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
定期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人名称: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信息发展
保荐代表人姓名:唐健 联系电话:020-81007780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传胜 联系电话:020-81007780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唐健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3 年度
现场检查时间:2023 年 11 月 9 日-11 月 10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公司治理的相关规章制度;(2)查阅公司
相关的三会会议资料及信息披露文件;(3)查阅董监高人员变动及相关决策文
件;(4)查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情况;(5)访谈管理
层。
√
议内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
规则履行职责
√
信息披露义务
√
了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1)检查内部审计部门的设置;(2)查阅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内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内控制度等;(3)查阅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
度。
√
计部门(如适用)
√
立内部审计部门(如适用)
√
适用)
√
审计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
审计工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次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 √
发现的问题等(如适用)
√
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 ( 注
用) 1)
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 注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 注
否建立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与信息披露相关的管理制度;(2)查阅信息披露
支持性文件;(3)查阅公司公告。
√
进展
√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
刊载
(四)保护公司利益不受侵害长效机制的建立和执行情
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以及其他
公司内部相关规定;(2)查阅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的相关决策程序及信
息披露文件;(3)访谈公司管理层。
√
直接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制度
√
或者间接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者其他资源的情形
√
披露义务
√
露义务
保债务等情形
√
相应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其制定、审批相关的文件;
(2)查阅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银行对账单、抽查募集资金大额支付凭证及原始
凭证等材料;(3)查阅三方/四方监管协议;(4)访谈公司管理层。
√
财等情形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预先投入、改变实施地点等情 √
形
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者使用超募资金补充
√
流动资金或者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司是否未在承诺期间
进行高风险投资
资效益是否与招股说明书等相符 ( 注
(六)业绩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财务报告等资料;(2)查阅同行业业绩情况等;
(3)向公司财务部门人员了解公司财务情况。
√
常
(七)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股东等相关人员所作出的承诺函;(2)查阅公
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
(八)其他重要事项
现场检查手段:(1)查阅公司章程、分红规划、相关决议及信息披露文件;(2)
查阅公司重大合同、大额资金支付记录及相关凭证;(3)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
沟通。
√
变化或者风险
√
按相关要求予以整改
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及说明
本保荐人对以下事项作出提示:
注 1:内部控制相关报告
(1)内部审计部门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
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截至本次现场检查结束之日,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正在制定中;(2)内部审计部门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
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2023 年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将于 2024 年 2 月
前提交;
(3)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至 2023 年 10 月末,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 52,708.77
万元。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2023 年 11 月 2 日召开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交信北斗(海南)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
助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提请公司合理安排募集资金使用,有序推进募投项
目的建设及实施,严格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注 3:关于股东承诺
根据《关于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约定以及会计师
事务所于 2022 年 4 月 23 日出具的《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2310 号),自 2021 年度年报审计报
告出具之日起 30 日内,上海中信电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电子”)
及张曙华需要向信息发展补偿的金额为 7,979.11 万元(2021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对交信北斗(海南)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损益)。
中信电子及张曙华先生已完成针对 2021 年度业绩的承诺。已向上市公司缴纳相
关补偿款 7,979.11 万元。同时根据会计师事务所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出具的《上
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2319 号),2022 年度,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942.33 万元。扣除交信北斗(海南)科技有限公司、交信北斗(浙江)科技
有限公司、交信北斗(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交信(海南)物联科技有限
公司、重庆交信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南京交信物联科技有限公司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投资收益以及应分摊的集团本部管理等费用后 2022 年度归属于
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12,579.83 万元。
截至本次现场检查结束之日,2022 年度业绩的承诺期已届满,张曙华、中信电
子就业绩补偿的履行涉及的相关事项正与交信北斗投资和相关方沟通中。保荐
人将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页无正文,为《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信联信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
唐 健 徐传胜
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