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29 证券简称:新劲刚 公告编号:2023-070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劲刚”)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并
购贷款并质押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并购贷款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2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现金收购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 60%股权的
议案》,公司拟以现金 17,160 万元收购李忠慧、胡明武、文翔合计持有的成都
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下称“仁健微波”)60%的股权。根据各方签订的相关
协议,仁健微波已于 2023 年 6 月 25 日办理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并取得了成都市武侯区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公司已持有仁健
微波 60%股权,仁健微波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2023 年 6 月 27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现金收购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 6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
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为优化融资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以仁健微波 60%股权作为质押,
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申请 10,000 万元
的并购贷款,用于支付收购仁健微波 60%股权对价款及相关税费或置换前期支付
的自筹资金,贷款期限 5 年。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签署上述并
购贷款额度内的相关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该笔贷款
履行完毕之日止。
本次申请并购贷款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该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质押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口、技术进出口。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并购贷款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求,有利于优化公司融
资结构,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
本次申请并购贷款授信额度不会影响公司当期损益,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
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申请并购贷款所需的质押担保
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以持有的成都仁健微波技术有限公司 60%股权作为质押,向银行申请并
购贷款 1 亿元,有利于解决公司资金的流动需求,促进公司更好地发展,且履行
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
情形。本次融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
我们同意本次质押及贷款事项。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