发电综合能
源服务型企业和多能互补企业转型。近期,国家严控电煤价格,增加火电企业
资金支持,拨付可再生能源补贴,支持政策不断。短期来看,在煤价强监管及
一系列保供政策支持下,火电企业有望迎来业绩反转。同时,火电行业企业清
洁能源转型进度加速,新能源装机及收入在头部企业已逐渐“崭露头角”,长期
来看,火电企业有望实现由火电运营商到综合能源供应商的转型。
同比增长 2.7%。2022 年,全国 6,000 千瓦及以上电厂火电设备利用小时 4,379
小时,较上年减少 69 小时。
从近十年的新增装机情况来看,火电新增装机呈现出“W”型走势,但“十三
五”期间规模持续缩小。水电自 2013 年达到高点后,新增装机规模持续缩小。
“到 2030 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 2005 年下降 65%以上,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 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比 2005 年增加
在“十四五”期间将迎来高速增长。
截至 2022 年底,水电装机容量 4.1 亿千瓦,增长 5.8%;其中,常规水电
亿千瓦,增长 11.2%;其中,陆上风电 3.35 亿千瓦,海上风电 3,046 万千瓦。
太阳能发电装机 3.93 亿千瓦,增 28.1%;其中,集中式光伏发电 2.34 亿千瓦,
分布式光伏发电 1.58 亿千瓦,光热发电 55 万千瓦。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装
机容量 12.7 亿千瓦,增长 13.8%,占总装机容量比重为 49.6%,比上年提高 2.6
个百分点,比重创历史新高。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电力行业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基础性行业,其发展受到经济社会多方面影
响。总体来看,以下三方面因素共同构成了今后较长一段时期内电力行业演化
发展的核心驱动力。
一是产业结构升级。全社会用电量由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和城
乡居民生活用电四部分构成。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加速;第二产业转型升级持
续推进,新老基建发力,高耗能行业发展处于峰值平台期,高技术和装备制造
业保持较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不断壮大;城乡居民家用电器逐渐增多,共同支
撑用电量稳步增长。
二是应对气候变化。我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不断加快温室气体减排步伐。
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
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明确了我国减排最新
目标。电力行业温室气体排放量巨大,且较其他行业而言减排相对容易,因而
日益成为减排“排头兵”,驱动风电、光伏发电、水电、核电等非化石能源发电
装机容量快速增长。
三是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自 2015 年 3 月《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
若干意见(中发【2015】9 号)》印发以来,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加速推进,目前
已进入攻坚期。随着市场化水平的不断提升,不同电源之间,电源、电网和用
户之间关系将得以重塑,逐步还原电力的商品属性,电力行业利益格局将迎来
深刻调整。
(1)用电量保持中高速增长
能源绿色转型加速电气化水平提升。从电量自身角度来看,考虑第三产业
和城乡居民用电量占比提升且自身用电量增速较快,第二产业中,老基建支撑
高耗能行业处于峰值平台期,5G 基站、数据中心、充电桩等新基建带动装备制
造业用电量快速增长,我国全社会用电量有望保持中高速增长。从电力需求弹
性来看,第三产业电力需求弹性超过 1,且基本稳定;第二产业电力需求弹性
波动较大,但剔除 2015 年高耗能行业去产能和 2018 年高温、严寒天气明显增
长等特殊影响,近年来也保持相对稳定;我国经济增长具有较强韧性,因而我
国全社会用电量增速不会失速,大概率将保持在中高速增长区间,缓慢下行。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综合考虑国内外经济形势、电能替代等带动电气化水平稳步提升、上年基
数前后变化等因素,并结合多种方法对全社会用电量的预测,以及电力供需形
势分析预测专家的预判,预计 2023 年全年全社会用电量 9.15 万亿千瓦时-9.25
万亿千瓦时,增长 6%左右。
“十四五”我国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形成以国内大循
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发展质量进一步提高。预
计“十四五”GDP 年均增速为 5.0%-5.5%。综合考虑国际政治经济形势、产业结
构调整及电气化水平提升等因素,预计 2025 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 9.0-9.5 万
亿千瓦时,“十四五”年均增长 4.0%-5.0%。
(2)电能替代潜力有所下降,但新型基础设施用电量将保持较快增长,对
用电量增速仍有较强拉动作用
电能替代主要集中于工业、交通、居民生活等领域,随着电能替代更深入
推进,项目经济性逐步减弱抑制替代电量增长,但考虑我国还有较大规模燃煤
自备电厂,电动汽车充换电、港口岸电方兴未艾,经测算,预计“十四五”期间
每年电能替代电量仍可达到 1000 亿千瓦时。根据前瞻产业研究院等机构预测,
未来五年 5G 基站将新增 380 万座,按平均业务负荷 50%计算,单站功率约为
(3)销售电价基本稳定,上网电价补贴逐步消退
销售电价方面,2018-2020 年已连续三年降电价,2018、2019 年降低一般
工商业电价 10%,2020 年降低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电价 5%;考虑国际关系影
响,我国经济将处于恢复期和调整期,电力行业让利实体经济的定位难以变化,
销售电压不具有上行空间,将保持稳定或略有下降。上网电价方面,2021 年和
新机制,在确定的补贴资金预算总额下,将上网电价作为重要竞争条件,优先
支持电价退坡力度大的项目,以加速补贴退坡。新能源发电逐渐进入无补贴时
代。
(4)电源结构加快调整,新能源发电提速
我国政府关于温室气体减排最新承诺将提升我国减排速度,能源行业,特
别是电力行业,是当前技术条件下减排最容易的领域,因而势必将成为减排“排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头兵”。电源结构将加速调整,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装机增速将有较明显提升。
碳排放约束影响能源消费结构,碳达峰时间提前提升“十四五”非化石能源
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目标。2020 年 9 月,我国更新碳排放承诺,“二氧化碳排放
力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相比 2015 年我
国政府在巴黎气候大会上的承诺,存在两点变化:一是二氧化碳排放达峰时间
从“2030 年左右”提前至“2030 年前”;二是首次提出了实现碳中和的时间。根据
清华大学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测算,当前我国能源消费产生的 CO2 排
放占总排放的比重近 90%。为了加速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必然需要加大非化石
能源利用,提升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
(5)煤电增长进一步趋缓,装机总量将于 2030 年前达峰
碳减排有力约束煤电装机增长,煤电装机将于 2030 年前达峰,峰值装机约
为 13-13.5 亿千瓦。考虑新能源发电+储能对煤电的替代性,若二者成本加快下
降,煤电峰值装机将进一步下降。
《能源生产与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提出,2030 年能源消费总量控
制在 60 亿吨标准煤以内,基本保持稳定;能源结构调整取得明显进展,煤炭消
费比重进一步降低,清洁能源成为能源增量主体,2020、2030 年非化石能源占
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分别达到 15%、20%。国家发改委《关于 2019 年国民经济
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 2020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显示,
目标。根据清华大学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中国低碳发展战略与转型
路径研究》,考虑我国能源和经济体系发展惯性,预计当前至 2030 年,我国将
进入政策强化情景,2030 年之后进一步加速向 2℃和 1.5℃情景过渡。其中
据中央 2017 年发布的《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要求,到 2030
年,能源消费总量要控制在 60 亿吨标准煤以内。结合中石油、国家电网、清华
大学等主要研究机构测算结果,预计伴随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对能源消费总
量和强度“双控”愈发严格,2025 年我国能源消费总量大致会落于 54-58 亿吨标
准煤区间,2019-2025 年年均增速 1.8%-3.0%。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二)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发行人是国家电投控股的上市公司,以清洁能源供应为核心主业,在全国
范围内积极拓展新能源业务;发行人也是吉林省唯一一家电力上市企业,是吉
林省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所需电力及热力供应的重要企业之一。发行人以新能
源、综合智慧能源、氢能、先进储能及火电、供热、生物质能、电站服务为主
营业务,截至 2022 年末,发行人发电总装机容量 1,236.42 万千瓦,其中:新能
源装机 906.42 万千瓦,占总装机比重 73.31%,发展项目已遍及 30 个省市自治
区,形成东北、西北、华东、华中、华北 5 个区域新能源基地;火电装机 330
万千瓦,占比 26.69%,发电及热力业务遍及长春、吉林、四平、白城,均为所
在城市主要热源;综合智慧能源、氢能、储能业务快速拓展,成功开发大安风
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目、密山清洁供暖示范项目、浙江“百兆瓦时”用
户侧铅碳储能项目等一批三新产业项目,初步实现公司在新兴能源领域的布局
和产业链延伸。上市 20 年来,发行人紧跟国家能源产业政策,从上市之初以火
电为主的能源企业,逐步发展成为新能源、综合智慧能源、氢能、储能等多种
清洁能源业务并行的综合能源服务商。凭借近年来的良好业绩,发行人连续 5
年蝉联全球新能源五百强,2023 年名列第 222 名。
(三)发行人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及竞争优势
发行人以发电、供热为核心主业,大力发展风电、光伏等新能源,优化发
展清洁煤电,积极拓展供热市场,并积极开发综合智慧能源、氢能、储能等新
业态,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随着新能源、清洁能源和能源新业态的大力
推进,公司产业结构与电源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发行人确立“先进能源技术开发商、清洁低碳能源供应商、能源生态系统集
成商”的三商定位,持续“大力发展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综合智慧能源、创新发
展氢能产业集群、全面拓展先进储能业务”四条发展主线,以绿色、清洁、低碳
为核心理念,主动适应环境变化和市场竞争,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推进公司
“二次转型”。
(1)产业优势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截止 2022 年末,发行人新能源装机 906.42 万千瓦,占总装机比重 73.31%,
新能源装机占比持续提高,进一步提升发行人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火
电装机 330 万千瓦,均为热电联产机组,通过控制成本、加强电力营销、开拓
供热市场,充分发挥火电板块基础作用。推进分布式能源、生物质能、氢能、
储能等各类项目高效开发,实现公司在清洁供暖、绿色交通、新能源制氢、储
能等多个领域协同发展,有效提高了发行人抗风险能力和盈利水平。
(2)布局优势
在全国范围,发行人已建立五个新能源平台公司(装机规模均超过百万千
瓦)和三个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在区域内形成了较强的生产运营和项目开发
能力。全国化发展优势明显,具有较强的跨区域发展和集约化管理能力,全国
化发展优势明显。发行人在全国积极布局清洁能源产业,高效开发白城绿电基
地、大安绿氢基地、山东潍坊多能互补基地等规模化清洁能源基地项目,加快
推进汪清抽水蓄能项目、风光火储一体化项目;同时持续深化与地方政府、企
业合作,对能源保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乡村振兴及双碳目标实现提供有力
支撑。
(3)科技创新优势
发行人始终把创新作为发展的有力支撑,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
动转变。发行人与高校及科研院所取得可再生能源制氢、储氢、直流微电网、
生物质颗粒等一系列重要科技成果,同时以新能源制氢为发展方向,聚焦“制、
储、运、用、研”各个环节,依托吉林省“两大基地、一条走廊”整体规划,布局
“绿电、绿氢+”,构建多样化的绿氢载体新生态,助力吉林省能源转型和产业深
度脱碳。
(4)品牌优势
发行人严格落实国家和各级政府要求,履行央企责任,坚持绿色低碳发展,
致力于提供绿色能源供应,为所在区域发展清洁能源、优化能源产业结构贡献
力量。发行人上市二十年来,通过创新发展,资产质量和装机规模显著提高,
综合实力和产业结构持续优化,与政府、企业、科研院所的开放合作不断深入,
发行人经营发展方向和诚信互利的合作理念,得到行业内和资本市场的充分认
可。2023 年,发行人保持 AAA 级主体信用评价,在“2023 全球新能源企业 500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强”排名中,发行人作为央企所属上市公司蝉联榜单,位列 222 位,处于能源类
上市公司领先地位。
(四)主营业务情况概述
发行人是吉林省唯一一家电力上市企业,是吉林省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所
需电力及热力供应的重要企业之一,截至 2022 年末发行人发电总装机容量
展项目已遍及 30 个省市自治区,形成东北、西北、华东、华中、华北 5 个区域
新能源基地;火电装机 330 万千瓦,占比 26.69%,均为热电联产机组,发电及
热力业务遍及长春、吉林、四平、白城,均为所在城市主要热源;综合智慧能
源、氢能、储能业务快速拓展,成功开发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项
目、密山清洁供暖示范项目、浙江“百兆瓦时”用户侧铅碳储能项目等一批三新
产业项目,初步实现公司在新兴能源领域的布局和产业链延伸。上市 20 年来,
吉电股份紧跟国家能源产业政策,从上市之初以火电为主的能源企业,逐步发
展成为新能源、综合智慧能源、氢能、储能等多种清洁能源业务并行的综合能
源服务商。
(五)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及利润分析
表: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亿元、%
业务板块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力 61.00 79.90 114.11 76.30 95.83 72.72 78.98 78.51
热力 5.71 7.48 11.31 7.57 13.17 10.00 11.38 11.31
其他 9.64 12.62 24.13 16.13 22.78 17.28 10.24 10.18
营业收入合计 76.34 100.00 149.55 100.00 131.78 100.00 100.60 100.00
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电力销售是最主要的营业收入来源。近三年及一期,
发行人分别实现电力销售收入 78.99 亿元、95.83 亿元、114.11 亿元及 61.00 亿
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78.51%、72.72%、76.30%和 79.90%,随着新能源
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电力销售收入逐年增长。
表: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的营业成本构成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单位:亿元、%
业务板块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电力 36.59 68.12 73.58 64.67 64.84 62.51 53.07 68.29
热力 7.71 14.36 16.78 14.75 18.19 17.54 14.39 18.52
其他 9.41 17.52 23.42 20.58 20.69 19.95 10.25 13.19
营业成本合计 53.71 100.00 113.78 100.00 103.72 100.00 77.70 100.00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电力板块营业成本分别为 53.07 亿元、64.84 亿元、
及一期,热力板块营业成本分别为 14.39 亿元、18.19 亿元、16.78 亿元和 7.71
亿元,呈波动上升态势,这是由于近年来煤炭价格逐年上涨,导致发行人供热
燃料成本上涨,但在总成本中所占比重较小。
表: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毛利率构成
单位:亿元、%
业务板块
毛利润 毛利率 毛利润 毛利率 毛利润 毛利率 毛利润 毛利率
电力 24.41 40.02 40.53 35.52 30.99 32.34 25.92 32.81
热力 -2.00 -35.09 -5.47 -48.34 -5.02 -38.11 -3.01 -26.46
其他 0.23 2.35 0.71 2.94 2.09 9.17 -0.01 -0.10
合计 22.64 29.65 35.77 23.92 28.06 21.29 22.90 22.76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主营业务的综合毛利率分别为 22.76%、21.29%、
于 2022 年吉林省社会用电量增长带来发行人售电量增加,同时发行人前期开发
新能源项目并网发电,新能源项目营业成本较低。
报告期内,发行人电力业务在煤炭价格持续走高的状态下仍能够保持较高
的毛利率水平,主要受益于发行人新能源电力板块较高的盈利能力。发行人已
逐渐转型为以风电和光电为主的新能源电力企业,主营业务成本受煤炭价格影
响随之降低,盈利能力较为稳定。
毛利润方面,电力销售业务仍为占比最高的板块,近三年及一期电力板块
毛利润占比分别为 113.19%、110.44%、113.31%及 107.82%。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六)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情况
(1)电力业务概况
发行人以清洁能源供应为核心主业,在全国范围内积极拓展新能源业务,
主营业务包括火力发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以及供热等;发行人总部位于吉
林省,也是吉林省主要发电企业之一,售电量占全省总售电量 15%左右。公司
电力生产按照国家电网公司统调的月度上网电量计划组织生产发电,电力销售
以计划分配电量为主,由国家电网公司统购统销。电力业务是公司的主营业务,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电力业务收入分别为 78.98 亿元、95.83 亿元、114.11 亿
元及 61.00 亿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 78.51%、72.72%、76.30%和 79.90%,
占比比较稳定。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电力业务毛利润分别为 25.92 亿元、
的毛利贡献度大于 100%。
截至 2022 年末,该公司拥有火电装机 330.00 万千瓦、风电装机 326.82 万
千瓦、光伏发电装机 579.6 万千瓦,发电总装机规模为 1,236.42 万千瓦。除此
之外,目前发行人尚有多个新能源发电项目处于在建阶段,未来发行人装机容
量将进一步提升。同时,发行人的电源结构将有所优化,新能源发电所占比重
将不断上升。
表:近三年发行人发电技术经济指标情况
指标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并网装机容量(万千瓦) 1,236.42 1044.57 912.96
其中:火电(万千瓦) 330.00 330.00 330.00
风电(万千瓦) 326.82 284.68 252.05
光伏(万千瓦) 579.60 429.89 330.91
发电量(亿千瓦时) 277.05 243.24 209.93
其中:火电(亿千瓦时) 126.05 135.35 136.41
风电(亿千瓦时) 67.13 56.12 41.05
光伏(亿千瓦时) 83.87 51.77 32.47
上网电量(亿千瓦时) 259.58 226.61 194.33
其中:火电(亿千瓦时) 110.45 120.40 121.99
风电(亿千瓦时) 66.06 55.11 40.27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指标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光伏(亿千瓦时) 83.07 51.10 32.07
平均机组利用小时数(小时) 2,285.55 2,442.74 2,794
其中:火电(小时) 3,819.59 4,101.00 4,134.00
风电(小时) 2,075.33 2,314.00 2,140.00
光伏(小时) 1,501.19 1,223.00 1,415.00
平均上网电价(元/千千瓦时) 439.59 422.88 406.43
其中:火电(元/千千瓦时) 426.47 354.61 328.25
风电(元/千千瓦时) 452.41 467.92 459.52
