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劲刚: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1-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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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2023-069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
测,投资者不应仅依据该等分析、描述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
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公司提示投资者,制定填补回报措
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实现利润作出保证。
间均为预估和假设。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
简称“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
 )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能否获得审批通过以及获得审批通过的时间均存在
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达
到的预期收益需逐步释放,预计短期内公司每股收益(包括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每股收益)将受到股本摊薄的影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
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
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
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财务指标计算主要假设和前提条件:
重大不利变化;
期,假设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于2023年12月末实施完毕(该
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
上市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础,不考虑其他可能导致股本变动的事项;
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并实际发行的数量为准;
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核准、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
最终确定;
标的影响,假设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2022年度相比分别持平、增长10%和下降10%;
的影响外,不考虑其他可能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或潜在影响的因素;
费用、投资收益)的影响;
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披露的《关于现金收购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60%
股权的公告》,上述收购已于2023年6月25日完成。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仁健
微波60%的股权,仁健微波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会
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产生一定影响。为聚焦于分析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方案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本次测算不考虑仁健微波纳入公司合并
报表范围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
(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和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项目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18,232.92       23,748.83       24,978.83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24,600.00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月份                       2023 年 12 月
假设情景 1:假设公司 2023 年扣非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2 年度持平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558         0.5538          0.553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255         0.5538          0.55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
股收益(元/股)
假设情景 2:假设公司 2023 年扣非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2 年度上升 10%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558      0.6092      0.609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255      0.6092      0.609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
股收益(元/股)
假设情景 3:假设公司 2023 年扣非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2 年度下降 10%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5558      0.4984      0.498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5255      0.4984      0.498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
收益(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
股收益(元/股)
  注:上述假设仅为测试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
对盈利情况的观点,亦不代表公司对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规模均相应增加,由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实施和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公司的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
在短期内可能出现一定幅度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前述测算财务指标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公司制定的填补回报
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作出保证。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
期回报的风险。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用途合理、可行,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方向,投资项目效益稳定良好。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增强公司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可
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分析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广
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集中资源聚焦于“特殊应用领域电子业务”和“特殊应用领域材料业务”
的布局和发展,其中“特殊应用领域电子业务”目前主要为射频微波功率放大及
滤波、接收、变频等相关电路模块、组件、设备和系统的设计、开发、生产和服
务。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射频微波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
金”,本次募投项目系对公司原有产能的补充,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提升公司射频
微波功率放大及滤波、接收、变频等相关电路模块、组件、设备的生产制造能力,
进一步扩充公司产能规模、满足营运资金的需求。公司经过多年的运行,在相关
业务领域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经验,拥有优质的人才、技术和市
场储备。
五、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

(一)人员储备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和引进,打造了一支在国内同业一流的人才队伍。
公司管理团队均在相关行业拥有丰富的工作管理经验,拥有优秀的战略决策能力
和执行力;公司在项目建设及管理、生产经营等方面也有非常丰富的人才资源储
备。此外,公司整合内外部资源针对性地开展人才培训,有效提升员工岗位技能,
为公司人才储备提供必要的支持。同时建立人力资源发展目标,明确人力资源的
引进、开发、使用、培养、考核、激励、退出等各项政策和制度,建立科学有效
的用人机制和薪酬体系,实现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因此,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
拥有较好的人员储备。
(二)技术储备
  宽普科技拥有一支超百人的研发技术人员队伍。通过在射频微波领域 20 余
年的专注发展,先后研发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且行业领先的宽带高可靠射频微波
功率放大技术、宽带高可靠射频微波功率合成技术、宽带高可靠射频微波功率耦
合技术、宽带高可靠射频微波功率开关技术、高可靠射频微波大功率滤波器技术、
高可靠射频微波功率跳频滤波器技术、高可靠功率射频微波的专用工艺技术等射
频微波功率的相关设计与实现技术,具有发射、接收、滤波等大、中、小功率的
全套射频解决方案的能力,在通信数据链射频前端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宽普科技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并获批成为佛山市宽带射频工程技术研究开
发中心,广东省射频微波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
拥有 68 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 20 项,实用新型专利 41 项,外观专利 7 项。因
此,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拥有较好的技术储备。
(三)市场储备
  为了适应现代战争尤其是信息化战争的需求,实现军队的全面信息化以及提
升核心战斗力,国防信息体系的建设尤为重要。我国的信息安全产业起步晚、底
子薄,在许多重大关键技术方面仍较为薄弱,与西方国家各类武器系统的信息技
术含量比较相距甚远,信息化水平提升空间巨大。根据商务部投资促进事务局发
布的报告,预计到 2025 年,国防信息化开支可能会达到 2,513.00 亿元,占国防
装备支出的 40%,其中核心领域有望保持 20%以上的复合增长。公司子公司宽普
科技所从事的特殊应用射频微波产品作为信息化装备的重要部分必将从中充分
受益,拥有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
  公司在射频微波低频段发射组件特殊应用领域奠定了领先的行业地位,打造
了“宽普”名片,目前“宽普”已经成为业内主要客户射频功放组件的首选品牌。
宽普科技 20 余年来一直深耕于特殊应用射频微波功放领域,拥有深厚的技术和
客户资源积累,在产品工程化能力和品质可靠性等方面具有明显的市场竞争优势,
为公司赢得市场机会和订单奠定了坚实基础。因此,本次募投项目拥有充分的市
场储备。
六、公司应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主要措施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降低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
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
风险。公司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如下:
(一)积极稳妥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将使公司提升资金实力、抵御市场竞争风险、提高综合
竞争实力。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实施,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降低发行后即
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二)加强募集资金管理,确保募集资金规范有效地使用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到位后将
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公司将定期检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持续规范
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安全、高效。
(三)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
公司运营成本,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提升整体运营效率。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公司将建立与公司发展相匹配的人才结构,持续加强研发和销售团队的建设,
引进优秀的管理人才。建立更为有效的用人激励和竞争机制以及科学合理和符合
实际的人才引进和培训机制,搭建市场化人才运作模式,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
供可靠的人才保障。
(五)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行使职权,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
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
供制度保障。
(六)优化公司投资回报机制,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更好的
回报投资者,公司制定了《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健全股东回报机制。公司持续重视对投资者的合
理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未来,公司将继续保持和完善利润分配制度,进一步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使广大投资者共同分享公司快速发展的成果。
七、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
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切实
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以下承诺:
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赔偿责任。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
定或要求的,且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监管规
定或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该等监管规定
或要求出具补充承诺。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为确保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作如下承诺: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件将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
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赔偿责任。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
定或要求的,且本人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监管规
定或要求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该等监管规定
或要求出具补充承诺。
  特此公告。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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