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
司章程》、
《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对公司拟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拟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
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就议案发表了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本次拟与合作方共同投资设立南昌绿动交投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
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为加快所属企业屋顶、场站空闲场地光伏项目开发与合作,
促进新能源产业布局的有益之举,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上述议案的提
请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同意将《关于拟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签名:
彭润中 李宝常 张云燕
王雪峰