光伏(元/千千瓦时) 446.84 535.17 636.64
发电厂用电率(%) 3.53 4.10 4.88
其中:火电(%) 6.87 6.76 7.13
风电(%) 0.87 0.82 0.73
光伏(%) 0.65 0.71 0.66
供电标准煤耗(克/千瓦时) 285.95 287.47 291.61
标煤采购单价(含税)(元/吨) 815.82 798.15 645.71
表:发行人主要火电机组装机容量及上网电量情况
平均供 上网电量(亿千瓦时)
总装机容
持股 电煤耗 是否热
电厂或项目 量(万千 机组构成
比例 (克/千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电联产
瓦)
瓦时)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白
城发电公司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松
花江第一热电分公司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四
平第一热电公司
吉林松花江热电有限公司 38 100% /2*4 241.69 9.40 12.60 12.95 是
/1*5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长
春热电分公司
合计 310 - - - 105.27 115.61 116.08 -
注:部分装机规模较小的电厂未统计在内
近一年末,发行人火电机组装机总量共 330 万千瓦,供电标准煤耗 285.95
克/千瓦时。30 万千瓦以下的煤电机组均为热电联产机组,均处于正常投产状态,
受东北特殊气候因素影响,发行人的火电机组均承担民生重大责任,且符合国
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目前无关停计划,不存在小火电关停的风险,不存在应
关未关的情况,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偿债无重大影响。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表:发行人主要风电机组装机容量及上网电量情况
总装机容量 上网电量(亿千瓦时)
电厂或项目 持股比例
(万千瓦)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吉林中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19.80 100.00% 3.96 4.72 4.87
蒙东协合镇赉第一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4.95 100.00% 1.00 1.05 1.04
蒙东协合镇赉第二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4.95 100.00% 1.06 1.15 1.08
吉林里程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4.95 51.00% 0.90 0.88 0.95
吉林泰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4.95 51.00% 0.96 1.01 0.92
甘肃瓜州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20.10 51.00% 2.84 3.14 3.00
吉电(滁州)章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9.35 100.00% 1.49 1.53 1.25
江西中电投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64.05 51.00% 14.22 6.22 6.79
合计 133.10 - 26.43 19.70 19.90
注:部分装机规模较小的电厂未统计在内;甘肃瓜州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
股比例 51.45%,表决权比例为 49%。发行人直接持股比例 46%,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吉林吉
电协合新能源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5%,发行人对甘肃瓜州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表决权比
例为 51%,故纳入合并报表。
表:发行人主要光伏发电机组装机容量及上网电量情况
总装机容量 上网电量(亿千瓦时)
电厂或项目 持股比例
(万千瓦)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张北能环新能源有限公司 20.00 51.00% 3.51 2.71 3.41
仁化县金泽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14.50 100.00% 1.66 1.79 1.67
陕西定边清洁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19.50 71.73% 1.90 1.78 2.08
合计 54.00 - 7.07 6.28 7.16
注:部分装机规模较小的电厂未统计在内
受益于新机组投产及区域供需格局改善,发行人火电、风电、光伏机组利
用小时数全面增长。其中,火电机组利用小时数 2021 年较 2020 年基本持平、
气影响,其机组利用小时数较传统的火电机组尚有一定差距,但随着火电产能
过剩及国家对新能源发电的政策倾斜,未来新能源发电设备的利用小时数将进
一步提高。为应对电力行业发展现状,发行人在建项目中几乎全为新能源发电
项目。
表:发行人近三年机组平均利用小时情况
单位:小时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电源种类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火电 3,819 4,101 4,134
风电 2,075 2,314 2,140
光伏 1,501 1,223 1,415
平均值 2,465 2,546 2,563
资料来源:吉电股份
表: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电力各板块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主要产品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和业务)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火电 246,732 40.45% 471,040 41.28% 426,949 44.55% 400,452 50.70%
营业 风电 163,461 26.80% 298,847 26.19% 257,862 26.91% 185,214 23.45%
收入 光伏 199,789 32.75% 371,181 32.53% 273,452 28.54% 204,157 25.85%
合计 609,982 100.00% 1,141,069 100.00% 958,263 100.00% 789,823 100.00%
火电 186,426 50.96% 400,338 54.41% 380,798 58.74% 353,159 66.55%
营业 风电 74,437 20.35% 141,130 19.18% 121,589 18.75% 85,952 16.20%
成本 光伏 104,990 28.70% 194,282 26.41% 145,963 22.51% 91,539 17.25%
合计 365,853 100.00% 735,750 100.00% 648,351 100.00% 530,650 100.00%
火电 60,306 24.70% 70,703 17.44% 46,151 14.89% 47,293 18.25%
风电 89,024 36.47% 157,716 38.91% 136,273 43.97% 99,262 38.30%
毛利润
光伏 94,799 38.83% 176,899 43.64% 127,488 41.14% 112,618 43.45%
合计 244,129 100.00% 405,318 100.00% 309,912 100.00% 259,173 100.00%
火电 24.44% 15.01% 10.81% 11.81%
风电 54.46% 52.77% 52.85% 53.59%
毛利率
光伏 47.45% 47.66% 46.62% 55.16%
合计 40.02% 35.52% 32.34% 32.81%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电力业务收入分别为 78.98 亿元、95.83 亿元、
亿元,是电力板块收入的主要来源。2020-2022 年度发行人火电板块营业收入持
续增长,主要是由于近三年发行人发电量稳步增长所致。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风电收入分别为 18.52 亿元、25.79 亿元、29.88 亿元
及 16.35 亿元,毛利润分别为 9.93 亿元、13.63 亿元、15.77 亿元和 8.90 亿元,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随着发行人向清洁能源转型,投资扩建的风电项目较多,风电业务收入整体处
于增长状态。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光伏业务占比逐年上升。发行人光伏板块营业收入
分别为 20.42 亿元、27.35 亿元、37.12 亿元和 19.98 亿元,毛利润分别为 11.26
亿元、12.75 亿元、17.69 亿元和 9.48 亿元,毛利率分别为 55.16%、46.62%、
个光伏项目逐渐进入运行状态,发行人光伏板块未来收入将持续增长。
(2)工艺流程
①火电工艺流程
火力发电主要生产工艺流程:煤炭通过输煤设备进行除铁、除大块异物、
初步破碎后送至原煤斗,磨煤机将原煤磨成煤粉,通过风机产生的风力将煤粉
送至锅炉燃烧,将水变成高参数蒸汽,驱动汽轮机产生旋转机械能,并通过电
磁原理驱动发电机转换成电能,通过变压器升压后送至电网,向用户提供电力。
生产工艺的主要原理是将燃煤的化学能转换为机械能,机械能再转化为电能。
表:火电工艺流程图
输煤皮带
过热蒸汽
汽包
过热器
下
降
水
管
冷
省煤器
壁
排粉机
空气
预热器
喷
燃 除
器
尘
联箱 器
空气 引风机
送风机
渣斗
冲灰沟
给水
②风电工艺流程
风力发电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具备条件的风能推动叶片转动,增速后(直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驱机型无该环节)带动发电机转动发电,经变频器恒频处理,经升压变压器升
压后,经集电线送到变电站变压器低压侧母线,升高到一定电压后送至电网。
表:风力发电的工艺流程示意图
③光伏工艺流程
光伏发电主要生产工艺流程:一定数量的电池组件组成光伏发电电池方阵,
每个方阵接收光能产生直流低电压,经汇流箱、低压配电柜后,由逆变器转变
成符合上网条件的交流电压,再经升压变压器升压后,经集电线送到变电站变
压器低压侧母线,升高到一定电压后送至电网。
表:光伏发电的工艺流程示意图
(3)供应商情况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煤炭采购来源以内蒙褐煤为主、以省内地方煤为辅、
以省外优质煤为补充。近年,发行人购煤结算周期为:当月进煤,次月采用现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金的方式进行结算。发行人近三年煤炭采购情况如下:
表:2020 年煤炭采购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采购金额 采购总额占 是否关联交
序号 供应商
(万元) 比 易
表:2021 年煤炭采购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采购金额 采购总额占 是否关联交
序号 供应商
(万元) 比 易
表:2022 年煤炭采购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采购金额 采购总额占 是否关联交
序号 供应商
(万元) 比 易
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
司露天矿
最近一年末,除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内蒙古霍林河露天
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露天矿为发行
人的关联方外,发行人与其他前五大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未持有其他前十大供应
商的权益。
(4)销售情况
发行人主要从事发电业务,确立了“北稳西征南扩”的新能源发展战略,以
调整公司的产业结构,提升清洁能源比重。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发行人 2022 年度电力收入同比增加 19.08%,其中火电收入同比增加 10.33%,
风电收入同比增加 15.89%,光伏发电同比增加 35.74%。
发行人主要产销区域为东北、华东、西北、华北等地。近三年,发行人在
东北地区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 69.25%、67.15%和 63.30%,是公司最主要的电
力产品产销地。
表:近三年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销区域情况
单位:万元
区域/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东北
收入 946,668.88 884,892.86 625,734.94
成本 863,181.14 831,238.69 548,980.20
毛利 83,487.74 53,654.18 76,754.74
毛利率(%) 8.82 6.06 12.27
业务收入比例(%) 63.30 67.15 69.25
华东
收入 288,886.71 237,123.35 122,574.81
成本 143,224.01 107,799.41 55,634.15
毛利 145,662.69 129,323.95 66,940.66
毛利率(%) 50.42 54.54 54.61
业务收入比例(%) 19.32 17.99 13.56
西北
收入 125,042.57 96,939.58 70,001.87
成本 68,035.21 49,774.32 36,899.21
毛利 57,007.36 47,165.25 33,102.66
毛利率(%) 45.59 48.65 47.29
业务收入比例(%) 8.36 7.36 7.75
华北
收入 92,764.24 64,100.46 59,631.77
成本 45,036.54 33,238.49 22,939.32
毛利 47,727.70 30,861.97 36,692.45
毛利率(%) 51.45 48.15 61.53
业务收入比例(%) 6.20 4.86 6.6
西南
收入 18,764.27 15,260.24 18,145.24
成本 7,867.92 6,355.56 6,084.14
毛利 10,896.35 8,904.68 12,061.10
毛利率(%) 58.07 58.35 66.47
业务收入比例(%) 1.25 1.16 2.01
华中
收入 23,348.70 19,439.09 7,532.88
成本 10,412.80 8,764.36 4,021.54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区域/项目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毛利 12,935.90 10,674.73 3,511.34
毛利率(%) 55.40 54.91 46.61
业务收入比例(%) 1.56 1.48 0.83
为 8.82%、50.42%、45.59%、51.45%、58.07%、55.40%,近三年平均毛利率为
因为发行人所有火电机组均集中在东北区域,其他区域不含火电机组,均为风
电及光伏产业,导致东北地区毛利率持续下降且明显低于其他主要产销区域。
发行人将通过加强对标管理,优化煤源结构控制燃料成本,降低可控费用、争
取一次性补贴收益等措施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水平,改善毛利率。
发行人的下游客户主要由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白山热电有限责任公
司、通化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
司组成,公司生产的电力产品全部销售给电网公司,基础电价部分每月根据实
际上网电量的多少,以国家批复的电价采用现金的形式进行结算,电力产品价
格受国家控制,公司没有定价权力。补贴电价部分,因地区、项目不同而异,
新能源项目售电单价分为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即所谓脱硫环保电价)+
国补(高出脱硫环保电价的,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目前吉林省
省含税标杆电价 464.25 元/千千瓦时,其余为国家财政补贴。近三年,发行人
风电售电平均单价分别为 459.52 元/千千瓦时、467.92 元/千千瓦时、452.41
元/千千瓦时,光伏售电平均单价分别为 636.64 元/千千瓦时、535.17 元/千
千瓦时、446.84 元/千千瓦时,远高于当地煤电标杆电价,可见新能源项目的
盈利性。
表:2022 年末售电量情况(按电源种类)
售电量(亿千瓦时)
电源种类
火电 110.45 120.40 -8.26%
风电 66.06 55.11 19.87%
光伏 83.07 51.10 62.56%
合计 259.58 226.60 14.55%
表:2020 年公司主要电力客户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销售额(万元) 占比 与公司关系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序号 单位名称 销售额(万元) 占比 与公司关系
合 计 720,298.95 71.61%
表:2021 年公司主要电力客户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销售额(万元) 占比 与公司关系
合 计 860,803.04 65.32%
表:2022 年发行人主要电力客户情况
序号 单位名称 销售额(万元) 占比 与公司关系
合计 975,156.59 65.21%
(5)电源分布情况
发行人风电主要分布在吉林省、江西省、甘肃省、河南省和青海省等地区,
近一年末,发行人风电业务运营情况如下:
表:截至 2022 年末发行人风电业务运营情况
指标 2022 年度
期末可控装机总容量(万千瓦) 326.82
发电量(亿千瓦时) 67.13
上网电量(亿千瓦时) 66.06
平均上网电价
(不含税,元/千千瓦时)
平均利用小时数(小时) 2,075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1)热力业务概况
发行人供热业务的生产主要由下属热电联产的电厂企业负责,客户主要为
居民(采暖)和工业企业(工业蒸汽)。公司主要向吉林市、四平市等吉林省内
城市供热,近三年,发行人销售热量分别为 3,261 万吉焦、3,496 万吉焦、2,977
万吉焦,2022 年度热量销量有所下降。
(2)工艺流程
采暖系统是利用集中热源,通过供热管网等设施向热能用户供应生产或生
活用热能的供热方式。热电联产是城市集中供热最有效的方式。
采暖主要生产工艺流程:汽轮机的抽汽(或排汽)首先进入电厂加热器,
热水通过供热管网送入供热计量间,然后送入一次供热管网,中途进入中继泵
站再加压提速,分流送入各换热站,换热后回水通过中继泵站,返回电厂加热
器再热;各换热站通过加热加压,将热水通过二次供热管网送入用户,散热后
的回水返回换热站进行再次换热,循环往复。
图:采暖的工艺流程示意图
热电厂 供热一次管网 供热二次管网
加压 加热
换热站 采暖用户
加压
供水90℃
中继 分流
汽轮机 计量间 换热站 采暖用户
泵站
回水40℃
换热站 采暖用户
P-1 P-2
工业蒸汽主要生产工艺流程:煤粉在锅炉内燃烧,高温将炉内的水加热,
产生额定参数的蒸汽通过蒸汽管道进入汽轮机,蒸汽在汽轮机作功发电并入电
网,汽轮机的排汽(或中间级抽汽)经减温减压器供工业热用户,汽轮机的排
汽还可以通过加热器生产热水供采暖热用户。锅炉补水通过除氧器经给水泵供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给锅炉,使锅炉保持一定水位。
图:工业蒸汽的工艺流程示意图
截至 2022 年末,发行人发电总装机容量 1,243.42 万千瓦,其中:火电装机
容量为 330.00 万千瓦,全部为热电联产机组,有利于“以热促电”作用的发挥,
提高机组设备利用率,因此公司热力板块供应商与电力板块相同。
下降。
近三年及一期,发行人供热业务收入分别为 11.38 亿元、13.16 亿元、11.31
亿元及 5.71 亿元,呈波动趋势。热力板块在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中占比较低,
近年来,煤炭价格逐年上涨,导致发行人供热燃料成本上涨,但是由于政府限
制电力价格等原因,导致公司热力板块毛利率一直为负值。近三年及一期,热
力板块毛利率分别为-26.46%、-38.22%、-48.34%和-35.09%。
热力销售分为民用供热和工业供热销售。民用供热由发行人与热力公司及
用户按供热需求签订供热合同,工业供热由发行人与工业蒸汽用户签订供热合
同;依据供热合同组织生产供给;根据供热量与用户进行月度结算。
由于公司火电装机全部为热电联产机组,因此,公司热电板块拥有机组设
备情况与公司火电机组情况相同。
表:发行人近年来供热产能、产量、销量、产能利用率情况
单位:万吉焦
项目 产能 产量 销量 产能利用率 产销率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项目 产能 产量 销量 产能利用率 产销率
注:产能数取期末值,产量及销量数取期间发生额;
发行人热力业务均位于吉林省内,冬季向居民及工业用户提供采购供暖、
工业蒸汽,夏季仅向工业用户提供工业蒸汽,2020-2022 年度热力业务整体产能
利用率在 60-80%之间,符合行业特征。
发行人以清洁能源供应为核心主业,主营业务包括火力发电、风力发电、
光伏发电以及供热等。报告期内发行人遵守国家环保法规,承担环保责任,推
进科技创新,大力发展清洁能源项目,加大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力度,完善环保
监督和管理机制,达标排放。截至 2022 年末,发行人各火电企业全部取得排污
许可证,且火电发电机组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发行人近三年及一期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不存在其他因环保违法等原因
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发行人未发生对生产经营及本次注册发行造成不良
影响的环保违法违规事项。
安全生产工作是公司工作的重中之重,公司一贯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
责任为重点,以事故预防为主攻方向,加强安全检查力度,强化员工安全技能
培训,不断提升员工安全素质,以电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为抓手和契机,提
