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
公开发行科技创新绿色乡村振兴公司债券(专项用于碳中和)
(第一期)更名公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
色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由于本次债券分期发行,按照公司债券命名惯例,征得主管部门
同意,本次债券名称由“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
资者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专项用于碳中和)”变更为“吉林电力
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绿色乡
村振兴公司债券(专项用于碳中和)(第一期)”。
本次债券名称更变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
法律文件效力,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
法律效力。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