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99 证券简称:英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3-04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份为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计 5,057 户,本
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135,692 股,占公司总股本 1.2906%。限售期为自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59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股票22,000,000股,并于2023年5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88,000,000股,
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67,135,692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例为23.7094%。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1 月 30 日(星期四)。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
变动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
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
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
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
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
起开始计算,对应的网下限售股份数量为1,135,692股,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2%,
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5.16%。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
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
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所持限售股份总 占总资本的 本次解除限售数 剩余限售股数
限售股类型
数(股) 比例 量(股) 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
下配售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
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增减数量
股份性质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
一、有限售
条件股份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本次变动增减数量
股份性质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股) 数量(股)
)
其中:首发
前限售股
首发后限售
股
二、无限售
条件股份
三、总股本 88,000,000 100.0000 - 88,000,000 100.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
结果为准。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
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
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对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
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