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公司设立了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专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以及环境保护
的相关工作。
部门职能定位为:是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是公司发电、供热、基本建
设、非电产业的安全生产监督、交通安全监督的归口管理部门。
部门职责为:负责组织提出公司年度安全目标建议,监督安全生产法律、
法规、标准以及国家有关安全生产部署要求的贯彻落实。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安
全生产监督体系和应急管理体系;牵头负责公司安健环体系建设工作,监督体
系执行和落实。指导、监督、检查所管单位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安全生产标准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化管理、安全文化建设等工作;负责公司安全检查工作的部署、检查、总结与
评比;负责监督所管单位的安全预评价、验收评价、现状评价工作;负责督办
重大及以上安全隐患的监控与治理,监督所管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
风险管理等工作;负责组织所管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与安全生产分管领导的安
全培训,监督、检查所管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公司综合应
急预案,指导相关专业部门编制专项应急预案,协调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监督
各专业部门、所管单位应急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所管单位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培
训演练等工作;负责组织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内部调查,提出事故调查报告及
处理建议;负责公司生产安全事故的统计、分析和对外信息发布。会同有关生
产管理部门提出所管单位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建议;负责监督公司环境保
护设施建设、运行和改造工程实施,组织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及处理;负责公
司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归口管理公司各项安全指标。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七)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过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性资产实质变更。
(八)报告期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过重大资产重组。
八、媒体质疑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可能对本期债券发行造成不利影响的媒体质疑事
项。
九、公司违法违规及受处罚情况
根据发行人确认,发行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会计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不
存在对发行人的偿债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行政处罚。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四节 发行人主要财务情况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披露的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
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
部令第 33 号发布、财政部令第 76 号修订)、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及其后颁布
和修订的 41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
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发行人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
某些金融工具和投资性房地产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持有
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按公允价值减去预计费用后的金额,以及符合持有待售条
件时的原账面价值,取两者孰低计价。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
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
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的
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编号为“天健审字(2023)1-385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2020 年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
分别出具了编号为“众环审字(2022)0210809 号”、“众环审字(2021)0200473
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发行人 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除特别说明外,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 2020 年度、2021 年度以及 2022 年
度所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为公司 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审计报
告当年数据,2023 年 1-6 月所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为 2023 年 1-6 月未经审计的
财务报告当期数据。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已在深交所公开披露了 2023 年三季度报
告,截至 2023 年 9 月末,发行人合并口径总资产 748.95 亿元,总负债 535.36
亿元,净资产 213.59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 120.20 亿元;2023 年 1-9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月发行人合并口径营业收入 110.22 亿元,净利润 16.54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10.86 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 33.79 亿元;流动比率为
活动正常,未出现经营业绩较上年同期大幅下滑或亏损的情况。截至募集说明
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影响公司经营或偿债能力的其他不利变化,仍符合面
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投资者可登录深交所网站
(http://www.szse.cn/)查询发行人 2023 年三季度财务报告,发行人 2023 年三
季度财务报表见附件。
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调整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发行人按照文件要求于 2020
年 1 月 1 日起开始执行前述新收入准则,并于 2020 年 3 月 25 日予以公告
(2020-019 号)。
新收入准则为规范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建立了新的收入确认模型。
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本集团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
等方面。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 2020 年 1 月 1 日)
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执行新收入准则的主要变化和影响如下:
——发行人将因转让商品而预先收取客户的合同对价从“预收账款”项目变
更为“合同负债”项目列报。
——发行人的施工业务原按照完工百分比法分期确认收入,执行新收入准
则后,变更为按履约进度采用投入法确认收入。
(1)对 2020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的影响
单位:元
报表项目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报表项目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预收账款 284,367,905.75 142,670,387.56
合同负债 261,431,165.19 130,873,685.10
其他流动负债 22,936,740.56 11,796,702.46
(2)对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影响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各项
目,与假定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这些报表项目相比,受影响项目对比情
况如下:
单位:元
报表项目 新收入准则下金额 旧收入准则下金额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预收账款 310,957,338.53 196,455,123.10
合同负债 285,101,951.92 180,232,882.52
其他流动负债 25,855,386.61 16,222,240.58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2018 年修订)》(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
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2021 年 4 月 27 日,发行人董事
会发布《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应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
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次变更对 2021 年 1 月
单位:元
报表项目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合并报表 公司报表
使用权资产 842,785,285.91 7,470,542.56
长期待摊费用 389,874,197.13 9,991,375.89 31,804,637.70 2,520,833.33
一年内到期非流
动负债
租赁负债 447,173,305.13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1)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15 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
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
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 2022 年 1 月 1 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进行追
溯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
固定资产 73,343,227.56
资产总计 73,343,227.56
未分配利润 49,664,963.2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49,664,963.25
少数股东权益 23,678,264.31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73,343,227.56
营业收入 76,248,369.54
营业成本 2,905,141.98
利润总额 73,343,227.56
净利润 73,343,227.5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49,664,963.25
少数股东损益 23,678,264.31
(2)公司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15 号》“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
报表无影响。
(3)公司自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 16 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
的会计处理”规定,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4)公司自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 16 号》“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
付的会计处理”规定,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1)公司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16 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
的期初至 2023 年 1 月 1 日之间进行追溯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 影响金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 192,981,191.91
递延所得税负债 187,054,982.85
未分配利润 5,613,003.75
少数股东权益 313,205.31
所得税费用 -1,493,515.38
净利润 1,493,515.3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利润 1,414,603.19
少数股东损益 78,912.19
(2)公司自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 16 号》“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
的会计处理”规定,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3)公司自 2022 年 11 月 30 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 16 号》“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
付的会计处理”规定,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的情况。
(三)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二、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合并财务报表以发行人及全部子公司报告期各期末的资产负债表,以及报
告期各期内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为基础编制。报告期内,公司合并财务报表
范围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 年度较 2019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公司 2020 年度较 2019 年度新增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49 家,减少 1 家。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表:公司 2020 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序号 变化范围 增加或减少 持股比例 变动原因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序号 变化范围 增加或减少 持股比例 变动原因
(二)2021 年度较 2020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较 2020 年度新增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69 家,减少 8 家。
表:公司 2021 年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序号 变化范围 增加或减少 持股比例 变动原因
吉电智慧能源(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
区)有限公司
吉电氢能工融(北京)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序号 变化范围 增加或减少 持股比例 变动原因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序号 变化范围 增加或减少 持股比例 变动原因
(三)2022 年度较 2021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公司 2022 年度较 2021 年度新增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33 家,减少 3 家。
序号 变化范围 增加或减少 持股比例 变动原因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四)2023 年 1-6 月发行人合并范围情况
公司 2023 年 1-6 月较 2022 年度新增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 4 家。
序号 变化范围 增加或减少 持股比例 变动原因
三、会计师事务所变更
发行人报告期内更换了会计师事务所,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度合同期届满,
且该所已连续 3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同时综合考虑发行人未来业务发展和审计需求等实际情况,发行人聘任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未提出异议。
上述事项已经发行人内部有权机构审议通过,不会对发行人日常管理、生
产经营及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不违反《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的发行人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报告期各期内的合并利
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6 月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58,951.36 134,838.53 93,183.52 50,080.9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0.00 100.00 - -
应收票据 2,615.98 7,324.35 7,096.89 46,363.83
应收账款 1,026,084.80 866,821.79 835,411.59 672,424.07
预付款项 26,083.48 17,611.19 94,283.49 19,245.78
其他应收款 26,238.45 20,853.90 26,680.32 9,376.52
存货 28,137.23 26,644.11 41,117.64 28,973.75
其他流动资产 90,827.62 100,658.26 96,559.47 78,197.18
流动资产合计 1,359,038.92 1,174,852.13 1,194,332.91 904,662.04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13,317.24 13,533.24 14,174.89 8,385.94
长期股权投资 114,843.34 99,346.01 63,409.86 73,156.1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3,152.79 28,152.79 20,844.72 901.05
固定资产 5,082,228.67 5,010,587.41 4,418,662.70 3,494,597.40
在建工程 309,522.30 420,033.41 590,660.87 863,657.23
使用权资产 119,813.06 119,169.08 120,782.82 -
无形资产 94,187.00 90,604.52 82,212.90 67,869.47
开发支出 3,509.43 3,516.09 3,248.53 826.55
商誉 462.17 462.17 5,439.17 8,710.97
长期待摊费用 20,349.98 21,559.91 1,315.64 38,987.42
递延所得税资产 27,979.89 8,982.70 7,473.91 3,818.97
