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元股份: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11-2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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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和《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公司财务费用,为公司和公司股东
创造更大的效益。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
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在本次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
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
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周世勇          金永成           李 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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