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力索具: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1-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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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2         证券简称:巨力索具             公告编号:2023-065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
知于 2023 年 11 月 22 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星期
一)在本公司 5 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
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建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
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
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公司依据自身实际情况拟修订
《总经理(总裁)工作细则》个别条款。
   修改内容详见“附件”。
   修改后的《总经理(总裁)工作细则》全文内容详见 2023 年 11 月 28 日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案》;
   为加强与规范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收益,
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制度。
   全文内容详见 2023 年 11 月 2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 2023 年 11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 2023 年 11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 2023 年 11 月 28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信业务的议案》;
   因业务开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申请办理
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捌仟万元整,币种为人民币,以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和购买原材料。具体期限及金额以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
行签订正式合同为准。该融资由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以其自有
资金或以其代销的资管计划/信托计划等所募集的资金提供。
   低风险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1 亿元,以本公司的存单、保证金提供质押担保。
具体额度及使用期限以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审批为准。
   同时,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
代表公司办理与之相关的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案》。
  因业务开展需要,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申请综合授信业
务,授信额度人民币贰亿元整 ,具体业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或等值美元)、
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开证、有追索权国内保理,借款资金将用于购买原材
料。 具体期限及金额以公司每次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分行签订的合同或
协议为准。
  同时,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
代表公司办理与之相关的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总经理(总裁)工作细则》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三十一条 公司总经理(总裁)资产处置及投资决策权限如下: 第三十一条 公司总经理(总裁)资产处置及投资决策权限如下:
(一) 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一) 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
等)、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           等)、提供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签订管理方面的合同(含
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            委托经营、受托经营等)、债权或债务重组、研究与开发项目的
转移、签订许可协议等交易同时满足下列标准的:                  转移、签订许可协议等交易同时满足下列标准的:
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以内;                  准)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
审计净资产的 3%以内;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以内;                                     10%;
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3%以内;             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10%;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3%以内。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二)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15 万元以下的关联         (二)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下的关联
交易(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交易(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提供借款)。交易金额 15 万以上至 30 万以下的关联交易由董       员提供借款)。
事长审批,并报董事会备案;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下的关联交易。交         净资产绝对值的 0.5%。
易金额在 300 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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