其他非流动资产 189,658.45 161,100.91 152,636.70 143,459.63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项目 2023 年 6 月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非流动资产合计 6,009,024.30 5,977,048.23 5,480,862.71 4,704,370.81
资产总计 7,368,063.23 7,151,900.36 6,675,195.62 5,609,032.8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98,556.06 679,148.58 1,053,771.81 954,859.73
应付账款 336,164.94 347,725.68 312,960.24 299,433.81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2,929.93 36,670.95 36,172.65 28,510.20
应付职工薪酬 5,428.27 2,262.67 2,016.80 2,252.96
应交税费 25,097.47 19,174.20 16,220.48 12,780.32
其他应付款 126,653.71 124,833.37 94,041.38 75,213.0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80,522.83 519,310.03 321,252.26 341,443.96
其他流动负债 111.94 3,069.32 305,838.43 12,323.33
流动负债合计 1,775,465.15 1,732,194.81 2,142,274.05 1,726,817.3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996,400.45 2,915,970.86 2,631,033.96 2,262,457.87
应付债券 202,469.05 202,849.61 - -
租赁负债 74,267.20 72,833.10 69,213.55 -
长期应付款 171,335.18 210,855.72 380,340.05 473,912.3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861.70 1,843.27 715.78 -
预计负债 - - 4.00
递延收益 5,835.58 6,121.94 6,875.62 4,311.50
递延所得税负债 33,143.17 15,383.16 16,720.79 11,805.64
非流动负债合计 3,485,312.33 3,425,857.65 3,104,899.75 2,752,491.39
负债合计 5,260,777.47 5,158,052.46 5,247,173.80 4,479,308.7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79,020.82 279,020.82 279,020.82 214,631.40
资本公积 703,791.03 703,791.03 705,385.53 550,057.08
其它综合收益 426.05 426.05 - -
专项储备 6,685.86 644.16 - -
盈余公积 9,842.62 9,842.62 9,842.62 9,842.62
未分配利润 213,784.29 123,524.02 51,386.03 6,348.1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213,550.67 1,117,248.71 1,045,635.00 780,879.24
少数股东权益 893,735.08 876,599.19 382,386.82 348,844.88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07,285.75 1,993,847.90 1,428,021.83 1,129,724.1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7,368,063.23 7,151,900.36 6,675,195.62 5,609,032.85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763,444.12 1,495,475.37 1,317,755.58 1,006,001.76
其中:营业收入 763,444.12 1,495,475.37 1,317,755.58 1,006,001.76
二、营业总成本 628,738.05 1,355,937.57 1,236,906.00 933,065.06
其中:营业成本 537,080.88 1,137,757.63 1,037,170.82 777,043.44
营业税金及附加 6,402.67 11,550.98 10,805.19 12,243.91
管理费用 6,458.71 17,055.58 14,749.11 9,154.08
研发费用 1,473.60 6,208.12 5,712.48 1,893.05
财务费用 77,322.18 183,365.26 168,468.40 132,730.58
加:其他收益 4,796.86 8,389.46 11,169.51 9,128.23
投资收益 3,743.84 8,273.44 2,232.99 5,359.6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收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
- -2643.16 -
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 119.83 -5,701.09 -1,298.20 3,285.30
资产减值损失 - -5,073.86 -3,719.61 -2,737.65
资产处置收益 54.80 -1.48 1,318.32 498.59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43,421.40 145,424.28 90,552.59 88,470.78
加:营业外收入 4,852.30 945.05 7,040.79 10,226.62
减:营业外支出 381.14 4,016.35 46.05 717.32
四、利润总额 147,892.56 142,352.98 97,547.33 97,980.07
减:所得税费用 19,921.97 24,289.83 19,014.18 18,079.67
五、净利润 127,970.59 118,063.15 78,533.15 79,900.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89,698.96 67,171.50 45,037.89 47,807.93
少数股东损益 38,271.63 50,891.65 33,495.26 32,092.48
六、其他综合收益 - 426.05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127,970.59 118,489.20 78,533.15 79,900.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89,698.96 67,597.55 45,037.89 47,807.9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8,271.63 50,891.65 33,495.26 32,092.48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 0.32 0.24 0.17 0.22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 0.32 0.24 0.17 0.22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67,437.91 1,618,840.36 1,273,620.97 744,221.68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收到的税费返还 22,059.09 109,885.60 14,304.81 5,030.4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116.08 25,196.91 9,243.80 54,711.5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93,613.08 1,753,922.87 1,297,169.58 803,963.6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41,045.97 731,048.34 733,204.01 308,356.3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68,623.98 137,627.16 117,672.23 85,502.31
支付的各项税费 62,785.68 105,673.25 68,360.50 52,993.3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6,973.41 46,736.83 34,216.65 23,459.2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89,429.04 1,021,085.59 953,453.39 470,311.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4,184.04 732,837.29 343,716.19 333,652.34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4,736.58 24,658.2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4.46 - 2,836.13 3,811.6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收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73.05 4,6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9.57 152.66 34,606.66 33,962.8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7,406.00 49,577.36 32,735.56 70,890.05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
- 5,213.76 15,843.51 122,140.56
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0,934.86 724,004.42 756,272.68 1,250,260.5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0,665.29 -723,851.77 -721,666.02 -1,216,297.7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20,610.98 475,927.78 251,844.59 3,901.59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
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586,326.54 3,793,987.67 3,503,359.30 3,518,18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500.00 70,000.00 136,560.06 79,774.7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615,437.52 4,339,915.45 3,891,763.95 3,601,856.3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407,354.13 3,748,976.55 3,120,003.79 2,398,597.5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23,000.92 197,550.83 189,485.63 146,842.2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1,127.75 376,564.30 162,540.08 210,923.6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81,482.80 4,323,091.68 3,472,029.50 2,756,363.5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954.72 16,823.77 419,734.45 845,492.8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27,473.47 25,809.29 41,784.61 -37,152.53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3,490.18 87,680.89 45,896.28 83,048.8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0,963.64 113,490.18 87,680.89 45,896.28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截至报告期各期末的发行人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以及报告期各期内的母公
司利润表、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6 月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350.33 24,463.92 8,360.64 8,995.3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0.00 100.00 - -
应收票据 10.00 1,607.00 2,328.00 37,149.73
应收账款 140,328.16 120,423.45 69,759.74 42,866.99
预付款项 12,356.33 7,032.01 16,779.71 9,616.99
其他应收款 1,012,881.45 959,819.45 1,036,008.54 385,580.54
存货 11,627.49 10,809.30 15,256.86 10,431.96
其他流动资产 867.78 2,869.57 1,649.94 1,860.58
流动资产合计 1,185,521.54 1,127,124.70 1,150,143.44 496,502.09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3,000.00 3,000.00 28,800.00 29,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1,477,994.43 1,408,645.76 1,243,067.89 1,212,986.6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3,152.79 28,152.79 20,844.72 901.05
固定资产 672,883.28 699,134.34 742,813.82 777,180.44
在建工程 73,347.98 70,735.83 50,397.26 51,461.96
使用权资产 648.23 667.99 707.52 -
无形资产 17,305.63 17,785.80 15,542.29 15,483.50
开发支出 1,597.32 1,597.32 1,982.22 591.17
长期待摊费用 - - - 999.1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4,599.77 3,105.73 6,216.19 21,981.92
非流动资产合计 2,284,529.41 2,232,825.56 2,110,371.92 2,110,585.79
资产总计 3,470,050.96 3,359,950.26 3,260,515.36 2,607,087.8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84,436.16 612,194.92 961,859.94 880,844.53
应付账款 48,689.59 42,271.10 38,898.36 35,350.87
预收款项 - - -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项目 2023 年 6 月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合同负债 29.96 18,891.84 18,957.92 18,023.29
应付职工薪酬 2,778.62 1,767.44 1,715.64 1,702.58
应交税费 3,274.50 1,517.22 2,119.52 908.13
其他应付款 351,021.84 388,919.37 157,427.62 94,296.42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1,285.91 1,286.81 1,290.9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1.17 1,698.06 304,579.27 1,622.22
流动负债合计 1,379,087.84 1,352,288.87 1,670,077.70 1,264,294.1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760,918.26 785,244.17 634,907.58 548,234.77
应付债券 202,469.05 202,849.61 - -
长期应付款 58,986.62 73,986.62 35,854.20 148,700.1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745.71 743.49 207.59 -
递延收益 1,490.23 1,553.40 1,679.73 1,814.02
递延所得税负债 142.02 142.02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024,751.90 1064,519.31 672,649.11 698,748.90
负债合计 2,403,839.74 2,416,808.17 2,342,726.81 1,963,043.0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79,020.82 279,020.82 279,020.82 214,631.40
资本公积 712,940.80 712,940.80 712,940.80 557,612.35
其它综合收益 426.05 426.05 - -
专项储备 1,867.08 167.62 - -
盈余公积 9,842.62 9,842.62 9,842.62 9,842.62
未分配利润 62,113.84 -59,255.83 -84,015.70 -138,041.54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66,211.21 943,142.08 917,788.55 644,044.84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3,470,050.96 3,359,950.26 3,260,515.36 2,607,087.88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一、营业收入 265,017.85 489,408.79 462,830.65 405,053.34
减:营业成本 220,964.84 453,057.35 425,023.96 360,759.84
营业税金及附加 2,639.16 3,947.29 3,431.89 3,491.16
管理费用 6,458.60 17,053.87 14,748.52 9,153.75
研发费用 64.36 1,993.53 1,515.42 276.34
财务费用 38,207.68 81,579.96 77,223.73 70,732.16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其中:利息费用 37,655.79 81,586.26 75,180.02 69,741.54
利息收入 137.86 709.70 373.49 206.35
加:其他收益 141.42 753.77 1,258.79 1,185.73
信用减值损失 10.91 -72.20 -14.98 161.58
资产减值损失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
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资产处置收益 17.44 -5.73 12.53 63.84
二、营业利润 121,360.25 27,610.99 55,044.25 40,961.44
加:营业外收入 19.63 127.64 748.57 270.29
减:营业外支出 10.22 2,644.54 1,766.98 137.73
三、利润总额 121,369.67 25,094.08 54,025.84 41,094.01
减:所得税费用 334.22 - -
四、净利润 121,369.67 24,759.87 54,025.84 41,094.01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
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121,369.67 25,185.92 54,025.84 41,094.01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56,005.69 538,487.16 433,738.47 458,437.63
收到的税费返还 549.60 4,001.18 68.25 64.8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096.89 34,929.92 25,348.41 9,446.4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66,652.19 577,418.26 459,155.12 467,948.8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67,868.27 363,063.13 353,978.99 259,335.4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7,860.91 61,491.20 43,167.71 35,197.12
