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871 证券简称:嘉友国际 公告编号:2023-062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卡松巴莱萨-萨卡尼亚道路与港口的现代化与改造项目(简称
“卡萨项目”)延期至 2024 年 9 月。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
意的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41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720 万张,期限 6 年。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2,000 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人民币 619.91 万元(不含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1,380.09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8 月 11 日
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0 年 8 月 12 日
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0]第 ZB11577 号《验资报告》。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简称“专户”),并与保荐
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可转债”)
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卡萨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 累计投入募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项目名称 资金额 集资金金额
(美元)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
卡松巴莱萨-萨卡尼亚道路
注
与港口的现代化与改造项目
注:按照 1 美元=7 元人民币进行测算。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存储金额
序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元)
嘉友国际物流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股份有限公司 司北京新兴支行
嘉友国际物流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
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北京分行
嘉友国际物流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
股份有限公司 司北京广渠门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嘉友国际物流
股份有限公司
区支行
嘉友国际物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
股份有限公司 司北京金融中心支行
嘉友国际物流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2000003695680003584
股份有限公司 司燕京支行 3693
中非国际物流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NRA0004585740003768
投资有限公司 司燕京支行 2913
合计 41,723,331.71
注: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为 5,000 万元。
三、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一)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 2019 年 8 月 12 日公司与刚果(金)基础建设、公共工程和重建部签署
《关于 1 号国道线卡松巴莱萨-萨卡尼亚路段 150 公里公路、4 座收费站,1 座萨
卡尼亚边境口岸,1 个萨卡尼亚陆港、1 座 MOKAMBO 边境口岸、2 个现代停车场
和 1 个生活区的融资、设计、建设、布置规划、扩展、维修、运营、保养的公共
服务特许授权协议》约定,由公司投资、建设、运营卡萨项目,特许权期限为 25
年。卡萨项目投资总额为 22,904.36 万美元,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和募集资
金。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
案》,同意将卡萨项目由 2022 年 6 月延期至 2023 年 9 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二)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卡萨项目已投入正式运营,产生了良好的效益。因卡萨项目为特许权项目,
项目竣工后的验收与决算流程涉及刚果(金)公共工程和基础设施重建部等多个
政府部门的参与,环节众多、程序繁琐、周期较长,且刚果(金)政府将于 2023
年 12 月进行新一轮大选,政府部门相关负责人的变动影响了卡萨项目的验收与
决算流程,导致卡萨项目决算进程缓慢,无法按期完成。
基于上述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将卡萨项目由 2023 年 9 月延期至 2024
年 9 月。后续公司将积极协调刚果(金)各政府部门,尽快完成卡萨项目的决算
等工作。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项目实施主
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总额的变更,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和
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符合公司长远
发展需要。
五、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
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嘉友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