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2023-070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1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滨河西路 51 号摩天石 3
号楼 101 室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22.8804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进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吴家辉先
生主持本次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37,509,049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司出售资产暨
关联交易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股东上海远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数量为 61,412,700 股)、 上海桦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份数量为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阴春霞、郭文杰
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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