支付的各项税费 14,738.96 21,453.44 12,347.28 15,201.6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2,058.97 18,398.56 18,676.39 95,599.8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62,527.11 464,406.33 428,170.38 405,334.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125.08 113,011.93 30,984.74 62,614.7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25,293.14 - 24,658.2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90,953.64 33,161.72 103,935.32 73,624.9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12,860.61 1,315,625.88 251,380.57 5,962.13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3,858.15 1,374,176.61 355,323.13 104,355.7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69,325.41 187,801.61 124,156.06 123,410.04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7,335.38 1,215,744.59 722,062.55 295,192.7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3,844.56 1,444,615.02 868,478.74 436,994.7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0,013.59 -70,438.41 -513,155.60 -332,638.9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19,798.32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322,575.62 2,960,140.91 2,649,947.82 2,368,410.48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9,957.58 348,264.73 - 15,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392,533.20 3,308,405.65 2,869,746.14 2,383,410.4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237,089.12 3,102,309.61 2,163,468.71 2,003,664.0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37,396.05 162,129.50 78,941.03 42,441.6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443,895.45 3,333,630.88 2,388,854.95 2,117,886.4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362.25a -25,225.23 480,891.19 265,524.0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7,223.59 17,348.28 -1,279.67 -4,500.2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463.92 7,115.64 8,395.31 12,895.5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240.33 24,463.92 7,115.64 8,395.31
五、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发行人合并口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总资产 7,368,063.23 7,151,900.36 6,675,195.62 5,609,032.85
总负债 5,260,777.47 5,158,052.46 5,247,173.80 4,479,308.73
全部债务 4,477,948.39 4,317,279.08 4,308,672.92 3,558,761.56
所有者权益 2,107,285.75 1,993,847.90 1,428,021.83 1,129,724.12
营业总收入 763,444.12 1,495,475.37 1,317,755.58 1,006,001.76
利润总额 147,892.56 142,352.98 97,547.33 97,980.07
净利润 127,970.59 118,063.15 78,533.15 79,900.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122,887.65 119,695.58 69,228.05 64,040.44
经营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204,184.04 732,837.29 343,716.19 333,652.34
投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210,665.29 -723,851.77 -721,666.02 -1,216,297.74
筹资活动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33,954.72 16,823.77 419,734.45 845,492.87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流动比率(倍) 0.77 0.68 0.56 0.52
速动比率(倍) 0.75 0.66 0.54 0.51
资产负债率(%) 71.40 72.12 78.61 79.86
债务资本比率(%) 68.00 68.41 75.11 75.90
营业毛利率(%) 29.65 23.92 21.29 22.76
平均总资产回报率(%) 6.20(年化) 4.72 4.28 4.64
净资产收益率(%) 12.48(年化) 6.90 6.14 7.2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加权平均
净资产收益率(%)
EBITDA(万元) - 655,175.04 542,392.56 447,179.24
EBITDA 全部债务比(%) - 15.18 12.59 12.57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倍) - 3.40 3.12 3.1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61(年化) 1.76 1.75 1.79
存货周转率(次) 39.22(年化) 33.58 29.59 40.02
注:
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六、公司有息负债情况
(一)有息债务余额和类型
截至 2023 年 6 月末,公司有息债务总余额为 4,714,647.64 万元,报告期各
期末有息债务余额和类型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银行借款 4,237,987.67 89.89
公司债券 202,469.05 4.29
债务融资工具 - -
企业债券 - -
信托借款 - -
融资租赁 274,078.98 5.81
境外债券 - -
债权融资计划、除信托外的资管融资等 - -
其他有息负债 111.94 0.00
合计 4,714,647.64 100.00
公司有息债务品种多样,融资渠道丰富,间接融资与直接融资渠道通畅。
银行借款是公司有息债务的主要类型,在有息债券总额中占比最高,发行人与
国内各大银行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
(二)最近一期末有息债务到期分布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末,公司有息债务期限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1 年以内 1-2 年 2-3 年 3-4 年 4-5 年 5 年以上 合计
短期借款 798,556.06 - - - - - 798,556.0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80,522.83 - - - - - 480,522.83
其他流动负债 111.94 - - - - - 111.94
长期借款 - 133,968.00 653,500.00 - - 2,208,932.45 2,996,400.45
应付债券 - - - - - 202,469.05 202,469.05
租赁负债 - - - - - 74,267.20 74,267.20
长期应付款(有息部分) - 81,166.66 - - 81,153.45 162,320.11
合计 1,279,190.83 133,968.00 734,666.66 - - 2,566,822.15 4,714,647.64
占比 27.13 2.84 15.58 - - 54.44 100.00
(三)最近一期末公司有息债务担保结构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末,公司有息债务担保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借款类别 金额 占比
信用 3,362,913.49 71.33
保证
抵押 103,801.17 2.20
质押 1,247,932,98 26.47
合计 4,714,647.64 100.00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财会【2006】3 号)
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的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如下: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详见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三、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
人基本情况”部分内容。
(二)发行人的子公司
详见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权益
投资情况”之“(二)发行人主要子公司情况”相关内容。
(三)发行人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
详见募集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权益
投资情况”之“(三)发行人其他有重要影响的参股公司”相关内容。
(四)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
截至 2022 年末,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情况如下: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集团关系
安徽淮南平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安徽远达催化剂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家电投集团当雄能源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白山明珠产业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北京和瑞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北京鲁电国际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北京融和云链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北京中电汇智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朝阳燕山湖发电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赤峰中电物流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大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电能(北京)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电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甘肃中电投新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贵州西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集团关系
国电南瑞吉电新能源(南京)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国电投(深圳)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电投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国电投山西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核宝钛锆业股份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重庆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核电站运行服务技术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核吉林核电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核自仪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家电投集团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家电投集团北京电能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家电投集团电站运营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家电投集团甘肃售电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家电投集团黑龙江绿拓新能源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水电检修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家电投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家电投集团山东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家电投集团山南电力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家电投集团山西铝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家电投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家电投集团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家电投集团西安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催化剂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水务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国家电投集团云南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集团关系
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河北洁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淮南市国家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吉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 母公司的联营企业
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股公司
建德晶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缙云县晶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辽宁电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辽宁东方发电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灵寿县安旭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龙州县百熠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内蒙古吉电能源有限公司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青海黄河新能源维检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山东泛能能源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山东国电投能源营销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山东核电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上海和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上海明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上海中电投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上海中电新能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苏尼特左旗风鼎发电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铁岭市清河电力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锡林浩特市京运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新疆盐湖制盐有限责任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中电电力检修工程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其他关联方名称 其他关联方与本集团关系
中电投(天津武清)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中电投东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中电投先融(天津)风险管理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哈密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中电智慧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中能融合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其他关联方
重庆和技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重庆中电自能科技有限公司 受同一最终控制方控制
(五)关联交易
在关联交易方面,公司对关联方的确认、关联交易的处理原则、管理流程、
审批权限、监督机制进行了明确约定,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和
实施机制。对于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公司主要遵循市场价格的原则;如果没
有市场价格,按照协议价定价;如果有国家政府制定价格的,按照国家政府制
定的价格执行。遵循市场价格即以市场价为准确定商品或劳务的价格及费率,
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采用协议价即由交易双方
协商确定价格及费率,按协议价定价的,公司需取得或要求关联方提供确定交
易价格的合法、有效的依据,作为签订该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
公司作为国电投下属公司,由于经营管理需要,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存在一定关联交易。公司关联交易主要为日常经营购销交易和受托资产管理。
表: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相关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燃料采购 90,519.32 69,932.83
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 燃料采购 87,423.90 77,026.88
吉林省吉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燃料采购 68,351.96 85,770.63
国家电投集团内蒙古白音华煤电有 燃料采购 36,894.38 29,577.81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限公司
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
燃料采购 33,234.13 29,336.14
司
检修维护费、技术
吉电未来智维能源科技(吉林)有
服务费、委托运行 14,534.95 8,887.21
限公司
费
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设备款、工程款 12,520.84 -
总包配送服务费、
咨询服务费、燃料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服务费、技术 10,013.45 6,431.80
服务、工程款、培
训费
工程款、技术服务
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7,315.33 5,989.15
