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
项的核查意见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亿马”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对天亿马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
金(含超募资金及进行现金管理后所产生的利息)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运营
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进行现金管理后所
产生的利息)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回报。
(二)投资金额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
进行现金管理后所产生的利息)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将上述资金
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
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该等现金管理产
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开立或
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在上述额度内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
具体事项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开展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
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通过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
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品种现金管理产品,但鉴于
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
适量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市场波动的影响导致实际收益不可预期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于其他证券投资,不得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
产品等。
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
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公司履行程序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
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进行现金管理后所产生的利息)进行现金管理,用于
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同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
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
符合相关规定,该事项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的前提下开展,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
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监
事会同意该议案。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
率及收益,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推进和公司正常经营,不
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
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本次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
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本页无正文,为《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天亿马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宋 平 温 波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