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3-059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南极电商 公告编号:2023-059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本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作概述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持有参股公司上海极谛化妆品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极谛”)40%股权,张玉祥先生持有极谛25%股权、张芸女士持有极谛15%股权,孙
旭焕先生持有极谛20%股权。
极谛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实缴资本2,240万元。孙旭焕先生持有的极谛公司20%股
权所对应的认缴出资额为1,000万元,已实缴资金400万元。现孙旭焕先生拟将其持有的极谛
公司作为极谛的股东,经综合考虑,将放弃本次极谛20%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本次股
权转让的受让方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女儿,为公司关联方。因此,公司放弃上述股权的优先购
买权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3年11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放弃参股公司
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
人办理的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本次交易审议时,关联人董事长张玉祥先生回避
表决。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情况
转让方:孙旭焕
身份证号:330219************
住址:浙江省余姚市******
关联关系:公司与孙旭焕不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孙旭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受让方情况
受让方:张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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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2023-059 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身份证号:310108************
住址:上海市徐汇区******
关联关系:公司与张芸存在关联关系。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张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极谛化妆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07MA1G14Q21T
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718号1-10层A区、B区、C区(2层C区除外)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0年03月2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电子产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
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百货销售;日用杂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
消毒剂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销售;企业管理咨询;信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品牌管理;项
目策划与公关服务;咨询策划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形象策划;摄像及视频制
作服务;摄影扩印服务;专业设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
极谛公司目前仍处于项目研发及市场调研阶段,2022年经审定的净资产为774万元,实
现营业收入46万元,净利润-370万元;截止2023年9月30日,净资产为182万元,营业收入53
万元,净利润-692万元。
关联关系:公司持有极谛40%股权,为公司参股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
经理张玉祥先生持有极谛25%股权,公司实际控制人张玉祥先生女儿张芸女士持有极谛15%
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持有极谛公司35%股权)。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极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极谛公司主营化妆品销售业务,目前尚处于项目开发及市场调研阶段,本次交易依照市
场原则,交易价格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
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放弃权利的原因、影响
公司放弃本次股权转让的优先认购权,是基于公司发展规划、经营业务的综合考虑,不
会导致公司对极谛公司的持股比例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不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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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年初至公告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张芸女士未发生关联交易,与极谛发生关联交易13万元。
七、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综合考虑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及经营业务情况,公司董事会同
意放弃本次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公司对极谛公司的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不影响公司在极
谛公司拥有的权益,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损益及资产状况等未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八、独立董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综合考虑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及参股公司经营情况,公司放弃参股公司股权的优先购买
权,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放弃极谛公司股权优先购买权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张玉祥先生回避表决,董事会的
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同意公
司放弃参股公司优先购买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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