费
工程款、服务款、
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5,753.61 -
修理费
电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材料款、设备款 5,441.78 1,784.78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 工程款、服务款、
司 材料款
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 技术服务、工程
责任公司 款、设备款
技术服务费、委托
吉林省吉电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3,418.45 973.11
运行费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催化剂有限
服务款、材料款 2,846.77 -
公司
技术服务费、工程
国家电投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2,099.77 2,042.31
款
重庆中电自能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费 1,313.04 71.96
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费 1,214.66 1,360.32
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设备款 955.77 107.07
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哈密有限
委托运行费 690.88 805.33
公司
中能融合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信息化费用 585.43 82.05
接受劳务、运行服
沈阳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563.30 534.86
务费
工程款、设备款、
国核电站运行服务技术有限公司 453.01 -
服务款
国家电投集团山南电力有限公司 服务款 452.12 -
技术服务费、委托
山东国电投能源营销有限公司 295.68 65.36
运行费
上海明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设备款 264.15 256.51
国核自仪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款 263.75 85.04
吉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 材料款、燃料款 170.34 -
国家电投集团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服务款 165.09 -
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工程款 141.49 524.63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国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费 92.10 47.36
电能(北京)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监理费 60.57 44.18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
材料款、工程款 53.91 -
司
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重庆有限
技术服务费 53.36 418.61
公司
贵州西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工程款 51.38 -
安徽远达催化剂有限公司 服务款 48.49 -
北京鲁电国际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服务款 46.23 -
铁岭市清河电力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监理费 45.00 107.99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材料款 39.03 146.84
国家电投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
试验检验费 26.42 376.11
公司
中电投东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款 18.49 -
国电投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 燃料款 14.44 -
国家电投集团山东能源发展有限公
咨询服务费 14.18 -
司
国家电投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费 11.32 45.28
国家电投集团电站运营技术(北
服务款 10.54 5.89
京)有限公司
青海黄河新能源维检有限公司 服务款 8.55 -
国电投山西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服务款 8.19 -
上海和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款 7.55 15.82
国家电投集团甘肃售电有限公司 服务款 7.25 -
中电智慧综合能源有限公司 工程款 4.84 -
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
车辆使用费 1.52 -
司
国家电投集团云南国际电力投资有
服务费 0.94 10.38
限公司
上海中电新能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燃料采购 0.28 828.18
朝阳燕山湖发电有限公司 租赁费 0.22 -
赤峰中电物流有限公司 燃料采购 - 3,883.32
国家电投集团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保险费 - 1,926.22
中电投先融(天津)风险管理有限
燃料采购 - 1,231.90
公司
北京和瑞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材料款、工程款 - 540.23
国家电投集团北京电能碳资产管理
碳资产核算 - 273.25
有限公司
国电南瑞吉电新能源(南京)有限
工程款 - 29.40
公司
山东泛能能源发展研究院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费 - 28.30
国家电投集团西安太阳能电力有限 材料款 - 14.77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公司
重庆和技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技术服务费 - 13.18
淮南市国家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材料款 - 8.03
国核宝钛锆业股份公司 服务费 - 1.28
万元,明细如下:
表:出售商品、提供劳务相关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2 年发生额 2021 年发生额
吉电未来智维能源科技(吉林)有限公司 劳务费、培训费 4,096.00 186.82
吉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 产品销售 3,717.59 21,392.55
国家电投集团山西铝业有限公司 服务费 604.74 55.67
吉林省吉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服务费、培训费 377.47 -
大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商品销售 300.27 -
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商品销售 289.84 237.70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培训费 225.27 -
龙州县百熠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劳务费 194.23 90.66
白山明珠产业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劳务费 148.96 -
服务费、培训
内蒙古吉电能源有限公司 128.89 -
费、其他
国电投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 材料销售 88.50 -
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服务费 73.58 73.58
建德晶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劳务费 71.21 48.10
缙云县晶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劳务费 57.87 34.73
服务费、劳务
苏尼特左旗风鼎发电有限公司 38.43 -
费、培训费
锡林浩特市京运通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服务费、培训费 31.43 -
吉电憧憬(吉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劳务费、培训费 27.48 -
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哈密有限公司 服务费 26.89 26.89
甘肃中电投新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运行维护 13.42 -
服务费、能源销
安徽淮南平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8.94 -
售
国家电投集团黑龙江绿拓新能源有限公司 培训费 8.58 -
国核吉林核电有限公司 培训费 5.73 1.80
河北洁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费 4.72 -
山东国电投能源营销有限公司 服务费 1.24 -
国家电投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服务费 0.94 -
吉度(苏州)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培训费 0.44 -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2022 年发生额 2021 年发生额
吉林省吉电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培训费 0.28 -
项目可研、设
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190.00
计、管理
辽宁东方发电有限公司 服务费 - 114.87
灵寿县安旭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劳务费 - 14.15
吉电未来智维能源科技(吉林)有限公司 劳务费、培训费 4,096.00 186.82
吉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 产品销售 3,717.59 21,392.55
截至 2022 年末,发行人关联担保合计 40,005.17 万元,占净资产的比例为
表:关联担保情况
单位:万元
担保是否已经
被担保方 担保合同金额 担保起始日 担保到期日
履行完毕
国家电投集团当雄能源有限公司 4,704.00 2019-12-30 2034-12-29 否
吉林里程协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8,600.47 2017-8-17 2027-11-23 否
吉林泰合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16,700.70 2017-8-17 2026-11-26 否
截至 2022 年末,发行人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如下:
表:关联方资金拆入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利息支出
国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13,296.97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关联方 拆借金额 起始日 到期日 利息支出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2019-7-5 2022-7-5 9,317.16
(六)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表:应收关联方款项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
吉电未来智维能源科技(吉林)有限
公司
吉林省博大生化有限公司 1,948.35 3,401.52
国家电投集团山西铝业有限公司 700.03 59.01
国家电投集团东北电力有限公司 351.52 273.48
大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38.13 51.52
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1.40 201.40
内蒙古吉电能源有限公司 130.00
辽宁东方发电有限公司 129.80 129.80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11.81
国电投(深圳)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84.00 19.00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项目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白山明珠产业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9.94
建德晶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5.94 5.10
龙州县百熠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5.05 5.05
缙云县晶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 4.83 3.68
国家电投集团广西电力有限公司 2.00 2.00
吉电憧憬(吉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
司
北京中电汇智科技有限公司 50.00 50.00
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哈密有限公
司
山东核电有限公司 20.00
小计 6,363.20 4,456.28 50.00
预付账款:
吉林省吉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831.41 62,681.30
电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1,195.02 698.25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41.79 115.24
吉电未来智维能源科技(吉林)有限
公司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43 91.55
国家电投集团电站运营技术(北京)
有限公司
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43.07
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36.00
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
任公司
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216.00
国家电投集团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102.71
小计 3,105.93 64,903.26
其他应收款: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96.84 3.84
电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6.31
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12 2.12
吉电未来智维能源科技(吉林)有限
- 23.33
公司
国家电投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
司
中电投(天津武清)光伏发电有限公
司
新疆盐湖制盐有限责任公司 0.10
小计 105.28 33.93
其他流动资产: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项目名称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国家电投集团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163.39
国家电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77
吉电未来智维能源科技(吉林)有限
公司
小计 598.87 163.39
其他非流动资产:
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446.61
电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2,456.63
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223.43
中电电力检修工程有限公司 3.85
重庆中电自能科技有限公司 15.60
小计 6,146.12
表:应付关联方款项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2022 年 2021 年
应付账款: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843.24 2,515.50
吉电未来智维能源科技(吉林)有限公司 3,863.06 1,001.19
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3,568.07 24.91
吉林省吉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409.99 2,562.17
国电投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 2,229.27
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180.56 176.82
国家电投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2,031.22 2,199.73
上海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7.54 6,284.63
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756.94 352.02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1,612.68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1,273.34 246.30
重庆中电自能科技有限公司 1,090.78 56.83
内蒙古白音华蒙东露天煤业有限公司 1,069.57
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
司
扎鲁特旗扎哈淖尔煤业有限公司 996.54 311.94
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955.33 618.14
北京融和云链科技有限公司 810.81 1,125.48
国电南瑞吉电新能源(南京)有限公司 398.30 664.58
上海明华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384.00 212.50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项目名称 2022 年 2021 年
上海中电投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369.27 369.27
中能融合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242.73 105.97
国家电投集团电站运营技术(北京)有限
公司
国核自仪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200.55 60.12
电能(北京)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51.59 116.92
电能易购(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110.74 138.89
吉林省吉电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100.48 83.24
中电投东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89.85 97.33
北京和瑞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80.50 80.50
国家电投集团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0.00
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重庆有限公司 78.37 185.33
铁岭市清河电力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48.52 83.47
辽宁电投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47.50
国家电投集团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42.50 42.50
国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31.53 30.88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水务有限公司 29.80 29.80
山东核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24.01 12.10
安徽远达催化剂有限公司 17.37
上海和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2.05 39.25
青海黄河新能源维检有限公司 9.06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8.81
国家电投集团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7.93
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 5.53 25.37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催化剂有限公司 4.70
国家电投集团江西水电检修安装工程有限
公司
北京中电汇智科技有限公司 1.04 170.32
上海中电新能源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0.50 0.50
中电投新疆能源化工集团哈密有限公司 805.33
沈阳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297.14
国家电投集团北京电能碳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
山东国电投能源营销有限公司 65.36
重庆和技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13.97
淮南市国家电投新能源有限公司 9.07
国家电投集团云南国际电力投资有限公司 5.00
小计 36,554.61 22,225.41
其他应付款: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项目名称 2022 年 2021 年
百瑞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47,897.16 7,823.32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2,194.55 13,973.01
北京融和云链科技有限公司 6,469.81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540.04 17.52
山东电力工程咨询院有限公司 332.07
国家电投集团远达环保催化剂有限公司 298.28
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58.38
吉林省吉电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10.00 5.00
国家电投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56.81 19.71
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
司
国核电站运行服务技术有限公司 47.20
重庆中电自能科技有限公司 37.52
吉电未来智维能源科技(吉林)有限公司 33.16 17.28
吉林省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32.40
国电投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 30.00
中电投东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00 20.00
安徽远达催化剂有限公司 5.48
吉电憧憬(吉林)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3.88 3.88
上海和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3.20
铁岭市清河电力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39
青海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04
甘肃中电投新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25.35
吉林省吉电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小计 68,321.51
长期应付款:
国家电投集团吉林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7,129.00 7,129.00
中电投融和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6,056.80 47,956.67
小计 33,185.80 55,085.67
八、重大或有事项或承诺事项
(一)发行人对外担保
截至 2023 年 6 月末,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表:发行人对外担保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担保单位名称 被担保单位 担保余额 担保期限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序号 担保单位名称 被担保单位 担保余额 担保期限
国家电投集团当雄 2019 年 12 月 30 日-
能源有限公司 2034 年 12 月 30 日
(二)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公司不存在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情
况。
(三)重大承诺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重大承诺事项。
九、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限制用途安排
截至 2023 年 6 月末,公司主要受限资产合计金额 847,260.13 万元,主要为
固定资产、电费应收账款抵质押所形成,具体情况如下:
表:截至 2023 年 6 月末公司受限资产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 5,672.08 保证金
固定资产 374,112.66 抵押借款、融资租赁抵押
应收账款 430,411.07 电费收费质押借款
在建工程 37,064.33 融资租赁抵押
合计 847,260.13 -
除上述情况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资产抵押、质押和其他权利限制安排,
以及除此之外的其他具有可对抗第三人的优先偿付负债的情况。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五节 发行人信用状况
一、报告期至今历次主体评级、变动情况及原因
表:报告期至今发行人历次主体评级情况
评级时间 主体评级 评级展望 评级机构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本期债项无评级。
三、其他重要事项
无。
四、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主承销商通过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最高人
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
境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证监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
民共和国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等官
方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并经发行人确认,截至 2023 年 6 月末,发行人及其子公司
均不存在重大失信记录,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情形,均不存在诉讼中的重大法
律纠纷,均无重大经营异常信息
(一)公司获得主要金融机构的授信情况、使用情况
公司在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资信情况良好,与其一直保持长期合作伙伴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关系,获得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
截至 2023 年 6 月末,公司获得主要金融机构的授信额度为 713.95 亿元,已
用授信额度为 425.35 亿元,剩余授信额度为 288.60 亿元,公司授信情况如下表
所示:
单位:亿元
序号 银行 授信总额 已用额度 未用额度
合计 713.95 425.36 288.61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之日,发行人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已结清贷款中
存在不良和关注类笔数共两笔,具体信息如下:
表: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违约记录
借款银行 金额(万元) 存续情况
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 33,845.40 已结清
建设银行长春工农大路支行 234.14 已结清
发行人 2011 年与中国银行吉林省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后由于系统升级过程
中出现故障,导致发行人生成贷款利息欠息记录,实际不存在违约行为。
发行人 2015 年与建设银行长春工农大路支行签订了借款合同并约定还款计
划,后由于该银行系统升级,还款计划需隔日生效,因此在发行人已足额存入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本息的情况下造成逾期。
上述两笔不良和关注类贷款均非企业主观原因造成,且借款银行已出具相
关说明。发行人实际征信情况良好,无实质债务违约记录。
(二)企业及主要子公司报告期内债务违约记录及有关情况
报告期内,企业及主要子公司未曾发生债务违约行为。
(三)企业及主要子公司报告期内境内外债券存续及偿还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子公司已发行直接债务融资工具25笔,
金额合计130.12亿元,发行公司债2笔,金额合计20.00亿元。截至募集说明书签
署日,发行人存续债券3笔,存续金额合计30.00亿元。详情如下:
单位:亿元、%
发行 回售 到期 债券 发行 发行 存续及偿
序号 债券简称 余额
日期 日期 日期 期限 规模 利率 还情况
(资产担保碳中和)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发行 回售 到期 债券 发行 发行 存续及偿
序号 债券简称 余额
日期 日期 日期 期限 规模 利率 还情况
(可持续挂钩)
债务融资工具小计 - - - - 130.12 - 10.00
公司债小计 - - - - 20.00 - 20.00
合计 - - - - 150.12 - 30.00
截至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均经营正常,已发行的公司债
券或其他债务均不存在违约或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形。
(四)发行人及子公司已申报尚未发行的债券情况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已获注册/备案尚未
发行的债券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获取批 批文额 剩余未发
注册批文 债券产品类型 批文到期日
文场所 度 行额度
中市协注[2023]SCP225 号 银行间 超短期融资券 30.00 30.00 2025-05-19
中市协注[2023]SCP226 号 银行间 超短期融资券 30.00 30.00 2025-05-19
中市协注[2022]CB9 号 银行间 超短期融资券 10.00 10.00 2024-12-16
中市协注[2022]MTN1156 号 银行间 中期票据 10.00 10.00 2024-11-18
中市协注[2022]MTN1136 号 银行间 中期票据 10.00 10.00 2024-11-16
中市协注[2022]MTN1106 号 银行间 中期票据 10.00 10.00 2024-11-11
中市协注[2022]MTN1105 号 银行间 中期票据 10.00 10.00 2024-11-11
证监许可[2021]3900 号 深交所 公司债 50.00 30.00 2023-12-10
合计 160.00 140.00
(五)发行人及子公司报告期末存续的境内外债券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及其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已发行尚未兑付债券情况如
下:
单位:亿元、%
发行 回售 到期 债券 发行 发行
序号 债券简称 余额
日期 日期 日期 期限 规模 利率
公司债小计 - - - - 20.00 - 20.00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发行 回售 到期 债券 发行 发行
序号 债券简称 余额
日期 日期 日期 期限 规模 利率
合计 - - - - 20.00 - 20.00
(六)发行人及重要子公司失信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和重要子公司不存在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列为失信
被执行人、失信生产经营单位或者其它失信单位情况。
(七)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净资
产的比例
本次5.00亿元公司债券成功发行后,发行人本次发行后累计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余额合计25.00亿元,占发行人最近一期末(2023年6月末)净资产的比例
为11.86%。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查阅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对应文件,具体如下:
年6月末(半年度)未经审计财务报表;
则》;
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专项用于碳中和)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二、查阅地点
名称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牛国君
联系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 9699 号
联系人 张学超
联系电话 0431-81150865
传真 0431-81150997
名称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贺青
联系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 669 号博华广场 33 层
联系人 李玉贤、蒲旭峰、张前程
联系电话 021-38032643
传真 021-38670666
本期债券发行期间,每日 9:00-11:30,14:00-17:00(非交易日除外),投资
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
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在本期债券发行期内,投资者可以至本公司及主承销商处查阅募集说明书
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或访问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查阅募
集说明书及其摘要。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附件一:发行人 2020-2022 年及 2023 年 1-9 月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9 月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13,634.64 134,838.53 93,183.52 50,080.9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0.00 100.00 - -
应收票据 9,923.98 7,324.35 7,096.89 46,363.83
应收账款 1,042,087.18 866,821.79 835,411.59 672,424.07
预付款项 22,252.01 17,611.19 94,283.49 19,245.78
其他应收款 17,083.25 20,853.90 26,680.32 9,376.52
存货 25,698.37 26,644.11 41,117.64 28,973.75
其他流动资产 102,969.57 100,658.26 96,559.47 78,197.18
流动资产合计 1,333,749.01 1,174,852.13 1,194,332.91 904,662.04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12,862.24 13,533.24 14,174.89 8,385.94
长期股权投资 117,874.54 99,346.01 63,409.86 73,156.17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3,152.79 28,152.79 20,844.72 901.05
固定资产 5,001,693.23 5,010,587.41 4,418,662.70 3,494,597.40
在建工程 463,055.60 420,033.41 590,660.87 863,657.23
使用权资产 132,145.25 119,169.08 120,782.82 -
无形资产 104,019.03 90,604.52 82,212.90 67,869.47
开发支出 4,050.18 3,516.09 3,248.53 826.55
商誉 462.17 462.17 5,439.17 8,710.97
长期待摊费用 19,742.16 21,559.91 1,315.64 38,987.42
递延所得税资产 29,498.31 8,982.70 7,473.91 3,818.97
其他非流动资产 237,178.01 161,100.91 152,636.70 143,459.63
非流动资产合计 6,155,733.52 5,977,048.23 5,480,862.71 4,704,370.81
资产总计 7,489,482.53 7,151,900.36 6,675,195.62 5,609,032.8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831,193.53 679,148.58 1,053,771.81 954,859.73
应付账款 319,389.96 347,725.68 312,960.24 299,433.81
预收款项 - - - -
合同负债 15,481.15 36,670.95 36,172.65 28,510.20
应付职工薪酬 7,752.81 2,262.67 2,016.80 2,252.96
应交税费 20,852.79 19,174.20 16,220.48 12,780.32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项目 2023 年 9 月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其他应付款 114,123.06 124,833.37 94,041.38 75,213.0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457,151.73 519,310.03 321,252.26 341,443.96
其他流动负债 2,038.32 3,069.32 305,838.43 12,323.33
流动负债合计 1,767,983.35 1,732,194.81 2,142,274.05 1,726,817.34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3,007,843.99 2,915,970.86 2,631,033.96 2,262,457.87
应付债券 304,207.45 202,849.61 - -
租赁负债 83,907.21 72,833.10 69,213.55 -
长期应付款 147,219.23 210,855.72 380,340.05 473,912.37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861.70 1,843.27 715.78 -
预计负债 - - - 4.00
递延收益 6,253.70 6,121.94 6,875.62 4,311.50
递延所得税负债 34,330.76 15,383.16 16,720.79 11,805.64
非流动负债合计 3,585,624.04 3,425,857.65 3,104,899.75 2,752,491.39
负债合计 5,353,607.39 5,158,052.46 5,247,173.80 4,479,308.73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79,020.82 279,020.82 279,020.82 214,631.40
资本公积 703,791.03 703,791.03 705,385.53 550,057.08
其它综合收益 426.05 426.05 - -
专项储备 6,990.89 644.16 - -
盈余公积 9,842.62 9,842.62 9,842.62 9,842.62
未分配利润 201,959.81 123,524.02 51,386.03 6,348.1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
计
少数股东权益 933,843.91 876,599.19 382,386.82 348,844.88
所有者权益合计 2,135,875.14 1,993,847.90 1,428,021.83 1,129,724.12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7,489,482.53 7,151,900.36 6,675,195.62 5,609,032.85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102,204.10 1,495,475.37 1,317,755.58 1,006,001.76
其中:营业收入 1,102,204.10 1,495,475.37 1,317,755.58 1,006,001.76
二、营业总成本 924,769.98 1,355,937.57 1,236,906.00 933,065.06
其中:营业成本 789,695.48 1,137,757.63 1,037,170.82 777,043.44
营业税金及附加 9,117.98 11,550.98 10,805.19 12,243.91
管理费用 9,989.39 17,055.58 14,749.11 9,154.08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项目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研发费用 2,480.65 6,208.12 5,712.48 1,893.05
财务费用 113,486.48 183,365.26 168,468.40 132,730.58
加:其他收益 7,397.93 8,389.46 11,169.51 9,128.23
投资收益 5,333.63 8,273.44 2,232.99 5,359.61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 155.62 -5,701.09 -1,298.20 3,285.30
资产减值损失 - -5,073.86 -3,719.61 -2,737.65
资产处置收益 51.34 -1.48 1,318.32 498.59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90,372.64 145,424.28 90,552.59 88,470.78
加:营业外收入 5,616.16 945.05 7,040.79 10,226.62
减:营业外支出 1,425.92 4,016.35 46.05 717.32
四、利润总额 194,562.89 142,352.98 97,547.33 97,980.07
减:所得税费用 29,204.35 24,289.83 19,014.18 18,079.67
五、净利润 165,358.54 118,063.15 78,533.15 79,900.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8,566.77 67,171.50 45,037.89 47,807.93
少数股东损益 56,791.76 50,891.65 33,495.26 32,092.48
六、其他综合收益 426.05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165,358.54 118,489.20 78,533.15 79,900.4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08,566.77 67,597.55 45,037.89 47,807.93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56,791.76 50,891.65 33,495.26 32,092.48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 0.39 0.24 0.17 0.22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 0.39 0.24 0.17 0.22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038,381.26 1,618,840.36 1,273,620.97 744,221.68
收到的税费返还 26,415.40 109,885.60 14,304.81 5,030.4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330.70 25,196.91 9,243.80 54,711.5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76,127.36 1,753,922.87 1,297,169.58 803,963.6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519,192.78 731,048.34 733,204.01 308,356.36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94,206.82 137,627.16 117,672.23 85,502.31
支付的各项税费 94,491.91 105,673.25 68,360.50 52,993.31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0,292.18 46,736.83 34,216.65 23,459.2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738,183.69 1,021,085.59 953,453.39 470,311.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37,943.67 732,837.29 343,716.19 333,652.34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项目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24,736.58 24,658.2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63.05 - 2,836.13 3,811.66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收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473.05 4,6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47.70 152.66 34,606.66 33,962.8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28,000.60 49,577.36 32,735.56 70,890.05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
- 5,213.76 15,843.51 122,140.56
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33,819.18 724,004.42 756,272.68 1,250,260.5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33,471.48 -723,851.77 -721,666.02 -1,216,297.7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7,037.44 475,927.78 251,844.59 3,901.59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
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2,283,273.28 3,793,987.67 3,503,359.30 3,518,18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69,100.00 70,000.00 136,560.06 79,774.78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399,410.73 4,339,915.45 3,891,763.95 3,601,856.3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965,365.25 3,748,976.55 3,120,003.79 2,398,597.5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78,048.82 197,550.83 189,485.63 146,842.25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66,051.38 376,564.30 162,540.08 210,923.68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309,465.45 4,323,091.68 3,472,029.50 2,756,363.5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9,945.28 16,823.77 419,734.45 845,492.8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5,582.53 25,809.29 41,784.61 -37,152.53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3,490.18 87,680.89 45,896.28 83,048.81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7,907.64 113,490.18 87,680.89 45,896.28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9 月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7,750.23 24,463.92 8,360.64 8,995.31
交易性金融资产 100.00 100.00 - -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项目 2023 年 9 月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应收票据 20.00 1,607.00 2,328.00 37,149.73
应收账款 142,679.05 120,423.45 69,759.74 42,866.99
预付款项 11,220.95 7,032.01 16,779.71 9,616.99
其他应收款 945,636.27 959,819.45 1,036,008.54 385,580.54
存货 8,619.55 10,809.30 15,256.86 10,431.96
其他流动资产 581.35 2,869.57 1,649.94 1,860.58
流动资产合计 1,116,607.41 1,127,124.70 1,150,143.44 496,502.09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3,000.00 3,000.00 28,800.00 29,000.00
长期股权投资 1,558,715.10 1,408,645.76 1,243,067.89 1,212,986.6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3,152.79 28,152.79 20,844.72 901.05
固定资产 666,827.77 699,134.34 742,813.82 777,180.44
在建工程 72,464.19 70,735.83 50,397.26 51,461.96
使用权资产 638.35 667.99 707.52 -
无形资产 17,073.04 17,785.80 15,542.29 15,483.50
开发支出 1,597.32 1,597.32 1,982.22 591.17
长期待摊费用 - - - 999.14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6,527.13 3,105.73 6,216.19 21,981.92
非流动资产合计 2,359,995.69 2,232,825.56 2,110,371.92 2,110,585.79
资产总计 3,476,603.10 3,359,950.26 3,260,515.36 2,607,087.88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687,318.89 612,194.92 961,859.94 880,844.53
应付账款 46,804.34 42,271.10 38,898.36 35,350.87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128.09 18,891.84 18,957.92 18,023.29
应付职工薪酬 4,828.35 1,767.44 1,715.64 1,702.58
应交税费 1,196.04 1,517.22 2,119.52 908.13
其他应付款 334,315.98 388,919.37 157,427.62 94,296.4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661.29 1,698.06 304,579.27 1,622.22
流动负债合计 1,316,477.43 1,352,288.87 1,670,077.70 1,264,294.1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762,250.77 785,244.17 634,907.58 548,234.77
应付债券 304,207.45 202,849.61 - -
长期应付款 63,033.60 73,986.62 35,854.20 148,700.1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745.71 743.49 207.59 -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项目 2023 年 9 月末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2020 年末
递延收益 1,465.27 1,553.40 1,679.73 1,814.02
递延所得税负债 142.02 142.02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1,131,844.82 1064,519.31 672,649.11 698,748.90
负债合计 2,448,322.25 2,416,808.17 2,342,726.81 1,963,043.05
所有者权益:
股本 279,020.82 279,020.82 279,020.82 214,631.40
资本公积 712,940.80 712,940.80 712,940.80 557,612.35
其它综合收益 426.05 426.05 - -
专项储备 1,932.11 167.62 - -
盈余公积 9,842.62 9,842.62 9,842.62 9,842.62
未分配利润 24,118.44 -59,255.83 -84,015.70 -138,041.54
所有者权益合计 1,028,280.85 943,142.08 917,788.55 644,044.84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3,476,603.10 3,359,950.26 3,260,515.36 2,607,087.88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一、营业收入 382,194.52 489,408.79 462,830.65 405,053.34
减:营业成本 333,691.46 453,057.35 425,023.96 360,759.84
营业税金及附加 3,643.15 3,947.29 3,431.89 3,491.16
管理费用 9,988.88 17,053.87 14,748.52 9,153.75
研发费用 249.58 1,993.53 1,515.42 276.34
财务费用 55,881.70 81,579.96 77,223.73 70,732.16
其中:利息费用 55,382.42 81,586.26 75,180.02 69,741.54
利息收入 197.83 709.70 373.49 206.35
加:其他收益 673.19 753.77 1,258.79 1,185.73
投资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
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信用减值损失 10.91 -72.20 -14.98 161.58
资产减值损失 - - - -
资产处置收益 16.09 -5.73 12.53 63.84
二、营业利润 113,602.70 27,610.99 55,044.25 40,961.44
加:营业外收入 676.65 127.64 748.57 270.29
减:营业外支出 212.80 2,644.54 1,766.98 137.73
三、利润总额 114,066.56 25,094.08 54,025.84 41,094.01
减:所得税费用 - 334.22 - -
四、净利润 114,066.56 24,759.87 54,025.84 41,094.01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项目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 2021 年 2020 年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
- 426.05 - -
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114,066.56 25,185.92 54,025.84 41,094.01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385,921.60 538,487.16 433,738.47 458,437.63
收到的税费返还 760.73 4,001.18 68.25 64.8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604.73 34,929.92 25,348.41 9,446.40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98,287.06 577,418.26 459,155.12 467,948.8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262,527.93 363,063.13 353,978.99 259,335.48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1,621.65 61,491.20 43,167.71 35,197.12
支付的各项税费 21,520.85 21,453.44 12,347.28 15,201.6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5,726.05 18,398.56 18,676.39 95,599.8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1,396.48 464,406.33 428,170.38 405,334.1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6,890.58 113,011.93 30,984.74 62,614.7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5,293.14 - 24,658.2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11,750.08 33,161.72 103,935.32 73,624.9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89,510.00 1,315,625.88 251,380.57 5,962.1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01,303.98 1,374,176.61 355,323.13 104,355.7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
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48,711.56 187,801.61 124,156.06 123,410.04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78,915.16 1,215,744.59 722,062.55 295,192.71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554,184.57 1,444,615.02 868,478.74 436,994.7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7,119.40 -70,438.41 -513,155.60 -332,638.99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219,798.32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1,910,849.62 2,960,140.91 2,649,947.82 2,368,410.48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18,957.58 348,264.73 - 15,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029,807.20 3,308,405.65 2,869,746.14 2,383,410.48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795,828.13 3,102,309.61 2,163,468.71 2,003,664.08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
现金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31,040.89 162,129.50 78,941.03 42,441.65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项目 2023 年 1-9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10,690.87 3,333,630.88 2,388,854.95 2,117,886.4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0,883.68 -25,225.23 480,891.19 265,524.0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 -
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6,873.70 17,348.28 -1,279.67 -4,500.2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463.92 7,115.64 8,395.31 12,895.5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7,590.23 24,463.92 7,115.64 8,39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